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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痕深处自有山河》这本书大家都在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小说的主人公是小雅周讲述了著名作家“刘不凡o”精心打造的男生生活小说《墨痕深处自有山河描写了角别是周远,小雅,刘情节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弹欢迎品读!本书共118901章更新日期为2026-03-01 19:42:30。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墨痕深处自有山河
主角:小雅,周远 更新:2026-03-01 2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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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五点,我把最后一张宣纸铺开时,窗外的城市还是一片混沌的灰。
这是我“学习世俗眼光”的第三年零四十八天,也是我最后一次尝试成为他们想要的那种人。
研墨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像某种古老的节奏,一下一下敲打着我的神经。
墨条在砚台上画着圆圈,清水渐渐变得浓黑,散发出松烟特有的香气。
这味道让我想起父亲教我研墨的第一个早晨,他也是这样站在我身后,大手握着小手,一圈,
一圈,不急不慢。“刘弋,研墨如做人,急不得。”他说。那时他的手还没有后来那么颤抖,
眼睛也还没有后来那么浑浊。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陈金贵的微信:“小刘,
昨天说的事你考虑清楚了吗?王总那边等着回话,你要是能把这单拿下,
提成我给你加两个点。”我没有回复。他又发了一条:“别倔了,
这年头谁不是戴着面具活着?你那点清高能值几个钱?”我把手机翻过去,屏幕朝下。
窗外有早起的鸟开始叫了,声音脆生生的,像是刚从梦里醒过来。我想起小时候住在老城区,
每天早上都是被鸟叫醒的。后来搬家了,搬到钢筋水泥的森林里,鸟叫声就听不见了。
再后来,连老城区也拆了,建起了商业综合体,那些梧桐树都被砍光了。
母亲是在老城区拆掉的那年病的。她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拆迁队,很久没有说话。
然后她走进来,对我说:“弋儿,有些东西没了就是没了,你要记住它们曾经存在过。
”我当时不懂她什么意思。现在我好像懂了。研墨的手突然停了一下。
我低头看着墨汁在砚台里旋转,想起三年前那个下午。母亲躺在病床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但眼睛还是亮的。她拉着我的手说:“弋儿,别学你爸,一辈子讨好别人。”我点点头,
眼泪掉在她手背上。她又说:“写字的人,字就是命。你要是把自己的字丢了,命也就丢了。
”我继续点头,但我不知道我在点什么。那时候我只想让她安心,让她别为我担心。
至于什么字不字的,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过了。毕业后,我进了陈金贵的工作室。
他说我基本功扎实,但“太有个性”,客户看不懂。他让我多看当红大师的作品,
学习“市场需要的风格”。我学了。我学了三年,学得很好。
好到我能闭着眼睛模仿任何一位当红大师的笔法,好到我写的字挂在店里,
客户会问“这是张大师的新作吗”。好到我几乎忘记了,
自己曾经也有过一种叫“风格”的东西。除了那卷《将进酒》。那是二十岁毕业时写的。
那天我和周远喝光了宿舍里所有的啤酒,我们对着月亮发誓,这辈子绝不妥协,
绝不做自己看不起的人。月亮很圆,我们的誓言很响,然后我们吐了一地。
第二天我写了那幅《将进酒》。每一笔都是醉的,但每一个字都清醒。那种狂放,
那种不管不顾,那种“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现在看起来简直像另一个人写的。
我把它卷起来,塞在墙角最深处。偶尔喝多了会翻出来看看,然后很快又卷回去,
像看一个不该看的人。手机又震动了。这次是父亲:“下月你妈三周年忌日,记得回来。
别又写那些看不懂的字惹亲戚笑话。”我盯着屏幕上的每一个字,想象他打这些字时的表情。
他一定是皱着眉,眯着眼,手指笨拙地在屏幕上戳。他从来不打电话,只发微信,
因为他不知道说什么。我也没有回复。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们父子之间只剩下这样的对话。有事说事,没事沉默。他不理解我,我也无法向他解释。
我们中间隔着我母亲,她活着的时候是桥梁,她走了,桥就断了。他年轻时也写字。
我小时候见过他写的字,挂在老房子的墙上,是一幅《陋室铭》。那字写得真好,有骨有肉,
有他自己的样子。后来他进了机关,开始写公文,写报告,
写那些四平八稳、谁看了都不会说错的话。再后来,他就不写字了。
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不写了。他说:“写字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我那时还小,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现在我好像知道了答案:写字不能当饭吃,但不写字,
你会不知道自己是谁。窗外的天开始亮了。那种混沌的灰慢慢变浅,
变成一种介于灰和白之间的颜色。城市的轮廓在光线中浮现出来。高架桥、写字楼、居民区,
密密麻麻的窗户里,有多少人正在醒来,正在刷牙洗脸,正在奔赴他们不想奔赴的一天。
我继续研墨。墨条已经磨掉了一小半,砚台里的墨汁足够写好几幅字了。但我没有停,
我想让这个过程再长一点。因为一旦停下来,就要面对接下来的一切。王总要来。
王总叫王建国,是做建材生意的,据说身家过亿。他是陈金贵介绍来的大客户,
去年一年在我这里订了二十多幅字,
每一幅都是“诚信赢天下”或者“厚德载物”之类的吉祥话。他喜欢金粉,喜欢大红大紫,
喜欢那种挂在家里一看就有钱的感觉。我给他写的那些字,每一笔都在恶心自己。
但钱是真的。一单下来,够我交三个月房租,够我还一个月的房贷。母亲生病那年欠下的债,
到现在还没还清。每次还完钱,我都要对着镜子说:刘弋,你是个孝子,你妈会理解的。
可是她会吗?画室里挂满了我这些年的“作品”。最显眼的位置是一幅四尺整张的“福”字,
用金粉写在红宣上,金光闪闪,俗不可耐。那是去年春节前写的,
被一个开厂的老板花两万块买走了。他走的时候很高兴,说这个字挂在他办公室里,
客户都说好。还有一幅“鸿运当头”,用了我最讨厌的颜体楷书,写得规规矩矩,一丝不苟。
那是为一个房地产开盘写的,据说挂在售楼处最显眼的位置。墙角还有一堆没有装裱的,
都是模仿张大师、李大师、王大师的作品。张大师的草书要狂放,李大师的行书要飘逸,
王大师的隶书要古朴。我像一个演员,戴上不同的面具,演不同的角色。
只有那卷《将进酒》,一直蒙着灰尘,从来没有被任何人看过。门铃响了。
我看了看墙上的钟,七点半。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半个小时。打开门,王总站在外面,
胳膊上挎着一个女孩。他穿着一件花衬衫,领口敞着,露出一条粗金链子。女孩很年轻,
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件改良旗袍,米白色的,绣着淡粉的梅花。旗袍开衩很高,
几乎到了腰际,露出两条细长的腿。“刘老师,早啊!”王总拍拍我的肩,
力道大得让我踉跄了一下,“这是我女朋友,小雅,她想学写字,你好好教教。”我点点头,
侧身让他们进来。小雅在门口停了一下,看着鞋架上的拖鞋。那些拖鞋是我从超市买的,
十块钱三双的那种塑料拖鞋。她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高跟鞋:细跟,镶着亮片,
一看就价值不菲。“不用换鞋。”我说,“直接进来就行。”她点点头,踩着高跟鞋走进来。
鞋跟敲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下一下,像某种不安的节奏。王总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沙发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他掏出烟,点上,吐出一个烟圈:“小刘啊,你这地方不错,
就是小了点儿。我跟你说的那件事考虑得怎么样?”我给小雅倒了杯水,
又给王总沏了茶:“王总,您说的是哪件事?”“装糊涂是吧?”他笑了,露出镶金的门牙,
“就是我办公室那幅字啊,‘诚信赢天下’,我跟你说过的。要大气,要气派,
要让人一看就知道我这人靠谱。”“记得。”我说,“我已经准备了几个样式。
”“不急不急。”他摆摆手,搂着小雅的肩膀,“先让小雅体验体验。你不知道,
她最近可迷传统文化了,又是学古琴又是学茶道,现在又要学书法。我这当男朋友的,
不得支持一下?”我看了一眼小雅。她坐在那里,双手捧着水杯,眼睛却一直在打量画室。
她的目光从墙上那些俗气的作品上滑过,最后落在墙角那卷蒙尘的旧作上。“那是什么?
”她问。“不值一看的旧作。”我抢先一步挡在她面前,“王总,您要的字,
我写了几种字体,您看看哪种更合适。”我从抽屉里拿出几张宣纸,铺在画案上。
第一幅是颜体楷书,端庄厚重,每一笔都规规矩矩;第二幅是行书,流畅一些,
但依然在可识别的范围内;第三幅加了点变化,用了些枯笔,但整体还是端正的。
王总凑过来看了看,皱起眉头:“都差不多嘛。你就不能写点儿有新意的?
”“您想要什么样的新意?”“就是那种...怎么说呢...”他想了想,
“就是看着很厉害,但又看得懂的那种。就像李白的诗,人人都喜欢。”我的手抖了一下。
李白。那个一千三百年前醉醺醺的身影,在我脑海中晃荡不去。我不知道他如果活到现在,
会怎么面对“人人都喜欢”这件事。他的诗当年可是被嘲笑“不合时宜”的,
被说成“狂放无度”的,被批评“不讲规矩”的。可现在,他是人人喜欢的李白。
是不是所有的不合时宜,到最后都会变成经典?是不是所有的经典,在成为经典之前,
都曾是不合时宜?“刘老师?”小雅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回过神,发现自己在发呆。
“啊,对不起。”我笑了笑,“想到点别的事。小雅,你想学什么字体?”她站起来,
走到画案前。近距离看,她的妆有点浓,粉底遮住了原本的肤色,眼影是那种流行的橘棕色,
口红是哑光的豆沙色。但她眼睛很亮,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敏锐。
“我想学那种...”她指了指墙角的旧作,“那种字。”我愣了一下:“那个太乱了,
不适合初学者。”“但我就是喜欢那种。”她说,“看着像活的。
”王总在沙发上发出一声不耐烦的哼声:“小雅,你懂什么?那种字谁看得懂?
学那个有什么用?要学就学能用的,过年写写对联,给亲戚写写贺卡什么的。”小雅低下头,
没有说话。我看着她的侧脸,突然想起二十岁的自己。那时候我也喜欢“那种字”,
喜欢一切别人看不懂的东西。我以为那是个性,其实是幼稚。我以为是不妥协,
其实是不懂事。后来生活教会了我懂事。“这样吧,”我说,“我先示范一下基本笔法。
小雅,你看着,先感受一下。”我铺开一张练习纸,提起笔。笔是狼毫的,弹性很好,
是我用得最顺手的一支。墨是刚才研的,浓淡适中,不滞不涩。纸是普通的元书纸,
吸墨恰到好处。我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写什么呢?写最简单的“一”字?横平竖直,
起笔藏锋,行笔中锋,收笔回锋。这是所有初学者的第一课,也是最简单的。我落笔了。
但第一笔落下,我就知道坏了。那不是“一”。那是一个斜斜的撇,带着醉意,带着狂放,
带着被压抑了三年的野性。我收不住手,笔自动就往下走了,第二笔,第三笔,
第四笔…….我写的是李白的《临终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
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每一个字都在纸上狂奔,像挣脱缰绳的野马,像冲出牢笼的困兽。墨色浓淡干湿,
线条粗细变化,字与字之间牵丝映带,行与行之间呼应顾盼。我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只知道我的手终于活了。写完最后一个字,我喘着气,握着笔,看着满纸狼藉。这是什么?
这是三年来我一直在压抑的东西。这是二十岁时对着月亮发的誓。
这是母亲临终前拉着我说的“字就是命”。这是我一直不敢面对的,真正的自己。
画室里安静极了。王总瞪着眼睛,嘴里的烟忘了吐。小雅站在旁边,眼睛睁得大大的,
嘴唇微微张开。“这是什么啊?”王总先开口了,声音里全是不满,“乱七八糟的,
一个字都认不出来。重写重写!”我没有动。小雅却突然走近了,俯身看着纸上的字。
她的手指悬在纸上,不敢触碰,但眼睛一寸一寸地移动,像是在读什么天书。
“这字...”她喃喃地说,“有生命。”“什么生命不生命!”王总站起来,走到画案前,
“我要的是‘诚信赢天下’,五个字,清清楚楚!你给我整这些鬼画符,糊弄谁呢?
”我放下笔,抬起头看着他。他的脸涨红了,脖子上的金链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他穿着名牌衬衫,扎着名牌皮带,戴着名牌手表,从头到脚都写着“我有钱”三个字。
但他眼睛里的东西,是我熟悉的,那种对一切看不懂的东西的排斥和敌意。“小刘,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他的声音压低了,带着威胁。“不敢。”我说,“只是觉得,
王总的家宅或许更适合...”“适合什么?适合你这些鬼画符?”他打断我,
声音越来越大,“我花钱是买看得懂的东西,不是买你的个性!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大师吗?
你不过是个写字的!我找谁写不行,非要找你?”他越说越激动,手指几乎戳到我脸上。
我没有退。三年了,我退了三年。每一次他这样说,我都低着头说“对不起,我重写”。
每一次他那样要求,我都笑着说“好的,按您说的来”。我把自己缩得越来越小,
小到几乎没有了。但现在,我不想退了。画室的门突然被推开。“刘弋!你果然在这儿!
”是我的大学同学周远,唯一还联系的朋友。他穿着一件沾满颜料的工装外套,
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带着熬夜后的疲惫。他手里拎着两瓶大学时常喝的那种白酒,便宜,
上头,但够劲。他看到室内的情景,愣住了。“我...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
”王总打量着他:“你又是谁?”“我是刘弋的朋友,画家。”周远挺直腰板。
他的画一幅也没卖出去,但他每次介绍自己的时候,总是挺直腰板,声音洪亮,
像在介绍一件了不起的事。“画家?”王总嗤笑一声,“卖得出去吗?”周远的脸红了,
但没有退缩:“卖不卖得出去另说。刘弋,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有家画廊愿意展出我们的作品,真正的作品,不是这些...”他指了指墙上的仿作。
“真正的作品?”王总看了看墙上那些金光闪闪的字,又看了看周远脏兮兮的外套,
哈哈大笑,“就是那些没人买的东西?”周远的脸更红了,
但声音还是稳的:“艺术的价值不是用钱衡量的!”“那用什么?用爱发电?
”王总笑得更大声了,转向我,“小刘,你看看你这些朋友,难怪你混不出来。现实点吧,
艺术就是生意。能卖出去的就是好艺术,卖不出去的就是垃圾。这个道理你都不懂?
”画室里安静了几秒。小雅突然开口了:“王哥,我觉得那幅字挺好的。
”她指着我刚才写的《临终歌》,声音不大,但很清晰:“至少...它是活的。
”王总的笑声戛然而止。他转过身,看着小雅。小雅迎着他的目光,没有躲。
两个人对视了几秒,王总的脸色变了。“你懂什么!”他猛地挥手,打翻了画案上的砚台。
砚台飞出去,撞在墙上,墨汁泼洒开来。浓黑的液体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然后落下来,
染黑了画案上半干的《临终歌》,染黑了旁边的一叠宣纸,也溅到了小雅雪白的旗袍上。
时间凝固了一瞬。墨汁顺着旗袍的丝绸往下流,在米白色的布料上蜿蜒出黑色的河。
小雅低头看着自己的裙子,嘴巴张开,但没有声音。“我的裙子!”她终于尖叫出来,
“限量款!我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才买到的!”王总的脸色由红转青,由青转白。
他看了看小雅的裙子,又看了看满地的墨汁,最后把目光落在我身上。“你看看!
这就是你的艺术!脏东西!”他的声音几乎是吼出来的,唾沫星子喷到我脸上。
我低头看着满地狼藉。墨汁像黑色的血,蜿蜒流淌,浸透了宣纸,浸透了地板,
浸透了扔在地上的废稿。那些被客户退回的“不合格作品”,
那些为了学习世俗眼光而写下的虚伪笔画,正在墨汁中慢慢融化。抬起头时,
我发现自己在笑。“你笑什么?”王总后退了一步,眼睛里闪过一瞬间的恐惧。
“我笑我自己。”我说,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惊讶。那种平静不是装出来的,
而是像深水一样,从某个很深的地方涌出来。“王总,您说得对,艺术就是生意。
所以我这些年来,一直在做生意。”我走到墙角,打开那个锁着的铁皮柜。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一叠叠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我把它们拿出来,一张一张铺在画案上。
“您看,这是我上个月模仿张大师作品卖的钱,三万一幅,买家说比真迹还像真迹。
这是我模仿李大师的,两万八,客户很满意,说要介绍朋友来。这是我模仿王大师的,
去年一年卖了十二幅,总收入三十七万。”王总看着那些记录,表情松弛下来,
甚至带上了几分欣赏:“这不就对了嘛!做生意不丢人,装清高才丢人。你这样挺好,
客户满意,自己赚钱,两全其美。”“但是,”我打断他,声音还是那么平静,
“我改主意了。”周远在旁边瞪大了眼睛:“刘弋...”我没有理他,
继续往下说:“王总,您今天本来也会得到一幅完美的仿作。张大师的风格,最近很受欢迎。
配上金粉,装裱起来,挂在您办公室,所有人都以为是张大师真迹。您多有面子,我多赚钱,
大家都高兴。”王总的笑容凝固了:“你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抬起头,
直视他的眼睛,“我今天不想写仿作了。”我走到墙角,拂去那卷《将进酒》上的灰尘。
灰尘很厚,拂了几下都没拂干净。最后我用袖子使劲擦了擦,在众人面前缓缓展开。
纸已经泛黄了,边缘有些脆,但墨迹如新。那是我二十岁毕业时的作品。纸张是普通的宣纸,
墨是普通的墨,但每一笔都透着年轻的狂放。笔画时粗时细,时浓时淡,时而如刀锋般锐利,
时而如流水般柔软。字与字之间互相缠绕,行与行之间彼此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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