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斌的脸色,瞬间变了。
他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
但很快,又被愤怒掩盖。
"你胡说八道什么!"
"赶紧把她带走!别让她在这里发疯!"
我被塞进了警车。
到了派出所,我被关进审讯室。
几个小时后,陆国斌的律师来了。
他将一份和解协议推到我面前。
"陆念小姐,签了它,承认精神失常,陆教授愿意给你五十万。"
"如果不签,以你寻衅滋事的前科,这次至少判一年。"
他脸上挂着施舍的微笑。
我看着他,什么也没说。
他收起文件,冷下脸。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法庭上见。"
"对了,陆教授让我转告你,你母亲的丧葬费他结了,火葬场处理得很干净。"
"干净"两个字,像针一样扎进我耳朵里。
律师走后,我被拘留了。
就在我以为真的要再次坐牢时,第三天,我被放了。
理由是证据不足,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我知道,这是陆国斌的手笔。
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影响他"大善人"的形象。
一个警告,足够了。
我走出派出所,给一个号码打了电话。
那是我妈生前的主治医生,陈叔叔。
我妈曾说过,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让我去找他。
在一家不起眼的茶馆里,我见到了陈叔叔。
他递给我一个木盒子。
"你妈留下的。"
盒子里,是一本日记,一个U盘,和一张银行卡。
陈叔叔说:"卡里有五十万,是你外公外婆的遗产,你妈一直没动。"
我翻开日记。
看着我妈是怎样从一个幸福的女人,变成一个被丈夫厌弃的怨妇。
日记的最后,记录了那场大火。
[国斌冲进去,抱着安安出来了。我被掉下来的房梁砸中了腿,我喊他,救我。他回头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怀里的安安。他抱着安安,跑了出去。]
我的手,抖得厉害。
我点开U盘,里面是一段录音。
是我妈用录音笔录下的,她和陆国斌的对话。
[国斌跪在我面前,求我让念念去顶罪。他说,安安是他们陆家唯一的希望。他说,他会照顾我一辈子。]
我关掉录音,浑身冰冷。
陈叔叔看着我:"念念,你打算怎么办?"
报警吗?
日记和录音,在一个精神恍惚的女人手里,法律上很难成为铁证。
而陆国斌,能轻易将它们定义为污蔑。
我不能输。
我只有一次机会。
"陈叔叔,这笔钱,我能用吗?"
"当然,这就是你妈留给你的。"
我握紧了那张银行卡。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没有回家,而是用那笔钱,在市中心租了一间公寓。
我买了新的电脑和几部不记名的手机。
第一步,我要让他,站在舆论的悬崖边上。
我注册了一个微博账号,"被遗忘的苏琴"。
我没有发任何文字。
只上传了一张照片。
一张我妈年轻时抱着我的合影,和我前几天在陵园里浑身泥泞的照片,拼在了一起。
左边是公主,右边是乞丐。
照片下,只有一行字。
"妈妈,我想你了。"
然后,我艾特了本市所有的新闻媒体和陆国斌的个人微博。
做完这一切,我关掉电脑,静静等待。
第一颗石子,已经投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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