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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父将我弃于流民营后》这本书大家都在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小说的主人公是张威裴讲述了裴聿,张威,沈星晚是著名作者最爱麻辣鸭脖成名小说作品《叔父将我弃于流民营后》中的主人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那么裴聿,张威,沈星晚的结局如何我们继续往下看“叔父将我弃于流民营后”
主角:张威,裴聿 更新:2026-02-19 13: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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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聿大婚那日,我在喜宴的角落,亲手剥开第三只橘子。橘络被我撕得干干净净,
一如我曾剖开自己那颗真心,递到他面前。他却嫌弃沾了血,随手丢弃。红烛高燃,
新人跪拜,满堂宾客齐贺“佳偶天成”。可谁能想到,就在一年前,这位权倾朝野的摄政王,
还曾揽我入怀,在我耳边许诺“此生唯你”。如今,他的新娘不是我。我没有哭,也没有闹,
甚至还朝着他的方向,举了举杯。脑海里,一道冰冷的机械音响起:看见没?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男人只会影响你拔剑的速度。我垂下眼,将最后一口橘肉咽下,
轻声回应:你说得对,搞事业才是正经事。第一步,拿回我沈家的兵权。01裴聿大婚。
满城红妆,十里流水席,奢华得几乎要将整个京城的红绸都用尽。
他是大周朝最尊贵的摄政王,我的小叔父,也是那个亲手将我从云端推入泥淖的男人。
喜宴上,我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面前的桌上堆满了橘子皮。没有人理会我,
这个昔日被摄政王捧在手心、娇纵得无法无天的沈家遗孤。
他们只敢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我,大概是想看看我会如何哭闹,
如何把这场盛大的婚礼搅得天翻地覆。毕竟,一年前,我就是因为在茶宴上,
将一杯茶泼在了他如今的新娘柳含烟的脸上,才被他罚进连狗都嫌的流民营。整整一年,
三百六十五天。那里的人为了一个发了霉的馒头都能拔刀相向,我这个细皮嫩肉的昔日郡主,
能活着回来,本身就是个奇迹。我的手指上布满了薄茧,掌心还有一道丑陋的疤痕,
那是为了抢一块冻硬的肉,被另一个流民用瓦片划伤的。这些,裴聿都不知道。
他高居喜堂之上,穿着一身刺目的喜服,眉眼间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
他正侧耳听着身旁的新娘柳含烟说着什么,唇角含笑,风光霁月。好一对璧人。
我慢条斯理地剥开第四只橘子,将上面最后一丝白色的橘络也清理干净。就像过去,
我清理掉自己身上所有的棱角和骄傲,只想变成他喜欢的样子。“星晚,你……还好吗?
”一个略带担忧的声音从身侧传来。是裴聿的副将,也是我父亲曾经的旧部,周勤。
他看着我的眼神里充满了同情和不忍。“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我将一瓣橘肉塞进嘴里,
甜腻的汁水在口腔中爆开,却尝不出半点滋味。“只是……王爷他……”周勤欲言又止。
我抬眼看向他,平静地说:“周将军,从我踏出流民营的那一刻起,摄政王于我,
便只是摄政王了。”是君,是叔父,却再也不是我放在心尖上,爱了十年的人。酒过三巡,
新人开始敬酒。裴聿和柳含烟携手而来,他们每走一步,周围便响起一片恭贺之声。
柳含烟的目光越过人群,精准地落在我身上。她的眼底带着胜利者的炫耀,唇角微微勾起,
似乎在无声地对我说:“沈星晚,你输了。”是啊,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当他们走到我这一桌时,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柳含烟端着酒杯,笑意盈盈:“星晚妹妹,
过去的事是我不对,我不该与你计较。今天是我与王爷的大喜之日,这杯酒我敬你,
从此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好一个“一家人”。真是杀人诛心。我没有动,
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然后目光转向她身旁的裴聿。他也正看着我。他的眼神很复杂,有探究,
有审视,或许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紧张?我突然就笑了。
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我缓缓站起身,端起了面前的酒杯。“王妃言重了。
”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一杯茶而已,
哪里值得王妃记挂这么久。只是,我沈星晚如今只是一介罪女,
实在担不起王妃这声‘妹妹’和这杯酒。”柳含烟的脸白了白。我没理她,径直看向裴聿,
一字一句地说道:“摄政王与王妃,新婚志喜,百年好合。”说完,我仰头,
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灼烧着我的喉咙,一如当年那份孤勇的爱,
最终只留下一片火辣辣的疼。喝完,我将酒杯倒置,然后在一片死寂中,转身,
毫不留恋地离去。我听到身后传来了杯盘碎裂的声响。我知道,裴聿动怒了。这才是他。
那个永远高高在上,不容许任何人忤逆他意志的摄政王。我的唇角,
终于勾起了一抹发自真心的,冰冷的笑。裴聿,游戏,才刚刚开始。我踏出王府的大门,
冷风灌入我的衣袍,吹得我打了个寒颤。“冷吗?”一道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抬头,
看见一个穿着玄色斗篷的男人,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马车旁。他身形高大,帽檐压得很低,
只露出了线条冷硬的下颌。“你是?”他没有回答,而是从怀里取出一个手炉,
塞进了我的手里。手炉尚有余温,驱散了些许寒意。我正要再问,他却已转身,
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了夜色中。我握着那个手炉,看着他消失的方向,陷入了沉思。
02回到那座名为“郡主府”,实则只是个空壳子的府邸,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沐浴。
热水从头顶淋下,我看着镜子里那个瘦得脱了相的自己,还有身上那些深浅不一的疤痕,
恍如隔世。一年前,我还是那个鲜衣怒马、骄纵任性的长乐郡主。父亲是镇国大将军,
母亲是先帝亲封的公主,我自出生起,便拥有了一切。直到那场惨烈的边境战事,
我父母双双战死,将三十万赤焰军的兵符和年仅七岁的我,
托付给了他们最信任的兄弟——当今圣上,和我那刚刚被封为摄政王的叔父,裴聿。
从那时起,裴聿便成了我唯一的依靠。我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尾巴。他批阅奏折,
我就在一旁为他研墨;他去军营,我就吵着要跟他一起去。所有人都说,摄政王冷酷无情,
不近女色,唯独把我这个侄女宠上了天。我也曾以为,这份宠爱是独一无二的。
直到柳含烟的出现。她是太傅之女,京城第一才女,温柔、端庄、识大体,
所有美好的词汇似乎都能用在她身上。她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的刁蛮和无理。
我开始害怕,害怕裴聿的目光会从我身上移开,所以我想尽一切办法去针对她,
想让她从我面前消失。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在先帝的忌日茶宴上。
她不过是假惺惺地劝我节哀,我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端起茶杯就泼了她一身。
我以为裴聿最多会像以前一样,罚我禁足,抄几遍女则。可我错了。
他甚至没有听我一句解释,就当着所有人的面,下令将我送去城外的流民营。“沈星晚,
你太放肆了。”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冷得像冰,“这一年,你就在那里好好反省。
什么时候懂得什么叫‘规矩’,什么时候再回来。”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哭着求他,
拉着他的衣角,告诉他柳含含是装的,我根本没碰到她。可他只是甩开了我的手,
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带走。”那一刻,我的世界,塌了。流民营的日子,
比我想象中还要可怕一万倍。那里是人间的炼狱。我没日没夜地生病,高烧不退,
差点就死在那个散发着恶臭的破草棚里。是那个被我抢了半个馒头,
又被我用石头砸破了头的小乞丐,用他捡来的破碗,一口一口给我喂了不知名的草药汤,
才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也是在那个时候,脑海里的那个声音,第一次出现了。
它自称强国系统,它的任务,就是辅助我成为一个合格的领袖,拿回沈家的一切,
重振门楣。它告诉我,依附男人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事。它说:宿主,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你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可他给了你什么?除了羞辱和伤害,什么都没有。
你父亲是驰骋沙场的大英雄,你母亲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
你身上流着他们高贵的血,就不觉得屈辱吗?我被它的话刺得体无完肤,却无法反驳。
屈辱?当然屈辱。我躺在冰冷的草席上,看着头顶漏风的屋顶,第一次开始思考,
我到底是谁。我是沈星晚。是大周战神沈啸唯一的血脉。我怎么能就这样,
死在这个肮脏的地方?我不能。于是,我活了下来。我学会了跟野狗抢食,
学会了在生病的时候找什么样的草药能保命,
学会了用最狠的姿态去面对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系统成了我唯一的老师和伙伴。
它教我兵法,教我权谋,教我看透人心。整整一年,我脱胎换骨。从浴室出来,
我换上了一身利落的劲装。今晚,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郡主,夜深了,
您要去哪儿?”贴身侍女知夏担忧地问。她是王府的家生子,也是唯一一个,
在我从流民营回来后,还愿意留在我身边的人。“去见一个故人。”我带上兜帽,
悄无声息地从后门溜了出去。按照周勤白天在袖中偷偷塞给我的字条指示,
我来到了一家名为“天下汇”的酒楼。这是京中最大的酒楼,也是各方势力交换信息的地方。
我推开三楼“雅”字包间的门,一个须发半白,身形健硕的老者,正坐在桌边喝茶。
是镇北军的统帅,罗将军。也是我父亲当年最得力的副将。看到我,
他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激动,但很快又被理智压了下去。“末将,见过郡主。”他起身,
对我行了一个军礼。“罗将军不必多礼。”我淡淡地开口,目光扫过他,“看来,
将军这些年,过得并不算好。”我话里有话。父亲死后,三十万赤焰军的兵权被一分为三,
罗将军虽然还挂着统帅之名,但手中真正能调动的兵马,早已不足五万。大部分兵权,
都被裴聿安插的亲信所掌控。罗将军的脸上闪过一抹愧色:“末将无能,愧对大将军的嘱托。
”“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用了。”我开门见山,“我今天来,只问将军一句话,
你还认不认我这个少主?”罗将军猛地抬头,眼中爆发出惊人的光亮:“只要郡主一句话,
我等三十万赤焰军旧部,愿为郡主赴汤蹈火!”“好。”我从怀里掏出一枚小巧的虎符,
放在了桌上。这是赤焰军的副符,当年父亲交给我,让我当玩具的。主符,则是在裴聿手中。
见副符如见主帅。“三日后,西山围猎,我要你安排一场刺杀。”我看着罗将军,眼神冰冷,
“我要借这场刺杀,名正言顺地,回到军中。”罗将军瞳孔骤缩。03西山围猎,
是皇家的传统。每年秋末,天子会率领文武百官,前往西山猎场,进行为期三天的狩猎活动。
这既是对过去一年国泰民安的庆祝,也是皇室彰显武力的最佳时机。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只是,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围猎,多了一个我。当我穿着一身火红的骑装,
牵着我的那匹名为“踏雪”的宝马出现在队伍中时,几乎所有人都向我投来了惊异的,
或是看好戏的目光。柳含烟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唇边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讥讽:“星晚妹妹真是好兴致,身子刚好,
就跑来这深山老林里折腾。可要当心些,别再冲撞了什么,惹得王爷不快。
”她故意加重了“冲撞”和“王爷”两个词,意有所指。“多谢王妃关心。
”我朝她露出一个标准的假笑,“只是这骑马射箭,本就是我沈家女儿的看家本领,
倒是王妃你,手无缚鸡之力,可要抓紧马鞍,别被颠簸下来,那才叫难看。”“你!
”柳含烟的脸一阵青一阵白。这时,裴聿骑着他那匹通体乌黑的“墨麒麟”,缓缓走了过来。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瞬,深邃得看不出任何情绪。“星晚,胡闹也要有个限度。
”他的声音清冷,带着一贯的命令口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回去。”若是放在以前,
我定会委屈地红了眼眶,质问他为何如此偏心。但现在,我只会觉得可笑。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不闪不避:“叔父这话便错了。我是镇国大将军的女儿,
陛下亲封的长乐郡主,这西山围栏,我为何来不得?”“再者说,先帝在时,
常夸我骑射不输男儿。今日围猎,我还想拔得头筹,为陛下助助兴呢。”我这番话,
说得不卑不亢,滴水不漏,将他后面的话全都堵死了。裴聿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似乎没想到,短短一年,我竟像是换了一个人。不再是那个只会跟在他身后,仰望他,
依赖他的小姑娘了。我们的对峙,被一声高亢的号角声打断。围猎,正式开始。“驾!
”我一抖缰绳,踏雪如离弦之箭般窜了出去,瞬间将裴聿和柳含烟甩在了身后。
风在我耳边呼啸而过,我能感觉到,身后有无数道目光,如同附骨之疽,紧紧地跟随着我。
有裴聿的,有柳含烟的,还有那些藏在暗处的,不知是敌是友的人。我催动着马儿,
朝着密林深处跑去。这里是罗将军在地图上给我标出的地方,地势复杂,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果然,没跑出多远,林中便传来一阵异动。紧接着,十几个蒙面黑衣人从天而降,手持利刃,
直冲我而来!他们出手狠辣,招招致命,一看就是专业的杀手。我心中冷笑一声。罗将军,
你还真是舍得下血本。我“惊慌”地尖叫一声,拨转马头,开始在林中狼狈逃窜。
那些杀手紧追不舍。一支冷箭破空而来,我佯装躲闪不及,任由它划破我的手臂。
鲜血瞬间涌出,染红了我的衣袖。很好,戏要做足。我忍着痛,继续往前跑。我知道,
我必须将这场“遇刺”的戏,演到最需要出现的观众面前。终于,
在我的马儿被一根横亘在路上的藤蔓绊倒,我整个人从马背上滚落下来的时候,
我听到了那个我等待已久的声音。“住手!”是裴聿。他来得比我想象中,要快一些。
我躺在地上,抬头望去。他依旧是一身玄衣,骑在黑马之上,手持长弓,箭已上弦,
正对着那个刚刚将剑架在我脖子上的黑衣人。他的身后,跟着大批的皇家护卫。那画面,
真像个从天而降,拯救落难公主的英雄。可惜,我早已不是那个需要被拯救的公主了。
“保护郡主!”随着裴聿的一声令下,他身后的护卫一拥而上,与那些黑衣人缠斗在一起。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裴聿翻身下马,快步走到我身边,一把将我扶起。
他的手触碰到我受伤的手臂,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川字:“你受伤了?”他的语气里,
带着一丝我分辨不清的情绪。是担忧?还是别的什么?“死不了。”我挣开他的手,
自己站稳。他看着我空荡荡的手,眼神一沉:“别动。”然后,
他不由分说地撕下了自己的衣摆,手法利落地为我包扎伤口。他的指尖温热,
触碰到我的皮肤时,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太久了。太久没有人,离我这么近了。
“为什么要来这里?”他一边包扎,一边沉声问。“我说过,我想拔得头筹。
”“为了跟朕赌气?”“叔父觉得是,那便是了。”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他的手顿了一下,
然后将绷带的结打得更紧了些。我疼得“嘶”了一声。“知道疼了?”他抬眼看我,
眸色深沉,“沈星晚,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想干什么?我当然是想,拿回属于我的一切。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掩盖住眼底的情绪,
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委屈和后怕:“我不知道……我只是想来散散心……叔父,
我害怕……”我这副样子,像极了过去那个对他百般依赖的我。裴聿果然吃这一套。
他的脸色缓和了些,甚至抬手,想像以前一样,摸摸我的头。但我偏了偏头,躲开了。
他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空气,瞬间变得有些尴尬。“王爷!刺客已尽数伏法,
只是……都服毒自尽了。”周勤上前来报。“查。”裴聿收回手,声音恢复了往日的冰冷,
“给朕查!不管是谁,敢在皇家猎场动我们的人,朕要他全家陪葬!
”他最后那句“我们的人”,不知道是在说皇室,还是…… 我看着他冷硬的侧脸,
心中毫无波澜。裴聿,你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些刺客,本就是我为你准备的。这场戏,
终究是要有一个结果。而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果然,当晚,皇帝就在行宫设宴,
名义上是为我压惊。他把我叫到身边,又是安抚又是赏赐,最后,
才装作不经意地问:“星晚啊,你觉得,今日之事,会是何人所为?”我跪在地上,
不卑不亢地回道:“回陛下,星晚不知。星晚只知,今日若非叔父及时赶到,
星晚早已是一具尸体。”“臣女自知,流民营的经历让臣女性情大变,行事多有乖张之处,
引得旁人非议,或许便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臣女不怕死。只是,
臣女不能让我沈家满门忠烈,最后只剩下一个胆小懦弱的女儿。”“臣女恳请陛下恩准,
让臣女……重回赤焰军!”我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上座的天子。“我要像父亲一样,
为国尽忠,战死沙场!如此,才不负我沈家之名!”04我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皇帝显然也愣住了,半晌才道:“胡闹!你一个女儿家,去什么军营?那都是男人待的地方,
又苦又累,你吃得消吗?”“陛下,”我挺直脊梁,声音铿锵有力,“战场之上,只有军人,
没有男女之分。我父亲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臣女在流民营的那一年,早已看淡生死。
如今苟活于世,唯一的念想,便是能继承父亲遗志,守卫大周疆土。若能死在战场上,
也算是死得其所。”我这番话说得大义凛然,把皇帝都给说动容了。“好,
好一个不负沈家之名!”皇帝激动地站了起来,“不愧是沈啸的女儿!朕准了!
”“陛下三思!”一个急切的声音打断了我们。是裴聿。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大殿中央,
对我躬身行礼:“陛下,长乐郡主刚刚受惊,身子尚弱,此时去军营实在不妥。更何况,
军中无戏言,刀剑无眼,她一个女子……”“叔父是觉得我比不上男人,
还是觉得我沈家的枪法,是花拳绣腿?”我冷冷地打断他。“我不是这个意思。”裴聿皱眉,
“星晚,别任性。”“我没有任性。”我站起身,直视着他的眼睛,“我很清楚,
我自己在做什么。”“你根本不知道军营是什么样子!”“我的确不知道。”我坦然承认,
“可流民营是什么样子,我知道。对我来说,这世上,已经没有比那里更糟的地方了。
”一句话,让裴聿瞬间噤声。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像是懊悔,又像是痛苦。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却什么都没说出来。最终,
还是皇帝一锤定音:“好了,此事不必再议。朕意已决。不过……”他话锋一转,
看向我:“星晚,朕可以准你入军营,但你不能直接去北境。朕先封你为‘骁骑校尉’,
入京郊大营历练。你若能在一个月内,让朕看到你的本事,朕便答应你,让你去北境,
见你的那些‘旧部’。”京郊大营。那里的统帅,是裴聿一手提拔上来的心腹,张威。
皇帝这一招,看似是给了我机会,实则是把我又推回了裴聿的掌控之中。他还是不放心我,
不放心沈家。或者说,他是想用我来牵制裴聿。帝王心术,果然深不可测。我心中冷笑,
面上却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谢陛下隆恩!臣女定不负陛下所托!
”我偷偷瞥了一眼裴聿,发现他也在看我。他的眼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深,
像是要把我看穿一样。入京郊大营的日子,定在了三天后。这三天里,我过得异常平静。
柳含烟没再来找我麻烦,裴聿也没有。他只是派人送来了许多伤药和补品,堆满了我的库房。
我一样没动,全都让知夏封存了起来。倒是那个在王府门口塞给我手炉的神秘人,
又出现了一次。还是在深夜。他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的院子里,手里提着一包东西。
“给你的。”他把手里的纸包递给我,声音低沉沙哑。我打开一看,是一只烤得油光发亮,
香气扑鼻的烧鸡。“你是谁?”我警惕地问。“一个……故人。”他沉默了片刻,
才缓缓吐出这几个字。他身上的玄色斗篷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很亮的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我总觉得,这双眼睛,有些熟悉。“我们认识?
”他没有回答,只是说:“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说完,他又像上次一样,
转身便要离开。“等等!”我叫住他。他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我叫沈星晚,你呢?
”他身形一顿,似乎是在犹豫。过了好一会儿,
我才听到他几不可闻的声音传来:“……叫我‘阿玄’就好。”说完,他便几个纵跃,
消失在了夜色里。我提着那只还冒着热气的烧鸡,站在院子里,久久没有动。
阿玄…… 我在脑海里搜索了半天,也想不起我认识的人里,有谁叫这个名字。
系统:此人武功高强,内力深厚,不在裴聿之下。但身上并无杀气。“不是敌人?
”系统:暂时来看,不像。我撕下一个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管他呢。在这个世上,
能相信的,只有自己。三天后,我辞别了知夏,单枪匹马,来到了京郊大营。迎接我的,
是统帅张威,和一众将士们看好戏的眼神。“末将张威,参见郡主。”张威对我抱了抱拳,
态度算不上恭敬,也算不上无礼。“张将军不必多礼。”我翻身下马,
将缰绳递给一旁的亲兵,“我既入了军营,便是军中一员。以后,还请将军多多指教。
”“不敢。”张威皮笑肉不笑地说,“郡主千金之躯,来我们这糙地方,可得当心些。
别磕了碰了,王爷会怪罪的。”他特意在“王爷”两个字上,加重了读音。
周围的士兵们发出一阵哄笑。他们都以为,我是靠着和摄政王那点不清不楚的关系,
才得以来这里的。我没有生气。我知道,军营里,靠的是实力说话。我环视了一圈,
指着演武场上那排一人高的石锁,对张威说:“张将军,我想试试那个。”张威一愣,
随即露出了看好戏的神情:“郡主,那石锁重达百斤,可不是绣花枕头。
您要是闪了腰……”我没等他说完,便径直走了过去。我选了其中最小的一个,深吸一口气,
用尽了在流民营里练出来的一身蛮力,将它……举了起来!虽然摇摇晃晃,几乎要脱手,
但我确实把它举过了头顶。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没想到,
我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郡主,竟然有如此神力。我将石锁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
然后,我拍了拍手上的灰,回头,对着已经目瞪口呆的张威,
露出了一个挑衅的微笑:“张将军,现在,我可以留下来了吗?”05我在京郊大营的日子,
就这么开始了。张威虽然表面上对我客客气气,但背地里却没少给我使绊子。第一天,
他让我去马厩清理马粪。那味道,简直能把人熏晕过去。我二话没说,拿起工具就干了起来。
那些原本等着看我笑话的士兵,最后都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第二天,
他让我在烈日下扎马步,一扎就是一个时辰。我咬着牙,撑到了最后一秒。
汗水浸透了我的衣衫,双腿抖得像筛糠,但我没有吭一声。第三天,他让我和一群新兵一起,
进行负重越野。二十斤的沙袋,对于我这副尚未完全恢复的身体来说,几乎是极限。
我跑在队伍的最后面,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肺部火辣辣地疼,眼前阵阵发黑。好几次,
我都觉得自己要撑不下去了。系统:宿主,检测到你的心率过快,身体已达极限。
建议放弃。“不行……”我在心里默念,“我不能放弃。”我若是放弃了,
就正中张威的下怀。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我赶出军营。我好不容易才走到这一步,
绝不能功亏一篑。我死死地咬着嘴唇,逼迫自己保持清醒。就在我快要倒下的时候,
一只强有力的手臂,从后面扶住了我。是那个叫“阿玄”的男人。他不知何时,
也混进了这支队伍里。还穿着一身普通士兵的服装,脸上抹得黑一块黄一块,
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别硬撑。”他压低声音说。然后,他不动声色地,
接过了我身上一小半的重量。我感觉身上一轻,顿时松了一口气。“谢谢。”“不必。
”我们两人并排跑着,再没有多余的交流。但我知道,他在帮我。终于,在终点线前,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冲了过去。然后,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再次醒来,
已经是在我的营帐里。床边守着一个眼生的军医。“你醒了?”军医见我睁眼,松了口气,
“感觉怎么样?”“我……没事。”我撑着身子坐起来,
只觉得浑身酸痛得像是被拆开重组了一遍。“还说没事?”军医吹胡子瞪眼,
“你再晚送来一会儿,神仙都救不了你!小小年纪,怎么这么不要命?
”“是张将军让你来的?”“不是。”军医摇摇头,“是一个叫‘阿玄’的小子,
背着你跑了几里路,把你送来的。”我心里一动:“他人呢?”“给你抓完药就走了,
说是还有训练。”军医撇撇嘴,“真是个怪人。明明是他救了你,却不肯让我告诉别人。
”我低头,看着手腕上缠着的纱布,心中百感交集。阿玄…… 他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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