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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命名草稿周周周厉兰笙热门小说完结_热门的小说未命名草稿周周周厉兰笙

颜回笙 著

言情小说连载

金牌作家“颜回笙”的优质好文,《未命名草稿周》火爆上线啦,小说主人公周周厉兰笙,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剧情走向顺应人心,作品介绍:《未命名草稿周》的男女主角是厉兰笙,周周,绿琳,这是一本古代言情,架空,虐文,救赎小说,由新锐作家“颜回笙”创作,情节精彩绝伦。本站无弹窗,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2864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03 19:10:44。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未命名草稿周

主角:周周,厉兰笙   更新:2026-02-03 19: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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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而复始...周而复始......”“周周,我们来世...不要再见面了。

”半夜三点,夜还是黑沉沉的,我忽然从梦中惊醒,脑海里只回荡着这两句话。睁开眼,

窗外是还亮着微光的路灯,闭上眼,脑海里是一个眉目清秀,头发很长,却闭着眼睛的男人。

很奇怪,这是我有史以来,在梦里第一次看清一个人的脸。他坐在我的身前,似是耐心的,

放弃了某件事的模样。梦里,他说“周周,我们来世...不要再见面了。

”我隐约记得在他和我说这句话之前,梦里的我...和他说“等下辈子...下辈子,

我还你。”1.半夜三更,街道上是冷清的寂静。做了怪梦,我应该害怕的,

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只留下一股难以言喻的苦涩和悲伤。我闭上眼,仿佛又看到了他。

那个被无际的苍凉和忧伤裹挟的陌生男子。他坐在面前,容颜温和,

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闭着眼睛,似乎是一眼也不愿看我。梦里,我大概是欠了他千千万万,

竟是要等到下辈子才能还清。可他却不愿再与我相见了。哪怕只是一眼,也不愿再见。

叮铃铃!手机电话铃声蓦然响起,将所有藏在混沌中的思绪都拉了出来。拿过手机,

此时是凌晨3点46分。来电屏幕上是三个字——鹤思雨。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和我一样,

今年24岁,但她已经结婚生子。这个点打来,大概是打错了。思忖了两秒,指尖划过屏幕,

电话接通。“周周!谢天谢地,还好你没睡!”我眉头微皱,疑惑道“有什么急事吗?

”“......嗯......是这样,周周,我家安安生病了,

去医院看怎么看也看不好。”“我妈妈给她找了个术士来看,

说是要在被子上集齐108家亲友写的平安福。

……额……哈哈……能不能麻烦你明天来我家一趟...?”我在心里无奈叹了口气,

不由得感叹这个世上,做妈妈的确是一件很伟大却又劳心劳神的事。

从前那个口口声声说只相信科学的小女生,如今竟也会为了孩子求神拜佛。爱,

果然是这世上最伟大的力量。强大到可以轻易改变一个人十几年坚守的理念。“嗯,

好...我明天刚好有时间。”应下过后,上午7点,我按约定好的时间来到鹤思雨的家里。

鹤思雨家里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个女人最是显眼。她大概有55岁左右,

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浅蓝色毛衣。皮肤暗黄,样貌清瘦。要说她身上最能引人注目的地方,

那就是那双深邃黝黑的眼睛。像深不见底的黑潭,深且冷。鹤思雨悄悄告诉我,

她就是她们家请来的术士。花里胡哨的施法前奏大约有三个小时左右,我倚在沙发上,

和在场的许多人一样,安静地等待着。只是昨晚没睡好,

眼睛不知不觉间又沉重合上......恍惚间,我又进入了梦里。这一次,

没有那个紧闭着眼,不愿看我的男人。只有一个微笑着,朝我伸手的如清风明月一般的男子。

这里是一片无际的蒲公英草地,有风吹过,四周便升起弥漫万物的蒲公英。轻轻地飘浮着,

点缀着这个有我和他的世界。他很高,足足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只能仰着头看他,

背着日光,他似乎在笑。没有了梦里的悲伤和苍凉。我想看清他的眼睛。往前走了一步,

却见他离我越来越远。我心下一急,更大步朝他走去。

可他离我更远了……好像只要我每往前多走一步,他便多离我十步远。“周周?周周?

”“醒一醒……!”我迷迷糊糊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鹤思雨神情古怪的脸。

“你...没事吧?”“哦...没事......不好意思,昨晚没睡好,

所以睡着了...”我略带歉意地解释,手抚过脸颊想整理散落的碎发,

才发现脸上尽是泪水。眼泪...为什么会哭呢?我呆愣了片刻后,又快速擦干泪痕,

朝鹤思雨一笑。“做了个噩梦,吓死我了。”鹤思雨见此,才安心地笑了,她挽着我,

往安安的房间走去。和许多人先后写完平安福过后,我没有留下来吃饭,

而是以工作繁忙为由,直接离开了。就在我走到楼下的时候,却听身后有一个声音传来。

“小姑娘,等一等。”顿住脚,我回头看去,是一个女人站在楼梯口的阴暗处看我。

是鹤思雨家请来的那个女人。她的眼睛藏在阴暗里,沉静,深邃,仿佛能够看透一切。我问。

“有事吗?”“你掉了一个东西,别再掉了。”她从阴暗处走出来,递给我一个东西,

而后匆匆离开。是一个小木盒,木质已经开始松散,看来有些年头了。说来好笑,

我是一个半唯物半唯心主义的人。白天不信鬼,晚上怕鬼。现在阳光灿烂,

正是我不信鬼神的时候。所以我只觉得她是在装神弄鬼,以便以后招摇撞骗。打开木盒,

里面是一个挂坠银花。很小,应该是挂在比它更大的饰品上面的。我莞尔一笑。

这个所谓的术士神婆,骗人居然连血本都舍不得下。这么小的一个银花,

应该价钱只在两位数以内。唉!最近果然是各行各业都开始行路艰难了。回到家,

突然心血来潮收拾了一天的家务。等到最后一本书推进柜子里时,

窗外透进来的阳光已经被路灯替代。天又黑了。如果闭上眼睛还是会看见他吗?鬼使神差地,

我躺在床上,关了灯,闭上眼。等待再次梦见那个不愿看我的男人。只是我不知道,

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小木盒里的银坠花已经慢慢变红。就像火烧一样,由里到外,

一点点开始慢慢变红。2.前世视角。“周周,你能告诉我,你喜欢的是什么花吗?

”“荷花……我最喜欢的,是荷花……”兄长听完这句话,缓缓闭上了眼睛。

家里的最后一个人死了,死在了我的怀里。兄长说,我最喜欢什么花,

等他死后会化作我最喜欢的花,春开冬死,周而复始,一年又一年陪在我的身边。

我叫厉兰周,在兄长去世的这一天,我十七岁。这所谓的兄长,不过是一个四处流浪,

与我丝毫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同路人。而我的家人就是这破庙里四处横斜着的尸体。

我们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因为一场实在好看的雪,他们都冻死了。

他们大多都是灾荒地区逃难来的苦命人,而我之所以和他们混到一起,

还成为了这所谓的家人,是因为...我杀了人。我杀了一个...所有人都喜欢的人。

杀人者,人恒杀之。我无路可去,便逃出来,

从一个官员之女沦落成为了一个四处乞食的流浪女子。在十天以前,

我疲惫不堪地躺在街头准备饿死时,兄长和阿姐把我捡了回去。我成了破庙里这些人的家人,

可现在他们都死了。我一点点,一点点用手刨开黄土,

想给兄长和阿姐还有破庙里所有的家人都刨出一个坑来,让他们死后不必再受风吹雪蚀,

也能和许多人一样入土为安。可是冬天的土太冷,太硬了。挖了一个不足半人长的小坑,

我便力竭晕厥在雪地里。不知睡了多久,积雪几乎将我掩埋。濒死之际,

隐隐约约间听到有人的声响从雪地的另一侧传来。“大人!

这...这...这竟真的是大小姐!大人!您瞧!

”裹着大袄的小厮用脚将我的正面翻过来,随后惊喜地看向身后的人。那人坐在轿子里,

只用手轻挑车帘,露出一条缝隙来。透过缝隙,一双苍老的眼睛里有嫌恶,

还有...一丝庆幸。那便是我的父亲,厉蝉忠。一个月前,我杀了他最喜爱的女儿,

厉兰笙。3.厉家是一户运气很好的人家,厉蝉忠穷困潦倒时娶得勤劳能干的贤良妻。

砍柴挑水,耕田刺绣,保得他前半生安心读书。高中进士,入朝为官后,又得士家小姐喜欢,

于是八抬大轿将人迎进了府,成了平妻。我的阿娘是那位贤良妻。我还有一个哥哥,

听说他在父亲风光迎娶赵小姐的时候,见到喜桌上的卤猪腿两眼放光,最后竟然活活撑死了。

……有一件事赵氏不知道,但父亲应该记得。哥哥不喜食油腻之物。在第二日,

阿娘便抱着哥哥的牌位撒手人寰,嘴角还噙着笑。可她却忘了,她还有一个一岁的女儿,

尚未学会行走。……厉兰笙死后,厉蝉忠恨不得亲手杀了我。只是天有不测风云,

宫里的贵人,竟给厉府和离我们十万之遥的戴王爷指了婚。

厉府就只有我这一个女儿了...万幸,我杀了厉兰笙。万幸,我没死。

而厉兰笙的死因也同多年前的哥哥一样,被利益轻轻遮盖。外人都说,她福薄,只有我知道,

她的福,比堆在破庙里的雪还厚。她这短暂的一生,

多少让我可望而不可即的爱......4.把嘴烫出水泡的米糊是我幼年时期的一日三餐。

直到三岁,我开始笨拙地拿起筷子,才不用再被侍女不耐烦地强喂那滚烫的米糊。

冬天还是冷的,屋子里没有碳,棉被已经发硬。作为家主的女儿,

我住的屋子是和仆人同等的规格。要说唯一的好,那便是不用干活也有饭吃。

虽然那饭并不好吃,但却能让我的肚子不再咕咕乱叫。每至逢年过节,阖家欢乐时,

我总是最不快乐的。站在人群里,却又被人群隔在千里之外。厉兰笙只比我小两岁,

她脸蛋生得漂亮,粉雕玉琢如同一个瓷娃娃。

这时的我应该也是喜欢她的......要怎么说明那种人群热闹时一个人的孤寂落寞呢。

大概便是每次大家言笑晏晏时只要一见到我出现便怪异地突然安静。

每一日父亲从外带回来的珠宝玩意,从未许我染指肖想,只会笑意盈盈双手递给厉兰笙。

每一年祖母发压岁钱,府里的孩子们一个个上前,红纸包递出去时有说有笑。轮到我时,

她的手就自然地垂下去,转身去拿果盘。每次府里的烟花炮竹响起时,

父亲总是抱着厉兰笙坐在他肩头,满面笑颜,但当他偶有一瞬瞥见我时,便会皱起眉头,

嫌恶地吩咐下人将我带走。回到安静黝黑的房间,我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长年累月的嫌恶冷淡,已经令我不会如寻常孩童一样独自落泪,相反只觉平常。吃饭时,

我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看烟花时,我是一个人。甚至到女子最重要的及笄日时,

我也是一个人。我想,我是终其一生都无法理解,什么是爱......轿子停在门外,

我盖着红绸,一步步踏进了王府。这里的房子很大,院子很多。新婚夜里,

我却没能见到戴王。侍女说,他温厚俊朗,是难得的好人。第二天,拿着王府的钱,

我给破庙里躺着淋雪的家人都买好了棺材,挖好了一个又一个宽敞的坟莹。雪落在石碑上,

点缀着那一行行娟秀冰冷的字。兰周之姊兰周之兄......我活了十七年,

算起来有六千多个日夜。在这六千多个日夜里,感受亲情的时光竟然只有短短十天的时间。

恍若一场空虚缥缈的梦......回到了王府,我还是没有见到王爷,

但是桌上却有侍女摆满了的大鱼大肉。我连吃了两碗米饭,才心满意足地睡去。我想,

要是一辈子这样也挺好的,不用侍奉丈夫,还有钱花有房子住,最重要的是,

冬天就不用怕雪了!可老天爷似乎并不想让我如此悠闲。第三天,我见到了王爷。

隔着一道门,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夫君。没有惊天动地的浪漫场景,

也没有恰到好处的缘分交织。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次见面。他很高,足足比我高出了一个头。

5.那侍女说的没错,戴王是个俊朗的人。容颜清秀如玉,鼻梁高挺,眼眸深邃。

只是这温厚......是不是略有偏差......?

为何我总觉得他身上有种莫名的冷意和疏离感。大概是不满意我了。“王爷。”我屈膝,

朝他恭恭敬敬行了一个礼。他向我走来,将我扶起。“前两日不来是因为事务繁忙,

实在抽不开身。今日是回门的日子,若你一个人回去,难免招人言语,所以...。所以,

他便推了好些事宜,来陪我。“...多谢王爷。”我诚恳答道。他似乎有一瞬的怔愣,

疑惑。“你......不怪我?”我抬头,有些不明所以。“王爷来陪我,

我为何...要怪王爷?”他的眼睛很好看,也很会隐藏情绪。我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只见他朝我微微一笑。“走吧。”回门那日,厉府锣鼓喧天,烟花爆竹响了一夜。

去时王爷牵着我的手,回时,王爷还是牵着我的手。他给了我一个妻子应有的尊重,

即使我们之间毫无感情。即使,我不是一个家世显赫,倾国倾城的女子。如此看来,

王爷确实是一个温厚的好人,只是......长得太冷了。这样的好人,

该配一个同样美好的女子,才是一对人间佳偶。却被我这样的人捡了便宜,

他今年...大抵是运气不好。纷纷扬扬的雪又下了一天,整座王府已是白茫茫的一片。

今日,是我飞上枝头的第四日。也是我和王爷的...圆房之夜。

见识过不如王府十分之一规模的厉府,王爷并未傲气凌人。他也不似那些我曾见过的那些,

自诩高贵矜持的达官子弟一样,喜欢肆意点评。我发现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便是平静。

别人给他什么,他就要什么,不争也不强。比如...嫁给他的我。

通过茶馆里说书先生的只言片语,我已经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嫁给他。太子刚立,

地位尚未稳固。为保其他皇子无夺嫡之力,皇后费尽心思,分别为有能力的几位皇子做媒。

皆为无权无势的官员之女。一个小小五品官员的女儿,被塞到了堂堂王爷的府里做正妻。

换做别人,一定会把对皇后的怨气都迁怒于这位走了狗屎运的女子身上。可戴王没有。

他总是平静地接受一切,然后又平静温和地对待这位走了狗屎运的女子。

王爷真是个好人...可我...不是。但我喜欢好人。好人就该长命百岁,福寿安康。

6.又到了除夕,和往年一样,同样是下了满城的雪,挂了满城的红灯笼。不过不一样的是,

今年的我是开心极了。府里做了满满一大桌的菜,院里堆满了烟花爆竹。

当院里的烟花爆竹燃起,空中亮起绚烂的五彩之色时,我裹着软乎乎的狐裘大袄,

光明正大地坐在观赏位置最佳的地方,手里还拿着侍女刚递过来的两个糕团。我总算是知道,

为何厉兰笙和赵氏以及府里的其他人在过年时,为什么会这么开心了。

若是有烟火是为我而绽放,即便是只有一瞬,也是足以回味一生的甜。我第一次学做饭,

并不是很难。除了糕点之类的有些棘手,其余的都能很快上手。屋里的贴身侍女名叫绿琳,

是一个清秀灵动,很聪明的女孩。她也是个好人......或者说,

整座王府里的人都是好人。这么一对比,就显得整座厉府的人都是坏人。当然...包括我。

为了报答王爷的宽厚,我学着外人嘴里贤妻的模样,亲自做了一碗羊肉羹。只让侍女送去。

毕竟,日日对一个不是真心喜爱的女子喜笑颜开,其实也是一件为难他的事。回时她说,

王爷很喜欢羊肉羹的味道。我安分守己,尽量不给好人添麻烦。府里有侍女家中遭遇困难,

我想起自己从前的窘迫,便拿自己的月银替她补上。偶有家丁需要预支银钱补贴家用,

我便从自己私库里多给他些。有次院里进了只狸猫,病恹恹的,

绿琳说那是只前腿被人折断了的小母猫。我抱着它,养在了自己院里。一个月过去,

已经变成了一个爱撒娇的小圆球。下人都说我温厚善良,和王爷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我却不这样认为。王爷与我,是不同的。他待我好,是他人好,而并非是我有多好。

我不会去奢求一些别的东西。按我所想,王爷不来找我时,我便不去打扰他。王爷来找我时,

我便按规矩懂分寸服侍他。那日清晨微熹,窗外白雪簌簌下着。院里却由远及近,

走来一个人影,披一件月白色的狐裘大氅,撑一把青白色的玉兰油纸伞。

这是王爷第三次来到我的院子里。在厉府,没有人会和我说话聊天,

我便不太懂如何与人相谈甚欢。不懂周旋,不懂相处,不懂相谈。所以,我很少说话。

“王爷。”“在府里可住得习惯?”“嗯,习惯。”......屋内安静了片刻,

王爷似乎在等我继续说些想要对他说的。可等了半刻,发现我似乎并没有别的话想说。

“那你有什么需要就尽管吩咐柳管家,别委屈了自己。”“嗯,好...谢王爷。”“好,

吃饭吧。”似乎是看出了我不善言辞的困境,王爷看着我,温和一笑,道。就这样,

他空闲时便来陪我安安静静地吃饭,从窗外冬日白雪层层,到初春绿芽新生。

我住的院里有一棵梨树,大概有些年岁了,枝丫盘旋,比房檐还高。在每逢节日祈愿之时,

我会替王爷在树上挂上一条红绳,祈愿他这个好人平安喜乐,万事如意。

王爷似乎挺喜欢这棵梨树,他叫人在树下摆了一张桌子,几个蒲团,倒也有几分别样的雅致。

桌上,是一盘错综复杂的棋。我看不懂棋,只是有了这棋盘,他来我院里的次数便多了。

我其实更喜欢,也更习惯一个人,习惯安静。但他来,我便不能假装看不见。

于是便有了梨花树下,一男一女对坐棋盘前,女子一人发呆,男子一人自奕的奇怪场景。

当他白玉小碗里的茶汤隐隐见底,我便为他重新斟上一碗。当他下完一盘长久的棋,

我便与他一同分捡盘上的棋子。他捡白子,我捡黑子。有一次,他正下得专心,

树上不知怎的,落下一片白色花瓣,停在他额前的鬓发边。我想替他拂去那抹花瓣,

又怕扰了他的棋路。正好闲着无事,便一直盯着,

想要看看那片固执的花瓣要何时才会自己落下。看着看着,我忽然发现,

已经很久没听到王爷落子的声音了。从梨花上移开视线,看向他时,

却刚好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眼眸。王爷今日有些奇怪,在我与他对视的一瞬间,他几乎是一瞬,

快速匆忙移开了视线。而后便是开始咳嗽起来。初春寒气未去,想来他是着风寒了。

我让绿琳去拿来王爷的披风,给他披上时,却见他耳朵红得厉害。

“...王爷...莫不是发烧了?”刚想伸手去探他额间温度,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

“无妨……我还有事情要处理,先走了。”他站起身来,匆匆离开。不到半年,

我院子里的梨树已经挂了几十条红绳,每逢清风吹过,便承载着厚重的愿望轻轻飘动。

8.精致宽敞的院里,我让人种满了荷花。正如兄长说的那样,周而复始,

一年又一年陪在我的身边。府中有管家,不用我操心劳累。王爷不来时,

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坐在荷花池边,静静地吹着风,晒着太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王爷就来到了面前。“池里荷花连嫩芽都没有发,为何你总是喜欢坐在这。

”“如此枯燥乏味,不如让人去花房里搬两株海棠来,这样晒着太阳时,

你也能看开得正艳的海棠。”看着如死水般的池子,我和他讲了一个故事。

一个我和破庙里那些家人的故事。我给为何流落在外的原因找了个借口,

说是我被冤枉偷了府里的东西,才不得已逃了出去。没想到他竟听得格外认真。最后,

我回答他最初问我的问题,“我不是在等荷花,而是...在陪兄长......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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