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柚小说 > > 我挖野菜养的状元郎娶了公主王德沈青云完结版小说阅读_完整版小说免费阅读我挖野菜养的状元郎娶了公主(王德沈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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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我挖野菜养的状元郎娶了公主》,是作者冬月岭南的小说,主角为王德沈青云。本书精彩片段:沈青云,王德,周霆是作者冬月岭南小说《我挖野菜养的状元郎娶了公主》里面的主人公,这部作品共计11492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1-31 02:15:21。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应,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内容主要讲述:我挖野菜养的状元郎娶了公主..
主角:王德,沈青云 更新:2026-01-31 0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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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青云派来的人找到我时,我正在后山挖最后一筐荠菜。暮春的荠菜已经老了,根茎粗硬,
我费了很大力气,指甲缝里全是黑泥。村里的二狗子气喘吁吁地跑上山。“阿丑姐!快!
京城来人了!找你的!”我心里一咯噔,手里的篮子差点脱手。青云。是他。
他高中状元的消息,半个月前就传遍了我们这个偏远的边陲小镇。镇上的人说书一样,
说着他如何惊才绝艳,如何在殿试上力压群雄,被陛下亲点为状元郎。我躲在人群后,
听着那些夸赞,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供出来的男人,果然是人中龙凤。
回到我们栖身的破庙,我看到一个穿着绸缎,面皮白净的管事,正一脸嫌恶地捏着鼻子,
打量着庙里漏雨的屋顶。他身后跟着两个家丁,抬着一口沉甸甸的箱子。
看到我一身粗布补丁,满手泥污地走进来,那管事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就是阿丑?
”他的语气,像是在问一只路边的野狗。我点点头,将背后的菜筐放下。“沈郎君,不,
现在是沈状元了。状元爷派我来的。”他从袖中抽出一封信,连同那口箱子,
一起推到我面前。“状元爷说了,你们的过去,就都过去了。”“他如今是天子门生,
未来的国之栋梁,前途无量。”“而你……”他上下打量我,毫不掩饰眼里的轻蔑。
“一个乡野村妇,一身土味,配不上状元府。状元爷的身边,站的也该是金枝玉叶。
”“箱子里是黄金千两,状元爷的补偿。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找个庄稼汉嫁了,
安安稳稳过日子吧。”“从此以后,不要再去京城,不要再提状元爷的名字。”“你们,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我的目光落在面前那封信上。信封上,“阿丑亲启”四个字,
笔锋锐利,是我熟悉的字迹。只是,再也没有了从前的温度。2我没有去看那箱黄金,
只是拿起了那封信。管事轻嗤一声,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我,似乎在等我哭闹,
或者对那千两黄金感恩戴德。我拆开信。信纸上,沈青云的字依旧漂亮。
“阿丑吾妻……”开头的称呼,让我觉得无比讽刺。“见字如面。想必信至之时,
你已知我金榜题名。寒窗十数载,终得一日功名。此中艰辛,你我共知。”“然,京城繁华,
非你我昔日所居之破庙可比。此处高门林立,贵胄云集。我如今身为状元,一言一行,
皆受瞩目。”“你我青梅竹马,情分深重。我曾许你十里红妆,凤冠霞帔。可时移世易,
此诺难践。”“阿丑,你质朴善良,却目不识丁,举止粗鄙。你若为我妻,必遭同僚耻笑,
亦会令我仕途蒙羞。你那一身洗不掉的土味,只会成为我官场上的污点。
”“我已在琼林宴上,叩请圣恩,求娶平阳公主为妻。公主金枝玉叶,于我前途大有裨益。
”“你我缘分已尽。念及旧情,奉上黄金千两。望你另寻良配,此生安好,勿再挂念。
”“沈青云,绝笔。”每一个字,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刀,精准地扎进我的心里。一身土味。
举止粗鄙。官场污点。我挖野菜的手,磨出厚茧的手,为他缝补浆洗,冻出疮口的手,
在他眼里,竟是如此不堪。那管事见我久久不语,有些不耐烦。“看完了?
看完了就收下金子,给状元爷回个话。别不识抬举。”我慢慢地,慢慢地抬起头。然后,
我笑了。不是苦笑,不是惨笑。是一种他完全看不懂的,冰冷的笑。我将那封信,
仔仔细-细地折好,收进怀里。然后,我走到那口箱子前,抬起一脚,狠狠踹了上去。
“哐当!”箱子翻倒,黄澄澄的金条滚了一地,在昏暗的破庙里,散发着刺眼的光。
管事和家丁都惊呆了。“你……你疯了!”我一步步逼近他,眼里的笑意越来越冷。
“回去告诉沈青云。”我的声音很轻,却让那个管事浑身一颤。“告诉他,他会后悔的。
”“他一定会后悔的。”3管事连滚带爬地跑了。地上的金条,他一根都不敢捡。破庙里,
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看着满地黄金,又看了看自己满是泥污和伤痕的手。十年。
我用“阿丑”这个身份,在这个边陲小镇待了整整十年。十年前,父亲麾下大将叛逃,
盗走了关系到大周边境安危的“玄武兵符”。父亲抱病在身,无法亲查。我,
大周兵马大元帅李德的独女李玄月,主动请缨,褪去红妆,换上粗布,化名阿丑,循着线索,
一路追到了这个小镇。为了掩人耳目,我住进破庙,以挖野菜为生,
成了一个真正的“村妇”。也就是在这里,我遇到了家道中落,来此投亲不遇,
穷困潦倒的少年沈青云。他发着高烧,倒在破庙门口,是我用野菜换了米,
一口一口喂他活了下来。后来,我挖野菜养他,供他读书。他天资聪颖,又肯下苦功。
他曾拉着我满是伤痕的手,跪在我面前发誓。“阿丑,等我考取功名,
我一定用最盛大的婚礼娶你。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我沈青云此生,绝不负你。
”誓言犹在耳边。可他转头,就嫌我一身土味。我之所以一直留在这里,
是因为兵符的线索在这里断了。我需要一个契机,
一个能让隐藏在暗处的敌人放松警惕的契机。我原以为,沈青云会是我的软肋。现在看来,
他不过是我人生中的一块绊脚石。一块,我亲手磨砺出来,却反过来硌伤我的绊脚石。
考验人性的游戏,到此为止了。我走到神像后面,从一块松动的砖石下,取出一个油布包裹。
打开包裹,里面是一套玄色的紧身劲装,和一枚雕刻着苍鹰的骨哨。
我脱下身上那件满是补丁的粗布麻衣,动作没有一丝留恋。
当那件象征着“阿丑”身份的衣服被我扔进火堆时,火焰升腾,映着我冰冷的脸。
我换上劲装,将长发用一根布条高高束起。镜子里,映出了一张陌生的脸。
不再是那个面黄肌瘦、畏畏缩缩的阿丑。而是一张眉眼锋利,眼神如刀的脸。李玄月,
回来了。我走到破庙外,将骨哨放至唇边,吹出了一段短促而尖锐的音节。哨声穿云裂石,
传出很远。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沉闷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如滚雷般传来。
数十名身着玄色铠甲,面覆铁甲的骑士,如鬼魅般出现在小镇的街道上。他们坐下的战马,
是产自北境,日行千里的“踏雪乌骓”。为首的骑士翻身下马,单膝跪在我面前,
声音嘶哑而激动。“统领!”“属下玄甲卫指挥使,张虎,参见统-领!”我看着他,
点了点头。“张虎,十年了。”张虎抬起头,虎目含泪。“统领受苦了。
大帅……大帅他日夜盼着您回去。”我翻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备一份厚礼。
”我勒住缰绳,回头看了一眼那座我住了十年的破庙,和那满地狼藉的黄金。“送去沈家村,
给沈状元的父母。”“就说,是我阿丑,贺他另娶新欢之喜。”“然后,去京城。
”我的声音很冷。“有些人,欠我的东西,该还了。”马蹄声再次响起,卷起一阵烟尘,
决绝地离开了这个我生活了十年的地方。身后,是村民们惊恐跪拜的身影。
他们大概永远也想不明白,那个天天挖野菜的丑丫头,怎么会引来这样一支精锐铁骑。
4京城。状元府张灯结彩,宾客盈门。大周朝最年轻的状元郎沈青云,
即将迎娶皇帝最宠爱的平阳公主,这是何等的荣耀。满朝文武,皇亲国戚,都前来道贺。
沈青云一身大红状元袍,身姿挺拔,面如冠玉,正春风得意地与宾客们周旋。他举手投足间,
尽是意气风发。平阳公主娇俏地依偎在他身侧,享受着众人艳羡的目光。
一个同科的进士举杯笑道:“青云兄,真是羡煞我等啊。不但文采冠绝天下,
还即将成为驸马,迎娶公主殿下,一步登天,一步登天啊!”沈青云谦虚地摆摆手,
嘴角的笑意却怎么也掩不住。“侥幸,侥幸而已。还要多谢陛下和公主殿下垂青。
”他想起那个远在边陲小镇的村妇阿丑。派去的人应该已经回来了。千两黄金,
足够让她下半辈子吃穿不愁,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她那样的女人,粗鄙,无知,一身土味,
只会是自己仕途上的绊脚石。幸好,自己当机立断,斩断了这段不该有的过往。从此以后,
他的世界,是朝堂,是天下,是无上权柄。而阿丑,只会烂在那个破旧的泥潭里,
和他再无交集。想到这里,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就在府内气氛最热烈的时候,
一阵急促而沉重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那声音整齐划一,
带着一股肃杀之气,仿佛千军万马正在奔袭而来。宾客们的笑声渐渐停了下来,
纷纷疑惑地看向门外。“怎么回事?是城防营在操练吗?怎么动静这么大?”“不对,
这声音……是冲着我们状元府来的!”话音未落,只听“轰”的一声巨响,
状元府那两扇朱漆大门,被人从外面用巨力直接撞开!木屑纷飞。门外,黑压压的铁骑,
如一堵钢铁城墙,堵住了整个街道。阳光下,玄色铠甲闪着幽冷的光,
每一名骑士身上都散发着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铁血煞气。为首的一匹通体漆黑的战马上,
端坐着一道身影。那人身着一身银亮软甲,外罩同色披风,身姿笔挺如枪。她没有戴头盔,
一头长发高高束起,露出一张清冷绝尘,却又带着无上威严的脸。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
一股无形的压力,便让整个状元府内数-百名宾客,全都噤若寒蝉。
沈青云脸上的笑容彻底僵住。他死死地盯着马上那张脸。这张脸,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的是那五官轮廓,分明就是那个跟在他身后,为他洗衣做饭的阿丑。陌生的,
是那通身的气派,那睥睨天下的眼神。这……这怎么可能?阿丑?
那个连大字都不识一个的村妇?那个满身土味的丑丫头?她怎么会在这里?
她怎么会是这副模样?就在所有人惊疑不定的时候,一个更让他们震惊的场面出现了。
一辆由八匹骏马拉着的华贵龙辇,在禁军的护卫下,缓缓驶来,停在了那队铁骑之后。
车帘掀开,身着龙袍的大周皇帝,竟然亲自从车上走了下来。满朝文武,
包括沈青云和平阳公主在内,全都吓得魂飞魄散,齐刷刷跪了一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然而,皇帝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径直穿过人群,走到了那匹黑色战马前。
他脸上带着一丝激动,一丝欣慰,甚至还有一丝……敬畏。“玄月,你……你终于回来了。
”马上的女子,也就是我,终于动了。我翻身下马,对着皇帝,只是微微抱拳。“臣,
李玄月,见过陛下。”没有下跪。在这大周,只有一人,见君可不跪。
那就是手握天下半数兵马,镇守国门的兵马大元帅。以及,他的继承人。皇帝非但没有生气,
反而上前一步,亲自扶住我的手臂。“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李帅他……盼了你十年了!
”李玄月。这个名字,像一道惊雷,在跪着的人群中炸开。尤其是沈青云。他猛地抬起头,
脸上血色尽褪,一片惨白。李玄月……兵马大元帅流落在外,十年未归的独女!那个传说中,
自幼在军中长大,十三岁上阵杀敌,十五岁便立下赫赫战功,
被老元帅视为唯一继承人的……玄月将军!他抛弃的那个“村妇”阿丑……竟然是她?
怎么会是她?!平阳公主也傻了。她引以为傲的皇家身份,在这个女人面前,
仿佛成了一个笑话。一个公主,如何能与手握军权的未来元帅相比?
我没有理会皇帝的嘘寒问暖,径直走向跪在地上,抖如筛糠的沈青云。我的马靴,
踩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哒、哒”声。每一下,都像踩在他的心脏上。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沈状元,别来无恙啊。”5沈青云全身都在发抖,
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你……你……阿丑……不……玄月将军……”他语无伦次,
眼神里充满了极致的恐惧和悔恨。我笑了。“怎么?不认识我了?”“还是说,
换了一身衣服,沈状元就认不出了?”“也对,毕竟在你眼里,
我只是个‘一身土味’的村妇。”我从怀里,掏出那封他写给我的信。当着满朝文武,
当着皇帝和公主的面,我将信纸展开。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院子。
“阿丑吾妻,见字如面……”我一字一句地,将那封信的内容,缓缓念了出来。每念一句,
沈青云的脸色就白一分。每念一句,周围宾客看他的眼神就多一分鄙夷和嘲弄。
当我念到“你若为我妻,必遭同僚耻笑,亦会令我仕途蒙羞。你那一身洗不掉的土味,
只会成为我官场上的污点”时,全场一片哗然。“天啊,这沈青云竟是如此嫌贫爱富,
忘恩负义之辈!”“他口中的‘村妇’,竟然是供养他读书的糟糠之妻?”“更可笑的是,
他嫌弃的‘村妇’,竟是玄月将军!”“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他有眼无珠,把明珠当鱼目!
”平阳公主的脸,已经由红转青,由青转紫。她听着信里的内容,听着周围的议论,
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她堂堂一个公主,竟然要嫁给一个抛弃糟糠之妻的无耻小人?而且,
这个小人抛弃的,还是连父皇都要礼敬三分的玄月将军!她成了全天下最大的笑柄!
“沈青云!”平阳公主尖叫一声,猛地站起来,狠狠一巴掌扇在沈青云脸上。“你这个骗子!
无耻之徒!本公主要杀了你!”她气得浑身发抖,再也待不下去,捂着脸,
哭着跑出了状元府。皇帝的脸色,也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亲自赐婚,本是想拉拢新科状元,
也给爱女一个好归宿。谁知道,竟然牵扯出如此不堪的丑事。这不仅是打了平阳的脸,
更是打了皇家的脸,打了他这个天子的脸!他看沈青云的眼神,充满了厌恶和杀意。
“欺君罔上!人品败坏!”皇帝怒喝道。“来人!将沈青云的状元功名夺去,官职罢黜,
打入天牢,听候发落!”禁军一拥而上,将瘫软如泥的沈青云架了起来。
他终于从巨大的震惊和恐惧中回过神来。他疯了一样挣扎着,朝着我的方向跪了下来,
拼命磕头。“玄月!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是一时糊涂!是被猪油蒙了心啊!
”“你看在我们十年情分的份上,你饶了我这一次吧!”“我爱的是你!
我心里一直都只有你啊!”他哭得涕泪横流,狼狈不堪。再也没有了半分状元郎的风采。
6我冷漠地看着他。看着这个我曾倾尽所有去爱的男人,
如今像条狗一样跪在我脚下摇尾乞怜。心里,没有一丝波澜。只有无尽的冰冷。“十年情分?
”我轻笑出声。“沈青云,你跟我谈情分?”“你忘了是谁在雪地里把你背回来,
用身体给你取暖?”“你忘了是谁为了给你买笔墨,把手上唯一的银簪子都当了?
”“你忘了是谁在大雨天,为了给你送一把伞,自己摔在泥地里,摔断了腿?”我每说一句,
他的头就低一分。到最后,他整个人都趴在了地上,泣不成声。
“我没忘……我都没忘……阿丑……玄月……我错了……”“闭嘴!”我厉声喝道。
“你不配叫我的名字。”我走到他面前,蹲下身,用那封信,轻轻拍了拍他的脸。“沈青云,
你知道你最大的错误是什么吗?”他茫然地抬起头。“不是嫌贫爱富,不是趋炎附势。
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我甚至可以理解。”“你最大的错误,是你的眼界。
”“你连自己朝夕相处十年的人,是璞玉还是顽石,都分不清楚。”“你的眼界,你的格局,
就只配得上那千两黄金。”“你这样的人,就算没有我,也走不远。”“因为你骨子里,
就是个只能看见眼前利益的蠢货。”说完,我站起身,不再看他一眼。我转身,
对着皇帝再次抱拳。“陛下,臣有一请。”皇帝深吸一口气,压下怒火。“玄月将军请讲。
”“臣听闻,北境蛮族近日屡屡犯边,烧杀抢掠,百姓苦不堪言。”“臣请旨,挂帅出征,
荡平北境,还我大周一个安宁!”我的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在场的所有人,
都被我身上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所震慑。这才是真正的将门虎女!这才是大周的守护神!
皇帝的眼中,闪过一丝激赏。“好!不愧是李帅的女儿!”“朕准了!
”“朕封你为‘征北大将军’,总领北境一切军务!即日出征!”“谢陛下!”我接下帅印,
转身欲走。走到门口时,我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被拖拽着的沈青云。“陛下,
臣还有一请。”“讲。”“这个沈青云,杀了他,太便宜他了。”“臣请陛下将他贬为庶民,
发配到我征北大军中,充当一名伙夫。”此言一出,满场皆惊。连皇帝都愣住了。
沈青云更是面如死灰。杀了他,是一了百了。可让他一个曾经高高在上的状元郎,
去做军中最卑贱的伙夫,每日劈柴烧火,伺候那些他曾经看不起的“粗鄙武夫”。而且,
还要亲眼看着他抛弃的女人,是如何指挥千军万马,建立不世之功。看着她受万民敬仰,
光芒万丈。而他,只能在伙房的油烟里,仰望着她,连靠近的资格都没有。这种折磨,
比死还难受。这才是最残忍的惩罚。皇帝看着我眼中毫不掩饰的冷意,沉默片刻,
最终点了点头。“准。”沈青云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嚎,彻底昏了过去。
我头也不回地跨上战马。“出发!”一声令下,玄甲卫铁骑调转方向,如一道黑色的洪流,
朝着北方,滚滚而去。京城的繁华,状元府的闹剧,都被我远远地抛在了身后。我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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