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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会孤独的老去

絮绵绵 著

其它小说连载

《我想我会孤独的老去》火爆上线啦!这本书耐看情感真作者“絮绵绵”的原创精品可笑四年主人精彩内容选节:由知名作家“絮绵绵”创《我想我会孤独的老去》的主要角色为四年,可笑,无属于婚姻家庭,励志,家庭小情节紧张刺本站无广告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71691章更新日期为2026-01-30 21:02:19。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我想我会孤独的老去

主角:可笑,四年   更新:2026-01-30 2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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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会孤独的老去,这不是对生活的绝望,而是看清人性本质后的淡然从容。

1.对生命的探索,大概是从很小就开始了,

脑子里总是会有奇奇怪怪的想法:我为什么会活着?我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出生在一个四川的偏远小镇上,那是90年代,生活很是清贫,没有电视,

没有手机;内心除了迷茫,一无是处。我从小生性胆小懦弱,在学校被同学欺负,

在家里被父母打骂,就是俗称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除了无尽的哭泣与沉默,

我想不到任何办法摆脱这种困境。年幼的我是无助的。在那个年代,

不知是我生性冷漠还是这个世界本就冷漠,我感受不到一点儿温暖。在学校,老师很凶,

同学也很凶。小学六年的时光可能是我人生中最昏暗的时候。我从小学习成绩就不好,

尤其是数学,每次上数学课,我就如坐牢般的难受。“陈萍,你上来做这道题。”“陈萍,

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这两句话简直是我人生中的噩梦。其实是一道很简单的除法题,

但是我不会。我拿起粉笔面对着黑板,脑袋里一片空白。我就如一个傻子一样,

呆呆的站在讲台上,不敢对老师说不会,也不会请求同学帮忙。

就算讲台下有同学告诉我答案,我也不会写,我就如一个木头一样,固执地站在原地,

等待着老师厌弃的一句“下去。”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由得觉得好笑,

当时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固执。从什么时候我的内心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应该是从被无数次的欺凌中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想要不被欺负,就必须“凶”,

而且要很“凶”。这个突然的觉悟,在不知不觉中已伴随我一生。

应该是从小学三、四年级开始,那时好像重新分了一次班,

之前那个一直欺负我的同学终于没有和我在一个班,我心里感到一阵庆幸。在新的班级里,

只有少数不熟的原班级同学和我一个班,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

我感觉我的人生开启了新的篇章。一夜之间,我从一个被欺凌者变成了一个霸凌者。

我开始欺负新班级里看起来懦弱的同学,下课时、放学时,我会追着他们打。“别跑,

再跑我打死你。”为什么打他们?我也记不清了,我只知道这样能使我变得强大,

我开始变成一个窝里横的小霸王。在同学面前我就如一头狼,凶狠残暴。但当老师来了,

我又立刻变成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陈萍,你来读一下这篇课文。”我诺诺站起身,

眼里充满了胆怯。“好的,老师。”很可笑是吧?这样两面的我持续到高中辍学为止。

从那以后,不知是长大的缘故还是什么原因,我开始有了朋友。在学校里大家都爱成群结队,

我也有了一个小组织,队伍不大,就那么四五人。那段时间是我童年中最开心的时候。

那时的我们放学早,下午三、四点就放学了。放学后,

我们会结伴去学校外的草地上一起写作业,嬉戏打闹。周末,

我们还会约好去山上偷人家地里的菜来烤着吃。“这个土豆没烤熟吧?”“管他的,

吃了再说。”那时的家庭,电视都不是很普及,有的都只是黑白电视,更别提手机了。

我们最大的快乐要么去山里探险,要么去同学家串门,

要么就是在那仅有的两三条街道上闲逛,打发时间。2.那时的我们没有任何压力,

也从未想过未来。无聊时,我们去山里偷东西吃。偷?这个词好像离我很是遥远,

但是我永远也逃脱不了。是的,我曾经是个小偷。我不仅会偷山上别人种的菜和水果,

我还偷过我妈的钱,还偷过别人家的东西。为什么要偷东西呢?偷我妈的钱是想买零食吃。

偷别人家的东西是因为喜欢,而我没有。当时的我们贫穷到什么程度呢!酸菜,大家吃过吧?

那时的我们连吃酸菜都觉得是种幸福。那时的我并无半分愧疚,可以说那时的我们看似单纯,

其实是毫无感情,甚至冷漠。现在的我才明白“人性本恶”在当时的我身上是多么的具象化。

我的爸妈并不喜欢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三四岁的时候,我妈他们很喜欢打牌,

甚至是晚上等我睡着后,他们都会偷偷溜出去。当时的门锁还是那种很古老的挂锁,

门外锁上,里面是打不开的。在无数个夜晚里,我从睡梦中醒来。看着眼前漆黑一片,

我心里顿时害怕极了。当我的哭声响彻整个夜晚,久久不能停止时,邻居就会去告诉我妈,

叫她回来。我妈骂骂咧咧走回家,打开房门对着我一阵怒吼:“哭什么哭?闭嘴!

大半夜你不睡觉,别人还要睡觉呢!”看见我妈回来,我这才安心,停止哭泣,小声抽泣着。

从小,无论我做什么好像都是错的,甚至有时什么都没做,也会无缘无故被骂。

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妈又没在家,我只好蹲在门口写作业,用小刀削笔时,

不小心将手中划破,我又愣在原地大哭。哭了很久,那天手指流了很多血,

将周围的地都染红了,虽然现在想想都感觉很是夸张,但是又那么真实的发生过。

我妈回来看见地上一片血,没有安慰,眉头紧皱,语气很是不耐烦,“起来,

进屋拿纸巾包扎一下。”接着,她又用盆子装满水将染红血的地清扫干净。

我用纸巾包扎着手指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她,毫无疑问又是一顿谩骂,“还不滚回去写作业。

”从小我的身体就不好,老是感冒发烧这些,最要命的是我的皮肤很娇气,每到换季,

我身上会长满疙瘩,脸上每年右脸都会长疱疹,所以我的右脸留下了一些疤痕。

本来长得就不好看,现在是更丑了,再加上本身就不讨喜,我妈他们更不喜欢我了。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住在外婆家,我家离外婆家很近,走几步路就到了,

但是我不愿回去。“你不回你家?你妈他们每天吃的可好了。”我默默摇了摇头。

那时我爸和他朋友开了一间茶馆,生意很好,每天都是大鱼大肉,在那个年代,

已经算生活得好的了。但是我固执得留在了外婆家。虽然在外婆家还是同样的不受待见,

但是我感觉要比在家里舒适得多。我就像一个赖皮狗一样待在外婆家,直至高中辍学才搬离。

3.很多东西都是天生的,比如我的性格,比如我的强迫症。从我记事起,我就有强迫症,

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必须放得整整齐齐,不然我心里就会很烦躁。自然生长的我惰性是很强的,

但是每周一次大扫除好似刻在骨子里一样深刻。虽然我曾经做过小偷,当过霸凌者,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我的底色还是善良。我始终无法理解那些喜欢胡说,

喜欢随意评判别人的人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心理。直至我看了一本书—《恶意》,

脑袋里这才有了一丝醒悟。有些人天生就是坏。虽然环境的恶劣会造就人生出恶意,

做出一些违背良心的事,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她自身也会感知,从而改变。

但是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对别人的伤害其实是一种错误。

他们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大家都是这样,

好像这种对别人的伤害已经成为一种生活规律。我初入社会,并没有感到有多大的恶意,

或许我本身就不善交际,遇到的人或事也并不多。直至我结婚…婆家恶意的刁难,

丈夫的不作为,再加上生活上的压力,让我开始认清这个世界。我是未婚先孕,

二十一岁的年纪,我有了第一个小孩。我嫁到了邻市,也是一个偏远小镇,

丈夫是在工作中认识的。交往很是顺其自然,没有鲜花,没有表白,

两人就这样默契地在一起。其实我对他谈不上有多喜欢,更多的是对“性”的渴望。

我读书时也喜欢过男生,但是那种喜欢很肤浅。现在回想,

我三十岁前都没有深刻的体会过爱人是怎样一个感觉,也没有感受到别人对我的爱。

一切都是那么淡淡的。怀孕后,双方家长很潦草的见了一次面,然后就是结婚。

一切都显得那么仓促。当时的我什么都不懂,父母理所应当的认为我什么都会。所以我结婚,

他们就如甩掉一个拖油瓶一样舒心,而且还能换钱。和丈夫结婚四年,

总是因为孩子的事吵闹不断。虽然我文化水平不高,但我有强迫症,

所以对于生活上的一些细节,我的要求是很高的。他的父母都是农民,

在生活中自然不拘小节,对于这一点,我就很难和他们相处。对于我的不善言辞,

他的父母对我很是看不起。“你出去碰到别人要叫人。”“嗯?我不是叫了吗?

”他父母嗤笑一声,没有再说话。后来我才得出一个结论:在这个世界上,

人类的生存法则就是你必须会八面逢源,游刃有余。否则你就是一个废物,一个拖油瓶。

我的出现并没有为他们家创造多大的价值,瞬间我就明白四年的吵架并不是空穴来风,

而是故意为之。既然我是一颗废棋,那留着有什么用呢!在这四年里,我的生活一贫如洗,

我也吵累了。所以我提出了离婚,什么都没要,就带走了孩子。离婚后,

我又回到了父母身边。或许他们年纪大了,觉得以后还得依靠我。

所以他们对我并没有过多埋怨。虽然我摆脱小时候被打骂的困扰,

但是我对未来却感到了更多的迷茫,而且还带着一个孩子。女人一旦离婚,

都是不会带走小孩的,这好像变成了一个铁律。而我却打破了这个规则。

当时的我是爱孩子的,我不想她和我有同样冷漠的童年,所以从她出生到成长,

我都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后来朋友说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走,很勇敢。“像我就很佩服你,

离婚了还带着孩子,如果是我,我肯定不带,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是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

”“哦,是吗?”我从未感到自己这样做有多伟大,只是想做个负责任的母亲罢了。

和女儿在一起的四年,虽然我也因为她调皮而打过她,骂过她,

但我更多的时候还是会耐心教育她,虽然有时我的脾气还是那么不好,

但我还是想尽量教育好她。4.没过多久,我又结婚了,这次是亲戚介绍的。

男方是老家本地的,对方比我大四岁,没结过婚,家庭条件一般。“他人本分老实,

又没结过婚,你带个小孩嫁给他,不亏。”我笑了笑,没再说话。当时我没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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