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柊月辞阿荞《野蔓生花》最新章节在线阅读_柊月辞阿荞完整版阅读

柊月辞 著

其它小说连载

小编推荐小说《《野蔓生花》》,主角柊月辞阿荞情绪饱满,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阿荞是作者柊月辞小说《《野蔓生花》》里面的主人公,这部作品共计26921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05 23:51:38。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应,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内容主要讲述:《野蔓生花》..

主角:柊月辞,阿荞   更新:2026-02-06 0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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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山隅逃雀,泥沼初涉楔子:雨夜出逃山村的雨夜,黑得像是泼了墨,连狗都不叫了。

荞花蜷在灶房柴垛后头,湿透的裤腿死死贴着膝盖,冷得骨头缝里都往外冒寒气。

堂屋的灯光昏黄,穿透破旧的门帘,把爹的影子拉得老长,晃在泥地上。

爹的声音混着劣质白酒的冲味儿,一股脑灌进她耳朵里:“……三万,一分不能少!

王瘸子家的羊圈年前刚扩建,他老娘答应,彩礼一到,就让荞花过去。

”娘的声音蚊子似的:“她才十八……”“十八咋了?你十八那年,老大都会爬了!

”爹的嗓门猛地拔高,像钝刀子割在阿荞心上,“女娃子读那么多书有屁用!

识几个字就行了,早点嫁人换点彩礼,给根宝攒着娶媳妇,才是正经!”根宝是她弟弟,

小她六岁,这会儿正在里屋捧着手机打游戏,外放的厮杀声混着哗啦啦的雨声,热闹得刺耳。

阿荞咬住下唇,直到嘴里漫开一股铁锈味。下午,她躲在窗根下,听得真真儿的。

爹娘和王瘸子他娘,就像买卖牲口一样,把她论斤论两地谈好了价钱。三万块,买她一辈子。

王瘸子她见过,去年娶过一个媳妇,跑了,说是被打跑的,大夏天都穿着长袖。

那男人看女人的眼神,黏糊糊,湿漉漉,像烂泥塘里的水蛭。她不能嫁。死也不能。

灶房的门帘被轻轻掀开一角,昏黄的光漏进来一道缝。阿荞屏住呼吸,是邻居刘奶奶。

老人家佝偻着腰,像片影子似的摸到柴垛边,把一个粗布小包塞进她手里。

那布包还带着老人怀里的体温。“走,”刘奶奶的嘴唇几乎没动,气音又轻又急,“往东,

翻过两座山,坳子口有去县城的拖拉机,天不亮就走。

”老人枯树皮一样的手用力握了握她的手,滚烫,“包里是二十块钱,我攒的。还有两个馍,

路上吃。别让人看见。”阿荞的眼泪猛地冲上来,她死死憋住,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只能拼命点头。“别回头,”刘奶奶混浊的眼睛里也有水光,她抬手,

用粗糙的指腹抹去阿荞脸上的灰,“丫头,命是自己的,攥紧了,谁也甭给。

”堂屋传来爹喊刘奶奶喝酒的声音。老人应了一声,又深深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有悲悯,

有不舍,最后都化成了无声的催促。她转身出去了,门帘落下,光又被掐断。

阿荞攥紧了那个带着体温的粗布包,贴着冰凉的土墙根,像只受惊的狸猫,溜出灶房,

一头扎进铺天盖地的暴雨里。山路成了泥河,她摔了好几跤,手肘和膝盖磕在石头上,

火辣辣地疼,泥水糊了一身。黑暗里只有哗啦啦的雨声和自己咚咚的心跳,

还有身后那片叫做“家”的、亮着昏黄灯光的院子,越来越远,

最后缩成雨幕里一个模糊的光点,然后,不见了。天蒙蒙亮时,

她终于连滚带爬地翻过第二座山,看见一条被雨水泡得发胀的黄土路。

一辆浑身叮当响的破拖拉机突突地冒着黑烟停在路边,司机是个满脸沟壑的老汉,

裹着发黑的军大衣。“去县城?”老汉眯着眼打量她,像看一件沾满泥水的货物。阿荞点头,

从湿透的衣襟里掏出那张被体温捂得发软的二十块钱,递过去。

老汉抽走一张十块的:“上来吧,后头有块塑料布,自己盖着。

”拖拉机在泥路上癫狂地跳跃,阿荞抱着自己的小布包,

缩在散发着肥料和柴油味的车厢角落。包里面只有一件洗得发白、领口都磨毛了的花布衫,

刘奶奶给的馍已经被雨水泡软了,还有那剩下的十块钱。她回头望了一眼,群山连绵,

全被厚重的灰白色雾气吞没了,她活了十八年的地方,连个影子都抓不住了。一个念头,

野草般从骨头缝里钻出来,带着疼,带着狠:活下去。

过不用被称斤论两、不用被随手卖掉的日子。第一章:工地烟火县城比山村大,却也破败,

像件打满补丁的旧衣裳。阿荞在汽车站掉漆的长椅上窝了两夜,闻着厕所和泡面混合的怪味。

第三天,攥着的十块钱变成了几个钢镚。饥饿像只长了牙的老鼠,一口一口啃着她的胃。

她走到一个建筑工地附近,黄灰漫天,空气里飘着大锅菜劣质油水的味道。她腿一软,

眼前发黑,一头栽进了路边的泥水坑里。再醒来,

是在一个弥漫着烟味、汗味和脚臭味的工棚里。光线昏暗,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床边的小马扎上,手里端着一碗冒着稀薄热气的白粥。“醒了?

”男人声音粗哑,像砂纸磨过木头,“我是老周,工地做饭的。你晕在外头了,

差点让车轧着。”阿荞想坐起来,浑身软得像煮过劲的面条。老周把粥碗递过来:“吃吧,

看你饿的,脸都没巴掌大了。”那碗白粥,稀得能照见人影,但阿荞小口小口喝着,

烫了舌头也舍不得停,暖流顺着喉咙滑下去,暂时压住了胃里那隻老鼠。老周看着她,

叹了口气:“多大啦?从家里跑出来的?”阿荞点点头,又赶紧摇摇头,不敢多说一个字。

“不想说就算了。”老周站起来,拍了拍补丁摞补丁的裤子,“工地上缺个帮忙择菜洗碗的,

管吃管住,没工钱,干不干?”阿荞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比工棚那盏昏黄的灯泡还亮。

管吃管住,就够了。

第二章:短暂的暖与冰凉的锁老周的“厨房”是工棚边用石棉瓦和破木板搭的简易棚子,

四面漏风。阿荞每天天不亮就起来,

劈柴、烧火、洗那一筐筐沾着泥的青菜、刷堆成小山的油腻碗盘。活儿累得她腰都直不起来,

但每顿都能吃上热饭,晚上睡在厨房隔出来的小储物间里,虽然堆满了米面粮油,空气浑浊,

但有一张用砖头和木板搭的“床”,上面铺着老周给的旧褥子,比汽车站的长椅强了百倍。

老周话不多,但心细。看她衣服单薄,

翻出一件自己淘汰的、袖口磨得油亮的旧棉袄扔给她;见她手上生了冻疮,裂开血红的口子,

去药店买来最便宜的蛤蜊油。有次她发高烧,浑身打摆子,老周守了半夜,

用凉水浸过的毛巾一遍遍给她擦额头和脖子。“周叔,你为啥对我这么好?

”阿荞烧得迷迷糊糊,口齿不清地问。老周拧毛巾的手顿了顿,昏黄的灯光照着他半张脸,

沟壑里藏着疲惫:“我闺女要是活着,也跟你差不多大。”他没再说下去,

但眼里的痛楚沉甸甸的,不像假的。阿荞心里那块冰,慢慢被这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好,

焐化了一角。她没见过这样的男人:她爹只会喝酒、骂人、抡锄头把子;村里的男人看女人,

总带着估量牲口似的眼神。老周不同,他的好是落在实处的,一碗稀粥,一件旧衣,

半夜守着的一盆凉水。她笨拙地想报答。把油腻的工棚打扫得露出本色,

把老周换下来的、散发着汗酸味的衣服洗得发白,在有限的糙米和烂菜叶里,

努力折腾出点不一样的滋味。她用她唯一会的方式,小心地维护着这点来之不易的“暖”。

一天晚上,老周喝了点散装白酒,坐在棚子外头抽烟,火光在黑暗里一明一灭。

阿荞端了盆热水出来,蹲下给他泡脚。老周的脚粗糙得像老树皮,

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灰。老周看着蹲在脚边的女孩,清秀的侧脸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柔顺,

心里那点怜惜混着别的、更浑浊的东西翻涌上来。“阿荞,”他第一次这么叫她,

声音有点哑,“城里人心眼多,跟马蜂窝似的。你别信,就跟着叔。叔有口吃的,

就饿不着你,冻不着你。”阿荞抬起头,眼睛在月光下亮晶晶的。这是她逃出来后,

第一次有人对她说“跟着我”。这三个字,像寒夜里突然递到眼前的一小截炭火,

烫得她心口发疼,却又让她忍不住想伸出冻僵的手去抓住。她不懂什么是爱情,

脑子里也没那些词儿。她只知道,跟着他,有饭吃,有地方睡,不受冻挨饿,

不用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或许,这就是别人嘴里说的“暖”吧,有个着落,有人管。

事情发生得自然而然,又带着一股抹不掉的、交换的味儿。在那个堆满杂物的储物间,

在吱呀作响的木板床上,老周要了她的身子。阿荞疼得浑身绷紧,手指死死抠着粗糙的床单,

没吭一声。她心里木木地想:他给我一个落脚的地方,给我饭吃,

给我一点看得见摸得着的关心,我给他这个,算是两清,也算是……互相依靠吧。

她把自己那年轻的身体,当成了支付这一切的、唯一的铜板。老周对她确实更好了些,

偶尔会从镇上给她带根红色的塑料头绳,买袋最便宜的、香得腻人的雪花膏。

阿荞也越发把自己当成这个简陋“家”的女主人,照顾老周的起居,

心里甚至偷偷勾勒起模糊的未来:就这样,两个人,在这灰尘漫天的工地边上,过安生日子,

好像也不错。变故在老周的侄子周强到来后出现了。周强二十出头,在工地做小工,

眼神活络,嘴巴抹了蜜,一来就“阿荞妹子”叫得亲热。他常凑到厨房帮忙,

跟阿荞说些城里的新鲜事,眼神却像带了钩子,在她身上脸上瞟。老周的脸色一天天沉下来,

像暴雨前的天。他开始不让阿荞单独出门,连买菜都跟着。周强来厨房,

他就找借口把阿荞支使得团团转。晚上,他搂着阿荞,力气大得勒人,

喷着酒气反复问:“你觉得周强咋样?叔老了,是不是比不上年轻后生?”阿荞摇头,

把脸埋在他汗味浓重的胸口:“周叔,我只跟着你。”老周不信。他越来越焦躁,

看阿荞的眼神多了怀疑和一种让她害怕的掌控。阿荞变得小心翼翼,

连和周强说句话都像做贼。一天,阿荞去镇上买盐,

看到一家小餐馆门口贴着招服务员的红纸,包吃住,一个月还有八百块钱。

她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有了钱,她就能慢慢攒起来,或许以后能租个真正的小房子,

哪怕只有一间屋。她兴冲冲地回去告诉老周。没想到老周勃然大怒,

把手里正在喝的茶缸子猛地掼在地上,搪瓷碎片和劣质茶水溅了一地。“服务员?端盘子?

丢人现眼!”他脸红脖子粗,额上青筋直跳,“你是不是嫌我这里庙小,想出去攀高枝了?

是不是周强那小子撺掇的?我就知道!小兔崽子没安好心!”阿荞惊呆了,

试图解释:“周叔,我只是想挣点钱,以后……”“钱?我缺你吃了还是缺你穿了?

”老周逼近她,酒气和怒气喷在她脸上,“阿荞,我告诉你,你是我的人!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好好待着,我不会亏待你!再动歪心思,看我不……”那天晚上,

阿荞在老周震天的鼾声中,偷偷翻找自己的东西。

她想拿出身份证逃出来后她咬牙用刘奶奶给的钱补办了个临时的,去那家餐馆试试。

可她把小小的储物间翻了个底朝天,连老鼠洞都掏了,

也没找到那张薄薄的、却代表着她不是黑户的卡片。一个冰冷的念头,像蛇一样钻进心里。

第二天,她趁老周出去买菜,翻了他那个宝贝似的、上了锁的小木箱——钥匙他藏在哪里,

她有一次无意中看见了。箱子打开,里面有些皱巴巴的零钱,几张模糊的旧单据,最下面,

压着她的身份证,边缘已经有些卷曲。阿荞拿着那张卡片,手抖得厉害,纸片几乎要拿不住。

原来,他早就拿走了。原来,他口口声声的“对你好”,背后是怕她飞走的算计,

是想把她拴死的锁链。心口那点用感激和依赖垒起来的、小小的暖意,哗啦一下,全塌了,

剩下一片刺骨的冰凉,比山村的雨夜还冷。她逃出山村,是为了不被当成物件买卖。可现在,

她好像从一个看得见的笼子,跳进了一个更隐蔽的笼子。

这个笼子用一点点温饱和虚假的关心做栅栏,差点让她自己都忘了,

自己还是件被锁着的“物件”。第三章:再次上路老周发现身份证不见,是在三天后的晚上。

他喝了不少酒,翻箱倒柜,最后红着眼瞪着阿荞,像头发怒的困兽:“是不是你拿走了?

你想跑?啊?”阿荞正在叠衣服,一件件,叠得方方正正。她抬起头,平静地看着他,

那眼神里的东西让老周愣了一下。“周叔,那是我的身份证。”她说。“你的?

你吃我的住我的,人都是我的,一张破证算什么!”老周冲过来想抓她的胳膊。

阿荞退后一步,避开了,眼神清凌凌的,像结了冰的井水:“周叔,谢谢你当初给我一碗粥,

给我一个地方住,没让我饿死冻死在外头。我陪你这段日子,帮你干活,里里外外操持,

我们也算两清了。”她早就收拾好了自己的小布包,还是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个,

洗得发白的花布衫叠在最上面。老周给她的旧棉袄、雪花膏、红头绳,

都整整齐齐放在那张木板床上,一样没拿。“你……你走了就别回来!”老周在她身后吼,

声音里带着虚张声势,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恐慌,“外头哪有那么好混!饿死你!

”阿荞没回头,拎起那个轻飘飘的布包,掀开油腻的门帘,走进沉沉的夜色里。

工地的喧嚣、灯火、还有那股混合着汗水和尘土的气味,都被抛在身后。

前方是望不到头的黑暗公路,不知通向哪里,但至少,前方没有锁。她蹲在路边,

把脸埋进膝盖里,肩膀无声地耸动。眼泪滚烫,却流不出来多少,

好像在山村那个雨夜就流干了。她心里空落落的,钝钝地疼。不是多舍不得老周,

是疼那份她以为终于抓住的、实实在在的“暖”,原来底下藏着锈迹斑斑的锁。她又一次,

把自己交付出去,换来的还是禁锢。哭了顶多两三分钟,她用力抹了把脸,湿漉漉的,

分不清是泪还是夜里的潮气。站起来,膝盖有些发软。天黑透了,得赶紧走,

找个能挨过今晚的地方。冷风像小刀子,嗖嗖地往脖子里灌,她裹紧单薄的衣服,

沿着公路边,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手里紧紧攥着那张失而复得的身份证,

塑料封皮硌着掌心,有点疼,但让她清醒。这是她好不容易抢回来的一点点自由,

一点点做“人”而不是“物件”的凭证。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细,

孤单地贴在冰冷的路面上。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阿荞,长点记性,

别信人,谁都别信。可是,脚步不停向前挪动时,心底最深处,

还是忍不住冒出一丝微弱却顽固的、让她自己都讨厌的希冀:要是……要是真的有人,

能给自己一点不带算计、不用交换的暖,就好了。就一点点。野雀离山隅,初涉人世泥沼。

第一次用自己以为唯一能支配的东西去换安稳,却换来更深的捆缚。凉意已浸到骨头里,

但那点对“暖”的渴求,像石缝里最贱的草芽,被脚踩过,被石头压过,蔫了,却还没死透。

前路依旧茫茫,夜色深重。第二幕:浮城寻暖,

次次落空第一章:小城流言与“良人”幻影离开工地后,

阿荞在另一座小城的汽车站长椅上又蜷了三夜,闻着消毒水和流浪汉身上的馊味。第四天,

她在一条稍微热闹些的街上,看到一家叫“芳华”的服装店玻璃门上,

贴着一张边缘卷起的红纸:招导购,包吃住,底薪加提成。

店主是个四十来岁、身材微胖的女人,姓吴,正在柜台后面嗑瓜子。

她上下打量了阿荞半天:“以前干过吗?”阿荞摇头,手指不自觉地绞着衣角:“没有,

但我能学,肯吃苦,力气大。”吴姐看她模样还算清秀,手脚也像利索的,身上衣服旧是旧,

但洗得干净。想了想,吐掉瓜子皮:“试用期一个月,八百,管中午一顿,住后面小隔间。

行就今天留下,先把地拖了。”阿荞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连忙点头:“行,谢谢吴姐!

我这就去!”服装店的工作,比工地厨房体面,也轻省些。

她学着把廉价的化纤衣服叠出挺括的样子,记住密密麻麻的价格牌,

用带着山里腔调的、蹩脚的普通话招呼客人:“随便看看,新到的款。”吴姐起初嫌她木讷,

不会说漂亮话,但她眼睛里有活,每天最早来开门打扫,最晚走清点货物,记账一分不差,

从不偷懒耍滑。一个月后,吴姐留下了她,工资涨到一千二。

住在店铺后头那个不到五平米、只放得下一张窄床和一个小凳子的小隔间里,

阿荞却觉得前所未有的安心。这是她靠自己的力气、自己的手脚干净挣来的住处,

不用看任何人脸色,不用担心半夜被推醒。她用第一个月剩下的钱,

买了一盒最便宜的、粉红色的雪花膏,晚上对着巴掌大的小镜子,

小心翼翼地抹在脸上;把工钱一点点攒起来,用一块旧手帕包好,

紧紧实实地压在枕头最底下。日子清苦得像白开水,但心里有盼头,这水喝着就不觉得寡淡。

转机出现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店里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穿着挺括夹克的男人,自称姓王,

做建材生意。他慢悠悠地挑了两件男装,

结账时很自然地跟低头找零的阿荞搭话:“小姑娘新来的?口音不像本地人。

”阿荞心里一紧,低声应了句:“嗯。”王叔——他让阿荞这么称呼他——笑了笑,

笑容很和气,眼角有细细的纹路:“这么水灵的姑娘站店,生意该好些。”话听着有点轻,

但语气挺正经。从那以后,王叔隔三差五就来,有时给自己买,有时说给“家里亲戚”挑。

他总找阿荞服务,夸她眼光好,挑的衣服合身。熟了之后,他会带些小东西:一袋糖炒栗子,

几个黄澄澄的橘子,或是一小盒印着精致花纹的点心。“你们小姑娘爱吃这个。

”他递过来时,手指不经意碰到阿荞的手背,很快松开,笑容坦荡,

倒让阿荞觉得自己多心了。阿荞起初不敢接,慌得直看吴姐。吴姐眼神复杂地扫过她和王叔,

私下把她拉到仓库:“阿荞,王老板这人……听说家里有老婆的,开建材店那个徐姐,

厉害着呢。你小心点,别傻乎乎的。”阿荞心里那根弦立刻绷紧了,再见到王叔就躲,

眼神都不敢对上。可王叔下次来,当着吴姐的面,大大方方地说:“阿荞,

上次那栗子是我闺女非要我带给你的,她说来买衣服,看见店里有个姐姐长得好看,

像画上的,非让我谢谢你上次帮她挑发卡。”他叹口气,眉眼间染上愁容,“我那闺女,

可怜,她妈跟她不亲,整天吵,

孩子就喜欢跟你这样温柔的姐姐说话……”他又拿出一条浅紫色的丝巾,质地柔软,

颜色是阿荞从未拥有过的鲜亮。“这个颜色衬你皮肤白,小姑娘别总穿得灰扑扑的,

该鲜亮些。”那丝巾像一小片温柔的云,落在阿荞手里,轻飘飘的,却烫得她心慌。夜里,

她对着小镜子,把丝巾绕在脖子上,打了又拆,拆了又打。镜子里那张脸,映着昏黄的灯光,

眉眼似乎都生动了几分。王叔的“好”,是润物细无声的,一点点渗进来。

他记得阿荞随口说喜欢吃城南的豆腐脑,下次就绕路带了一碗过来,用保温桶装着,

还是热的;听说她晚上在小隔间怕黑,

送了她一个插电的、小月亮形状的夜灯;他跟她讲生意场上的趣事,

也听她磕磕绊绊说些山里的琐事,野花啊,山泉啊,刘奶奶啊,从不打断,

只是温和地笑着听,偶尔点点头。“阿荞,你跟那些城里姑娘不一样,”有一次店里没人,

他靠在柜台上,眼神诚恳,“你身上有种干净、单纯的东西,难得。不该在这种小店埋没了。

等我这边……理顺了他说的是和妻子离婚的事,我想自己开家服装店,你来帮我管,

好不好?你踏实,我放心。”阿荞的心,像被温水泡着的、干瘪的茶叶,慢慢舒展开来。

她太久没被人这样细致地对待、这样“规划”进一个像样的未来了。王叔给的,

不仅仅是小恩小惠,是一种“被看见”、“被重视”的感觉。她想起了老周,但王叔不同,

他体面,温柔,说话让人如沐春风,许诺的是一个更明亮的未来——一家真正的、体面的店,

不再是摆满廉价尾货的地摊,也不是寄人篱下的隔间,是她可以挺直腰杆站着的地方。

她开始学着王叔说的“城里姑娘的样子”:用最便宜的口红,

小心翼翼地涂一点;学着把眉毛描得细一些;省下钱买了一双黑色的低跟皮鞋,

走路时有些不稳,但腰背不自觉地挺直了。王叔偶尔塞给她一点零花钱,

说是“帮忙看店样的酬劳”,她一分没乱花,全攒着,

心里默默计算:开一家小店要多少本钱,装修什么样,进什么货……数字模糊,但光想想,

心里就亮堂。她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距离,但王叔的耐心和“尊重”渐渐瓦解了她的防线。

他从不越界,只说“等你愿意”。直到一个雨夜,王叔送她回店,小隔间漏雨,

地上积了一小滩水。王叔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就帮她清理,灯光下他的侧影显得可靠而专注。

阿荞看着这个给自己带来希望、描绘未来的男人,心里那点摇摇欲坠的戒备,终于哗啦一声,

全垮了。她主动拉住了他湿了一角的衣摆。王叔转过身,眼神幽深,将她搂进怀里。

他的吻带着淡淡的烟草味,但动作很温柔,甚至有些珍惜的意味。阿荞想,这就是了吧。

一个不把她当物件、肯给她未来、温柔体贴、尊重她的男人。

她终于抓到了一点点像样的“暖”,这次,似乎是真的,是干净的,是有明天的。

第二章:当众的巴掌与流言的刀子甜蜜的假象,像一层薄薄的糖衣,裹了三个多月,

开始一点点融化,露出底下酸腐的芯子。阿荞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王叔从不在白天与她并肩走在街上,约会总在夜晚或偏僻的小公园;他从不带她见任何朋友,

手机响了总是神色微变,走到远处去接;每当阿荞鼓足勇气,

怯生生地问起“离婚的事怎么样了”,他总是烦躁地捏捏眉心,或是点上一支烟:“快了,

在谈,她死活不离,要钱……要一大笔。阿荞,你再等等,别逼我,我比你还急。

”阿荞不敢再问,心里却像悬了一块浸了水的石头,越坠越沉,压得她喘不过气。

她安慰自己:王叔生意忙,压力大,城里人离婚是麻烦的,要顾全脸面。她得懂事,

不能添乱。真相在一个燥热得连知了都懒得叫的下午,以一种极其粗暴、羞辱的方式,

猛地撕开了所有伪装。一个穿着真丝连衣裙、烫着时兴大卷发的女人,

像阵旋风似的冲进“芳华”服装店,高跟鞋踩得地板咚咚响,

身后跟着两个同样面色不善、膀大腰圆的中年妇女。女人目光如淬了毒的刀子,在店里一扫,

精准无比地钉在正在踮脚整理高处货架的阿荞身上。“你就是那个勾引我老公的乡下狐狸精?

!”声音尖利,划破了店里午后的宁静。吴姐脸色一变,赶紧从柜台后面绕出来:“徐姐,

徐姐您怎么来了?有话好说,咱们里面……”“说什么说!”徐姐一把推开吴姐,

力气大得让吴姐踉跄了一下。她两步冲到阿荞面前,扬手就是一记用尽全力的、响亮的耳光!

“啪!”清脆的声音在狭小的店铺里炸开。阿荞被打懵了,耳朵里嗡嗡作响,

半边脸瞬间麻木,然后火辣辣地疼起来,嘴里泛起腥甜。“乡下来的小贱货!骚蹄子!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敢爬我男人的床!”徐姐的指甲几乎戳到阿荞鼻尖,

唾沫星子喷在她红肿的脸上,“王建军那个王八蛋!拿老娘的钱在外面养婊子!还给你开店?

我呸!他兜里哪一分钱不是老娘的!你问他要钱的时候,他是不是说资金周转不开啊?啊?!

”店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兴奋的、鄙夷的、好奇的目光像密密麻麻的针,扎在阿荞身上。她仿佛被剥光了衣服,

扔在闹市口。“我没有……王叔说你们要离婚……他说……”阿荞徒劳地辩解,

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离婚?做你的春秋大梦!”徐姐尖声冷笑,从名牌包里掏出一沓照片,

劈头盖脸摔在阿荞脸上。照片散落一地,是王叔和她,夜晚在江边,背影看起来亲密无间。

“他玩玩你而已!新鲜劲儿过了,你看他还理不理你!还开店?他给你画的饼,你也敢信?

蠢货!贱骨头!”世界在阿荞眼前旋转、碎裂、崩塌。她看着地上那些定格的笑容和亲密,

看着周围人毫不掩饰的讥诮、怜悯、厌恶的眼神,看着吴姐尴尬又无奈、欲言又止的脸,

浑身的血液都凉透了,冻住了。徐姐后面又骂了些什么,她听不清了,

只看见对方猩红的嘴唇一张一合,像要吃人的、黑洞洞的嘴。王叔始终没有出现。

连一个电话,一句解释,甚至一条短信都没有。他就像从未存在过,

只留下这一地狼藉和几乎将她溺毙的羞耻。那天之后,阿荞在“芳华”待不下去了。

流言像长了脚的瘟疫,在小城底层那些互通声气的圈子里飞快传播:“听说了吗?

‘芳华’那个山里来的阿荞,看着老实巴交,其实心大着呢,想勾搭建材店王老板上位。

”“被正房当街扇耳光,活该!小小年纪不学好。”“吴姐店里有这种员工,

生意都要受影响,谁还敢去啊?”吴姐委婉地塞给她半个月工资,用报纸包着,

叹了口气:“阿荞,姐这儿……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你换个地方吧,啊?去个大点城市,

没人认识,重新开始。”阿荞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那条浅紫色丝巾,

她仔仔细细叠好,放在了店里的柜台上。走出“芳华”时,午后的阳光白花花一片,

刺得她眼睛生疼。她下意识摸了摸依旧红肿发烫的脸颊,

那里似乎永远烙印下了那个巴掌的痕迹,火辣辣的疼钻进了心里。

心里那簇被王叔小心翼翼点燃、她曾精心呵护、以为能照亮前路的小火苗,

被这当众的一巴掌和一盆冰水,彻底浇熄了,噗嗤一声,连烟都没冒多少,

就只剩下一小撮湿漉漉、黑乎乎的灰烬。光,暗下去一大截,眼前的世界都灰蒙蒙的。

但她还是没死心,或者说,是不甘心。也许,只是她运气不好,又遇到了坏人。

大城市那么大,人那么多,总该有不一样的吧?总该……有一点点真的吧?

第三章:挤在十平米的“家”与一碗热汤面省城大得让人头晕,街道宽阔,楼宇高耸,

人也多得像雨季的蚂蚁,行色匆匆,没人多看你一眼。

阿荞在迷宫般的城中村巷子里穿梭了几天,鞋底都快磨穿了,

最终在一个墙皮剥落的老旧小区顶楼,租下了一个十平米不到的隔断间。说是间,

其实就是用薄木板在客厅里隔出来的一个框,屋里只有一张吱呀乱响的钢丝床,

一张摇摇晃晃、桌腿用砖头垫着的桌子,和一个散发着浓重霉味的旧衣柜。月租三百,

押一付一,几乎用掉了她所有的积蓄。

她在小区对面一家招牌油腻的川菜馆找到了服务员的工作。老板娘是四川人,嗓门大,

性子泼辣,但不算刻薄,包两餐,月薪一千五。工作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

客人多时还得加班。脚站得肿成馒头,手被洗碗水、消毒水泡得发白、起皱、脱皮,

被喝醉的客人拍桌子骂、故意打翻盘子让她赔钱,都是常事。但阿荞咬着牙忍,

指甲掐进掌心,把委屈和眼泪一起咽回去。她需要这份工作,

需要这个能让她在深夜蜷缩起来、暂时喘口气的角落。阿强是餐馆后厨的配菜工,

比她早来半年。也是农村出来的,黑黑瘦瘦,像根晒干了的柴禾,话不多,但手脚麻利,

切菜的声音又快又稳。第一次注意到阿荞,是她被一桌明显找茬的客人刁难,

非说菜里有头发,要免单还要赔钱。阿荞涨红了脸,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

解释的声音淹没在对方的叫骂声里。阿强从后厨撩开油腻的布帘出来,闷声不响地蹲下,

把打翻的菜和碎瓷片收拾干净,然后直起身,对那桌客人说:“菜算我的,钱从我这扣。

她从乡下来,刚干这个,不容易。”他声音不高,也没什么表情,

但那股子闷劲让人不好再闹。客人嘟囔了几句,作罢了。阿强转身就回了后厨,

自始至终没多看阿荞一眼。但阿荞记住了那份笨拙的、带着油烟味的解围。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们之间有种无需言说的默契,像冬天里挤在一起取暖的刺猬,

知道彼此的尖刺下都是柔软的肚皮。阿强会在打员工餐时,把她爱吃的虎皮青椒多留一勺,

压在米饭下面;阿荞则会在他加班洗堆成山的碗时,

把他泡在盆里、散发着葱蒜味的工服顺手搓了,晾在后院。熟悉后,

为了省下每月一百五十块的房租,他们合租了。

阿强从他那个终年不见阳光、潮湿得像地窖的地下室单间,搬到了阿荞的隔断间。

十平米的空间,拉了一道洗得发白的旧床单做帘子,一边一张床。夜里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翻身时木板床吱呀的响动。日子清苦得像褪了色的粗布,却因为有了伴,

显出一种相依为命的、粗糙的暖意。下班后,两人常常挤在那张摇摇晃晃的桌子前,

头碰头地分吃一碗加了荷包蛋的泡面,热气蒸腾起来,模糊了彼此疲惫的脸。

阿强会说起他老家患风湿病、常年卧床的母亲,说起他想攒钱回去盖两间像样的瓦房,

让母亲住得舒服点;阿荞则说起山里的荞麦花,说起刘奶奶塞给她的二十块钱和馍,

那点卑微的、不敢大声说出来的念想——想要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不用搬来搬去的“家”。

“等攒够钱,咱们回我老家县城,开个小超市,”阿强眼睛里有光,

虽然那光被日复一日的疲惫磨得有些黯淡,“你当老板娘,坐在柜台后面收钱,我进货,

搬货,咱们好好干。”阿荞就低下头笑,心里像被那碗热汤面熨帖过,暖烘烘的,踏实。

她甚至开始偷偷织毛线手套,灰色的,毛线是夜市上买的处理货,有点扎手。她织得很慢,

一针一线,在深夜昏暗的灯光下,织得认真极了。她想,就这样吧,两个人,互相搀扶着,

在这冰冷城市的一角,慢慢攒,慢慢熬,总能把苦日子熬出点甜头,熬出个将来。

这是阿荞第一次体会到“平等”的温暖。没有居高临下的施舍,没有精心算计的欺骗,

只是两个在泥泞里打滚、一身狼狈的人,把身上仅有的一点热乎气,小心翼翼地靠在一起,

笨拙地取暖。第四章:空荡的出租屋与未织完的手套变故来得毫无征兆,

像夏天午后的雷阵雨,前一刻还晴空万里,下一秒就劈头盖脸砸下来。那天阿荞上晚班,

临近下班时,右眼皮突突地跳,心里没来由地慌。阿强下午出门时说,

隔壁区有个工地招临时工,搬一天水泥能给两百,他想去干一天,多挣点。

“超市的本钱还差不少呢。”他走的时候还拍了拍她的肩膀。晚上十一点多,

阿荞拖着灌了铅似的双腿回到出租屋。门虚掩着,里面没开灯,黑漆漆一片。她心里一咯噔,

推门进去,摸索着按下墙上的开关。昏黄的光线瞬间充满了狭小的空间,

也照出了满屋子的空荡。阿强那边的床铺,只剩下光秃秃的、露出褐色污渍的木板。

、那个装着他全部家当几件旧衣服、一个破剃须刀、一本卷了边的记账本的旧帆布背包,

全都不见了。屋子里属于他的痕迹,被抹得干干净净,就像他从没来过。

只有那张摇摇晃晃的桌子上,放着她织了一半的灰色毛线手套,织到分拇指的地方,

线头还耷拉着,毛线针插在上面。旁边,

共用的那个生锈的铁皮饼干盒——原本用来存放两人省吃俭用、一点一点攒下来的共同积蓄,

盒子盖打开着,里面空空如也,底上连个钢镚都没剩下。阿荞站在原地,像被突然冻住了,

血液都不流了。她慢慢地、极其缓慢地走过去,拿起那只手套。粗糙的毛线蹭着掌心,冰凉。

她摸着那未完成的针脚,一下,又一下。房东大妈骂骂咧咧的声音在门外炸响,

紧接着门被拍得山响:“开门!里头的人死绝了?!那个杀千刀的小子!在工地出事了,

砸伤了人,怕赔钱,怕坐牢,跑了!还欠我半个月房租呢!阿荞!你跟他一伙的,

这钱你得给!不然现在就给老娘滚出去!东西都给你们扔出去!”阿荞缓缓地转过头,

看着房东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唾沫横飞的脸。她听明白了。每一个字都像冰雹,

砸在她天灵盖上。阿强出事了,他跑了,拿走了所有的钱,没给她留一分,没留下一句话,

甚至没留下一个字的解释。没有“对不起”,没有“等我”,没有“保重”。什么都没有。

只有这只织了一半的、冰凉的手套,和这个被掏空了的、冰冷的铁盒子。她慢慢滑坐在地上,

背靠着同样冰冷的床板。没有哭,连呼吸都变得很轻。她只是睁大眼睛,

空洞地看着对面墙壁上斑驳的、像地图一样的水渍,看着那张空荡荡的、只剩下木板的床。

屋子里似乎还残留着阿强身上那股淡淡的、混合着烟草、汗水和厨房油烟的味道,

但这味道很快也会散尽,被灰尘和霉味取代。这一次,比被王叔欺骗更疼。王叔的欺骗,

是外面泼进来的脏水,洗掉了,顶多落个狼狈;阿强的抛弃,

是从她刚刚搭建起来的、赖以支撑的、小小的世界里,抽走了最核心的那根柱子,轰然倒塌,

碎渣全砸在她自己心上,疼得发不出声音,却能要命。原来,所谓的“互相取暖”,

不过是寒冷时不得已的靠近。一旦烈火真的烧到跟前,

那个说着要一起开超市、要一起把苦日子熬甜的人,会第一个松开手,

甚至卷走你身上最后一件能御寒的衣物,头也不回地逃进更深的黑暗里,连背影都吝于给你。

第五章:桥洞、霓虹与未灭的执念阿荞身无分文,

被房东连人带那个轻飘飘的编织袋一起扔了出来。她背着仅有的几件旧衣服,

在午夜的城市街头游荡,像个没有魂魄的影子。不知不觉,走到了黑漆漆的跨江大桥下。

这里聚集着几个真正的流浪汉,裹着看不出颜色的破棉被或硬纸壳,蜷缩在桥墩的阴影里,

发出沉重的鼾声。她找了个稍微干净点、能避开直吹江风的角落,

靠着冰冷粗糙的水泥桥墩坐下。江风很大,带着湿冷的、腥气的潮味,穿透她单薄的衣服,

直往骨头里钻。对岸是城市最繁华的CBD,高楼林立,灯光璀璨,霓虹闪烁,

勾勒出梦幻般、不真实的天际线。那光芒倒映在漆黑的、缓缓流动的江面上,

碎成一片片晃动的、金灿灿的琉璃,漂亮得惊人,却也遥不可及,像另一个世界。

阿荞抱紧膝盖,把脸深深埋进去。这一次,眼泪终于汹涌地流了出来,不是嚎啕大哭,

是压抑的、闷在胸腔里的、仿佛从五脏六腑最深处渗出来的冰冷的液体,无声无息,

却淌了满脸。为再次被抛弃的自己,为那碗再也喝不到的热汤面,

为那只永远也织不完的手套,也为心里又一次死掉的、好不容易才冒出芽的一小块地方。

她想过回老家。可回去意味着什么?父母的责骂,“不听老人言”的活该,邻里的指指戳戳,

以及必然会被重新“卖”掉、价钱可能还不如从前的命运。山村那个所谓的“家”,

从来就不是她的退路,而是她拼死也要逃出来的深渊。她只能在这里,

在这个把她一次次吞没、又一次次吐出来的城市里,继续熬着。

像江堤石缝里那点湿漉漉的苔藓,晒不死,也活不旺。天快亮时,风渐渐小了。阿荞抬起头,

脸被风吹得麻木僵硬,眼泪流过的痕迹绷在皮肤上。晨曦微光中,

城市褪去了夜晚华丽的灯光,显露出它灰扑扑的、真实的、甚至有些丑陋的轮廓。

流浪汉们开始窸窸窣窣地活动,收拾他们破破烂烂的“家当”。

阿荞也撑着冰冷的桥墩站起来,腿麻得针扎一样。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虽然并没有什么用。

走到一个刚支起炉火的早点摊前,摊主是个头发花白、动作迟缓的婆婆。阿荞站了半天,

看着锅里翻滚的白粥,咽了口唾沫,才鼓起勇气,声音沙哑地问:“婆婆,

您这儿……要人帮忙吗?洗碗,扫地,生火,什么都行。不要工钱,给口吃的就行。

”婆婆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有打量,有浑浊,

也有见惯了世间各种狼狈苦难后的平静。她没说话,

只是用下巴指了指炉子旁边那一大摞油腻的碗:“先去洗了。洗完了,吃碗粥。

”阿荞蹲下来,把手浸入冰冷刺骨、漂着油花的洗碗水里。那触感熟悉得让她想哭,

也让她清醒。她用力刷洗着碗壁上的污渍,仿佛要刷掉这一夜的风寒,

刷掉心里那层厚厚的、冰冷的淤泥。阳光渐渐升起,带着初秋薄薄的暖意,

照在她低垂的、脖颈突出的背上,有了些许真实的温度。心底最深处,那点对“暖”的执念,

像被石头压在最下面、几乎粉身碎骨的草籽,被践踏得奄奄一息,却仍旧顽固地、卑微地,

存着一丝几乎看不见的、想要发芽的妄想。只是,下一次,她告诉自己,

要把那点妄想攥在手心里,藏得更深些,捂得更严实些。再不能轻易拿出来,给人看了。

第三幕:以为是“贵人”,

子”第一章:霓虹深渊与警惕的软肋被阿强卷走所有积蓄、从桥洞和廉价地下室挣扎出来后,

阿荞在城市的霓虹迷宫里又漂了三个月。餐馆、小店、甚至超市理货员的工作,

都因为她“来历不明”、“没有稳定住处”而将她拒之门外。最后,

她站在一家名为“迷途”的酒吧后巷,看着招聘启事上“服务员,薪资高,可预支”的字样,

指甲掐进了掌心。酒吧经理是个妆容精致的女人,叫琳达,叼着细长的烟,

上下打量她:“干过吗?”“没有。”“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吗?

”阿荞沉默了一下:“知道一点。”琳达吐了个烟圈,笑了,

那笑容里没什么温度:“长得还行,够干净。试用期一周,晚上七点到凌晨三点,

管一顿宵夜,住后面储物间。工资日结,一天一百二。规矩就一条:管住嘴,别惹事,

客人给的小费自己收着,别让客人投诉。”“迷途”酒吧和阿荞之前接触的世界截然不同。

光线暖昧,音乐震耳,空气里混杂着酒精、香水、烟味和一种说不清的欲望气息。

来的客人形形色色,有借酒浇愁的失意者,有寻找刺激的年轻人,

更多的是眼神精明、谈笑间互相试探的生意人。她穿着统一的黑色短裙白衬衫,

端着托盘穿梭在卡座之间,学着避开不老实的咸猪手,应付着或轻佻或刁难的调笑,

把眼泪和恶心狠狠咽回肚子里。她学会了看人下菜碟:哪些客人只是口嗨,

赔笑几句就能打发;哪些是真难缠,需要巧妙地把琳达经理搬出来;哪些是常客,

有什么喜好和禁忌。她变得沉默,眼神里多了层自我保护的距离感,

笑容也成了职业化的敷衍。她以为,自己那颗被伤透、却总忍不住贪恋温暖的心,

终于裹上了坚硬的外壳。可她骨子里那点“软”,像藏在岩石下的草根,从未真正死去。

她会偷偷把客人没动过的果盘分给后巷的流浪猫;会在清洁阿姨腰疼时,

默默接过她手里的拖把;会在新来的服务生被欺负时,小声提醒两句。

琳达经理有一次嗤笑她:“阿荞,在这种地方,心软是最没用的东西,只会害了你自己。

”阿荞低头擦杯子,没应声。她知道琳达说得对,可她就是改不掉。

李老板是在她来酒吧工作一个多月后出现的。他四十出头,穿着考究的休闲西装,

不像其他客人那样高声喧哗或眼神乱瞟,总是安静地坐在靠窗的卡座,点一杯威士忌加冰,

偶尔和同来的朋友低声交谈,看上去体面又沉稳。他第一次注意到阿荞,

是她不小心把一杯水洒在了隔壁桌客人身上,被不依不饶地刁难。“行了,老赵,

小姑娘也不是故意的,衣服干洗费算我的。”李老板声音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

那个叫老赵的客人哼了一声,不再纠缠。阿荞慌乱地道谢,李老板只是摆摆手,

示意她不必在意。之后李老板常来,每次都坐那个位置。他从不叫阿荞陪酒,

甚至很少使唤她,只是在她经过时,会温和地笑笑。有时会多叫一杯牛奶或果汁,

让阿荞“拿去喝,女孩子少喝凉的”。他的好,是那种有分寸、不让人感到压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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