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柚小说 > > 《一刀捅了太子后,我暴富了》沈鸢萧绝全本阅读_(沈鸢萧绝)全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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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捅了太子后,我暴富了》中的人物沈鸢萧绝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古代言情,“Jjjjnxbxbx”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一刀捅了太子后,我暴富了》内容概括:男女情节人物分别是萧绝,沈鸢的古代言情小说《一刀捅了太子后,我暴富了》,由网络作家“Jjjjnxbxbx”所著,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3491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03 14:21:50。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一刀捅了太子后,我暴富了
主角:沈鸢,萧绝 更新:2026-02-03 15: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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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清高的穷秀才,满腹经纶却换不来半斗米;我是务实的穿越女,坚信知识就是力量,
但黄金才是硬通货。 重生归来,我上山采药,偶遇一重伤昏迷的美男。 他剑眉星目,
俊美无俦,一看就身份不凡,麻烦缠身。 我不想惹麻烦,
所以我选择——解决制造麻烦的人。 我面无表情地送他一刀,让他死透。 然后,
我哼着小曲,带着意外发现的极品血玉参,转身下山。 我,沈鸢,一个专业的人才,
从不做亏本买卖。第一章:人才的专业素养我叫沈鸢,我爹是个秀才,而我是个人才。
这话不是我自夸。我爹沈长青,寒窗苦读二十载,考了个秀才功名后就再无寸进。
他每日在家不是摇头晃脑地念“之乎者也”,就是对着一幅破山水画感叹“风骨犹存”,
清高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可人间烟火是要钱的。米缸见了底,娘亲的药罐子空了,
我爹只会锁着眉,长叹一声:“安能为五斗米折腰。”我能。所以,我是我们家唯一的人才,
负责把爹的清高和娘的药费,都实实在在地挣出来。这天,我照例背着竹篓上了青屏山。
重生回来已经三个月,靠着前世积累的草药知识和莫名变得敏锐的五感,
我总能找到些寻常采药人发现不了的好东西。比如此刻,
我脑子里就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嗡嗡作响,像个简陋的雷达,指引着我往一处隐蔽的山坳走。
这是我重生后最大的金手指——一个只对天材地宝有反应的“寻宝直觉”。
穿过一片浓密的蕨类植物,拨开垂挂的藤蔓,一个不大的山洞出现在眼前。洞口光线昏暗,
飘散着淡淡的血腥味。我皱了皱眉,握紧了腰间的柴刀。这血腥味很新鲜,
里面恐怕不是什么善地。寻宝直觉的指引却越来越强烈,就在洞里。富贵险中求。
我放轻脚步,像只狸猫一样悄无声息地潜了进去。山洞不深,一眼就能望到头。角落里,
一株通体赤红、形似人参的植物正散发着莹莹微光,浓郁的药香扑鼻而来,让我精神一振。
极品血玉参!百年难遇的宝贝,这一株至少值五百两银子!我心中狂喜,
但目光很快被血玉参旁边躺着的人吸引了。那是个男人,穿着一身被划破多处的黑色锦袍,
布料考究,即便沾满尘土和血污,也能看出价值不菲。他闭着眼,脸色苍白如纸,
但那挺直的鼻梁、锋利的下颌线和紧抿的薄唇,无一不透着一股天生的贵气与凌厉。
剑眉星目,长相甚佳。我打量了他两眼,便冷静地移开了目光。前世,我就是因为一时心软,
救了一个身份不明的“美男”,结果被卷入一场泼天大祸,全家惨死,
自己也落得个万箭穿心的下场。重生归来,我给自己立下了三条铁律: 一、不信男人,
特别是长得好看的男人。 二、不发善心,特别是对来路不明的人。
三、杜绝一切潜在的麻烦。眼前这个男人,完美地踩中了所有雷区。他伤势很重,
胸口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还在往外渗血,显然是被人追杀。能追杀这种人物的,
绝非等闲之辈。救他,等于引火烧身。我的目光落在他紧握的右手上,
那是一柄寒光凛凛的软剑,剑柄上镶嵌的红宝石在昏暗中闪烁着妖异的光。
我缓缓抽出腰间的柴刀。刀刃在山货市场花了十文钱刚磨过,锋利得很。对不起了,美男。
为了我们全家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只能请你去死了。我没有丝毫犹豫,走到他身边,
举起柴刀,对着他脖颈的大动脉,稳、准、狠地补了一刀。温热的血溅了我一手,
男人身体猛地抽搐了一下,随即彻底没了声息。我面无表情地在他衣服上擦了擦手和刀刃,
确定他死得透透的,这才心满意足地走向那株血玉参。我小心翼翼地挖出宝参,用布包好,
揣进怀里。然后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转身离开了山洞,仿佛只是出来郊游,
顺手处理掉了一个垃圾。阳光正好,山风和煦。 我,沈鸢,一个专业的人才,
从不做亏本买卖,也从不留后患。第二章:太子的“复活”我下山回到家时,
夕阳正将我们家那座破旧的茅草屋染上一层暖金色。“鸢儿,回来了?
”娘亲林氏正坐在院子里缝补衣服,看到我,她苍白的脸上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娘亲有心疾,
常年汤药不断,这也是家里最大的开销。“回来了,娘。”我把背篓放下,
从怀里掏出一小包用油纸裹着的点心,“给您带了镇上福记的点心。”“你这孩子,
又乱花钱。”娘亲嘴上嗔怪,眼里却满是暖意。我爹沈长青从书房里走出来,
手里还捧着一卷书,闻到点心味,他先是皱了皱眉:“粗鄙之物,不及圣贤书香远。”说着,
却很诚实地捻起一块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评价,“尚可。”我懒得理他,
径直走进厨房准备晚饭。有了那株血玉参,娘亲的药费和家里的生计就都有着落了。
我打算明天一早就去镇上最大的药铺“百草堂”,把它卖掉。夜里,我躺在床上,
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山洞里那个男人的脸。我杀人了。
虽然是为了自保,是为了避免前世的悲剧重演,但那温热的鲜血和身体抽搐的触感,
还是让我心里有些发堵。“宿主不必内耗。”脑海里,
那个冰冷的“寻宝直觉”系统破天荒地出声了,“根据风险评估,
消除潜在威胁是当前最优解。对方身份为大靖王朝太子萧绝,正被二皇子萧恒追杀,
牵扯进他们的争斗,宿主存活率为0.01%。”我愣住了。太子?我居然杀了个太子?
“等等,”我猛地坐起来,“他已经死了,你怎么还知道他身份?”系统沉默了片刻,
似乎在检索什么:“检测到目标生命体征……目标未死亡。”我:“???”我那一刀,
别说人了,牛都得当场毙命。他怎么可能还活着?“目标身上佩戴‘替死龙玉’,
已抵消致命伤害。目前目标生命体征稳定,预计两小时后苏醒。”我:“……”草率了。
我躺回床上,用被子蒙住头。没死就没死吧,反正我毁尸灭迹……哦不,我没毁尸,
但山洞偏僻,等他醒过来,我早就把人参卖了,远走高飞了。他一个太子,
总不至于为了我这“一刀之仇”,满世界通缉一个乡下丫头吧?这么想着,
我心安理得地睡了过去。而此时,青屏山的山洞里。萧绝在一阵剧痛中醒来。
他下意识地摸向脖子,那里有一道狰狞的伤口,但已经不再流血,只剩下火辣辣的疼。
他胸口的伤也一样,疼痛感清晰,却不致命。他坐起身,
看到了胸前挂着的龙形玉佩已经碎成了齑粉。是母后留给他的替死龙玉救了他。
他记得自己被萧恒的死士围攻,拼死杀出一条血路,重伤之下躲进了这个山洞,
然后就昏了过去。可脖子上的伤是怎么回事?这伤口又浅又利落,不像是打斗中留下的,
倒像是……有人在他昏迷后,特意补了一刀。是谁?萧绝的眼神瞬间变得冰寒刺骨。
他身为太子,警觉性极高,即便昏迷,寻常人也近不了他的身。他环顾四周,
山洞里空空如也,除了浓重的血腥味,还有一股淡淡的、沁人心脾的药香残留。他目光一凝,
发现在自己躺过的地方旁边,有一小块新翻的泥土。他走过去,蹲下身捻起一撮土闻了闻。
是血玉参的香气。而且从土壤的灵气残留来看,年份至少在三百年以上。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有人发现了他,也发现了这株血-玉参。那人为了独吞宝参,
怕他醒来后分一杯羹,或者干脆就是杀人夺宝,所以……给了他一刀。好,很好。
萧绝慢慢站起身,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他活了二十年,第一次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事。
不趁火打劫,不挟恩图报,而是直接简单粗暴地补刀灭口。这人,是蠢,还是胆大包天?
“殿下!”洞外传来急切的呼喊声,一队身穿黑甲的护卫冲了进来,
为首的正是他的贴身侍卫,惊蛰。“属下来迟,请殿下降罪!”惊蛰等人看到萧绝满身是血,
顿时单膝跪地。“无妨。”萧绝摆了摆手,声音嘶哑,“去查。今天有谁来过这座山,
特别是……一个采药人。”他倒要看看,这个敢给他补刀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第三章:五百两,巨款!第二天一早,我揣着那株血玉参,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城。
我没去昨天想好的“百草堂”,那家店的老板精明得很,喜欢压价。
我径直去了城南一家不起眼的药铺,名叫“回春阁”。前世,
我知道这家回春阁的背景不简单,是京城某位贵人的产业,他们收药材从不问来路,
给的价钱也最公道。我蒙着面,走进药铺。一个年轻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姑娘,
抓药还是问诊?”“我卖药。”我压低声音,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拿出用布包着的血玉参。
当那抹赤红的光芒展露出来时,伙计的眼睛瞬间就直了。他结结巴巴地说:“您、您稍等,
我……我去请掌柜的!”很快,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从后堂快步走出。
他看到我手里的血玉参,眼神一亮,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姑娘,可否借一步说话?
”我跟着他进了后堂的雅间。掌柜的戴上白手套,拿起血玉参仔细端详了片刻,
连连点头:“参体饱满,纹路清晰,灵气充裕……姑娘,
这确实是三百五十年份以上的极品血玉参。不知姑娘想卖个什么价钱?”我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掌柜的试探着问。我摇了摇头。“五百两?”掌-柜的倒吸一口凉气,“姑娘,
这价钱可不低了。”“它值这个价。”我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血玉参本就罕见,
三百年份以上的更是有价无市。它不仅能吊命,还能增进武者内力,洗髓伐经。掌柜的,
您是识货的人。”掌柜的沉默了。他知道我说的是实话。这东西要是放到京城的拍卖行,
一千两都有人抢。五百两在青河镇这个小地方,确实是天价,但也绝对物有所值。“好!
”掌柜的最终一拍板,“五百两,成交!不过铺子里没这么多现银,姑娘可否接受银票?
”“可以。”银票更方便携带。很快,五张一百两的银票就交到了我手上。
我掂了掂那轻飘飘却分量十足的银票,心中一块大石终于落地。拿着巨款,我没有立刻回家,
而是先去米铺买了十袋白米,又去布庄扯了几匹好布,最后到镇上最大的金店,
给自己买了一根最细最不起眼的金簪子。不是为了打扮,而是为了藏钱。
我让金店师傅把簪子做成中空的,然后小心地将四张银票卷成极细的卷,塞了进去,
只留了一张在身上备用。做完这一切,我才雇了辆牛车,把米和布料拉回了家。
当我把一袋袋白米搬进厨房时,我爹和我娘都惊呆了。“鸢儿,你……你哪来这么多钱买米?
”我娘的声音都在发颤。我爹更是把书一扔,冲过来拉住我,满脸严肃:“沈鸢!你老实说,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不法之事?为父虽穷,但我们沈家是书香门第,绝不能行差踏错!
”我白了他一眼,从怀里掏出剩下那张一百两的银票,在他眼前晃了晃。“爹,娘,
我昨天在山上挖到了一株很值钱的草药,卖了五百两。这是剩下的一百两,
其他的我都存起来了。”“五……五百两?”我爹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教书一辈子,
攒下的钱还不到这个数目的零头。我娘更是激动得捂住了嘴,眼圈都红了。
看着他们震惊又欢喜的样子,我心里也暖暖的。这就是我重活一世,
拼尽全力想要守护的家人。然而,我们家的动静,很快就引来了不速之客。
第四章:极品亲戚上门“哟,长青哥,嫂子,发大财了啊!买了这么多米,
这是准备当地主老财了?”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我抬头一看,
是我那便宜大伯母,王氏。她身后还跟着我大伯,沈长柏,以及他们的宝贝儿子沈宝柱。
我爹沈长青是老二,上面还有个哥哥沈长柏,下面有个弟弟。我爷爷奶奶去世得早,分家时,
老大沈长柏巧言令色,占了家里最好的两亩水田和青砖大瓦房。我爹性子淡泊,不与他争,
只分到了这座茅草屋和一亩薄田。平日里,大伯一家对我们是避之唯恐不及,
生怕我们上门借钱。今天这么“热情”,准没好事。
王氏一双三角眼在我们家院子里滴溜溜地转,当她看到角落里堆成小山似的米袋时,
眼睛都绿了。“哎呀,我说长青哥,你们家这是走了什么运道?这么多米,
吃到明年都吃不完吧?你看我们家,宝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大,
家里的米缸都快见底了。你当二叔的,总不能看着大侄子饿肚子吧?”我爹眉头紧锁,
他最不擅长应付这种场面,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我娘更是被王氏的气势吓得往后缩了缩。我冷笑一声,站了出来,挡在爹娘面前:“大伯母,
我们家的米,凭什么要给你们?”王氏没想到我敢顶嘴,愣了一下,随即叉着腰骂道:“嘿!
你这死丫头,怎么跟长辈说话呢?没大没小的东西!你爹是我男人的亲弟弟,他家的东西,
我们家怎么就不能要了?分你几袋米,那是看得起你!”“看得起我们?
”我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当初我娘病重,我爹去你们家借二两银子,
你们是怎么说的?你说‘亲兄弟明算账’,一分钱都没有。现在看到我们家有米了,
就跑来说‘一家人’?大伯母,你的脸皮是城墙做的吗?”王氏被我怼得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她旁边的沈宝柱不干了。这小子被惯得五大三粗,脑子里全是草。“沈鸢!你敢骂我娘!
信不信我揍你!”他说着就挥着拳头冲了过来。我爹吓得赶紧拦他:“宝柱,别动手!
有话好好说!”可沈宝柱哪里听得进去。我眼神一冷,不退反进。就在他拳头挥过来的瞬间,
我身子一矮,脚下不动声色地一绊。“哎哟!”沈宝柱惨叫一声,
整个人以一个狗吃屎的姿势,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门牙都磕掉了一颗。“宝柱!
”王氏和沈长柏大惊失色,赶紧冲过去扶儿子。“哇——!娘!我的牙!沈鸢她打我!
”沈宝柱满嘴是血,哭得惊天动地。“沈鸢!你这个小贱人!你敢打我儿子!
我今天跟你拼了!”王氏疯了一样朝我扑过来,那长长的指甲闪着寒光,
像是要在我脸上挠几道。我早有防备,侧身一躲,顺手抄起墙角的扫帚,
对着她和刚爬起来的沈长柏就是一顿猛抽。“打的就是你们这群不要脸的白眼狼!
抢东西抢到我们家来了!滚!都给我滚出去!”我力气大,扫帚抽在人身上噼里啪啦地响。
王氏和沈长柏被打得嗷嗷直叫,连滚带爬地跑出了院子。“沈鸢你等着!你个没人要的泼妇!
我们跟你没完!”王氏的咒骂声从远处传来。我把扫帚一扔,拍了拍手,神清气爽。
对付这种极品,就不能讲道理,得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暴力。我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鸢、鸢儿,你……你何时变得这般……剽悍?”我冲他一笑,
露出两排小白牙:“爹,这不叫剽悍,这叫人才的自我修养。
”我爹:“……”而我们家院外的巷子口,一辆不起眼的马车里,惊蛰正向萧绝汇报着。
“殿下,查到了。给您补刀……哦不,那个进山洞的采药人,就是这家姓沈的姑娘。
她今天去回春阁卖了一株三百五十年份的血玉参,卖了五百两。”萧绝掀开车帘,
正好看到沈鸢拿着扫帚追打她大伯母一家的“英姿”。她身形纤细,动作却干净利落,
那股子狠劲儿,和她在山洞里补刀时一模一样。“呵,”萧绝放下车帘,
嘴角那抹冰冷的弧度不知不-觉柔和了些,“倒是个有趣的小野猫。
”他本以为是个见钱眼开的蠢货,没想到是个牙尖爪利,半点亏都不肯吃的。“殿下,
那……我们还抓她吗?”惊蛰小心翼翼地问。那一刀之仇,可是差点要了殿下的命。
萧绝摩挲着手指,淡淡道:“不急。再看看。”他忽然觉得,这次养伤的日子,
或许不会那么无聊了。第五章:第二次“偶遇”赶走了大伯一家,日子清净了两天。
我用卖参的钱,请了镇上最好的大夫来给娘亲诊脉,开了上好的药。
娘亲的气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了起来。我爹也不再整日愁眉苦脸,
甚至有闲钱买了两本新书,每日看得不亦乐乎。家里米缸满了,日子有了盼头,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我知道,麻烦还没完。王氏那种人,吃了这么大的亏,
绝不可能善罢甘休。果然,第三天下午,村里的地痞流氓“刀疤刘”带着四五个混混,
气势汹汹地闯进了我们家。刀疤刘是镇上的恶霸,靠收保护费和帮人“平事”为生,
手底下有几分真功夫。“就是她!刘哥,就是这个小贱人打了我!”沈宝柱跟在刀疤刘身后,
指着我,满脸怨毒。王氏和沈长柏也跟来了,一脸得意,等着看好戏。“哟,
小妞长得还挺水灵。”刀疤刘一双色眯眯的眼睛在我身上打转,“听说你发了笔横财?
识相的,把钱交出来,再跟哥哥我走,保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
不然的话……”他晃了晃手里的鬼头刀,威胁之意不言而喻。我爹吓得脸都白了,
把我护在身后:“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光天化日,还有没有王法了!”“王法?
”刀疤刘哈哈大笑,“在这青河镇,老子就是王法!”我轻轻推开我爹,
冷静地看着他:“刀疤刘,你确定要为了沈家这点好处,来趟这趟浑水?”“少他妈废话!
”刀疤刘不耐烦地啐了一口,“老子今天不只要钱,还要人!兄弟们,给我上!
把这小妞绑了!”几个混混淫笑着朝我扑了过来。我眼神一凛,不退反进。重生之后,
我的身体素质远超常人,再加上前世被追杀时学的一些三脚猫功夫,对付这几个混混,
绰绰有余。我一个侧踢,踹翻了最前面的一个。然后顺手抄起旁边劈柴的斧子,斧背横扫,
逼退了另外两人。我的动作快、狠、准,没有一丝花哨,招招都往他们最疼的地方招呼。
不过几息之间,那几个混-混就都躺在地上哎哟打滚了。刀疤刘愣住了,
他没想到我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居然这么能打。“臭娘们,还敢反抗!
看老子不砍了你!”他怒吼一声,举着鬼头刀朝我劈来。刀风凌厉,我不敢硬接。
我矮身躲过,斧子顺势往他下盘砍去。刀疤刘急忙收刀格挡,我们两人顿时缠斗在一起。
他的力气比我大,刀法也更老练。我只能凭借着灵活的身手和不要命的打法,勉强与他周旋。
但时间一长,我渐渐落了下风。就在这时,异变突生。“住手!
”一声清冷的喝声从院外传来。紧接着,一道黑影闪过,只听“当”的一声脆响,
刀疤刘手里的鬼头刀直接被击飞,掉在地上。一个身穿月白色长衫的年轻公子,
手持一把折扇,缓步走了进来。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面无表情的黑衣护卫。
正是那天在山洞里被我“补刀”的太子,萧绝。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面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那股与生俱来的贵气却丝毫未减。他站在那里,明明只是一个人,
却仿佛带着千军万马的气场,让整个院子的气氛都为之一凝。刀疤刘捂着发麻的手腕,
惊疑不定地看着他:“你……你是什么人?敢管老子的闲事?”萧绝没有理他,
那双深邃的眸子落在我身上,带着一丝探究和……玩味。“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他缓缓开口,声音低沉悦耳。我心里咯噔一下。他认出我了?不可能,那天山洞里那么黑,
他又昏迷着。我面不改色地摇头:“公子认错人了吧?小女子从未见过公子。”“是吗?
”萧绝挑了挑眉,目光转向我手里的斧子,又看了看地上哀嚎的混混,
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姑娘倒是……身手不凡。”刀疤刘见自己被无视,
顿时恼羞成怒:“小子,我管你是谁!敢坏老子的好事,给我死!”他从地上捡起刀,
再次朝萧绝扑去。萧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身后的黑衣护卫,惊蛰,动了。
没人看清惊蛰是怎么出手的,只看到一道残影闪过,
刀疤刘就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倒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在院墙上,喷出一口血,晕了过去。
剩下的沈家三口人和几个小混混,全都吓傻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个个腿肚子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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