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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心婚恋《我不爱你以后他疯魔了》是大神“养神殿的宾头娑罗”的代表林知意沈砚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我不爱你以后他疯魔了》是一本虐心婚恋,追妻火葬场,白月光,虐文,现代小主角分别是沈砚,林知意,陈由网络作家“养神殿的宾头娑罗”所故事情节引人入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55911章更新日期为2026-03-07 11:52:30。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我不爱你以后他疯魔了
主角:林知意,沈砚 更新:2026-03-07 17: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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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我活成了沈砚的白月光替身。他喝醉时喊她的名字,生病时把我认成她。
甚至在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他告诉我:“你穿白裙子真像她。”后来我累了,提出离婚。
协议书递过去那天,他只是漫不经心地签了字:“想通就好。”可当我真的搬走,
和新邻居在楼下聊天时。这个曾经对我视若无物的男人,却红着眼闯进来。当着所有人的面,
他跪下抱住我的腿:“求你别不要我,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行不行?”新邻居皱眉想拉开他。
沈砚却猛地抬头,眼神疯得吓人:“滚——她是我的命!”---一我和沈砚的婚姻,
死在第三年春天的最后一个黄昏。其实那天也没什么特别的。三月底的天,乍暖还寒,
我站在衣帽间里收拾行李,听见他在客厅接电话的声音——低低的,带着点敷衍的温和,
和这三年来他同我说话的语气一模一样。“嗯,知道了。你自己注意身体。”挂了电话,
脚步声靠近。他没进来,就倚在门框上,两条长腿交叠着,低头看手机。“晚上有个应酬,
不回来吃饭。”我“嗯”了一声,继续叠一件灰色的羊绒衫。这是我的,不是她的。
她穿白色的多,沈砚喜欢白。三年了,
我的衣柜里渐渐只剩下灰、黑、藏青——那些不会让他恍惚的颜色。他还没走。
我感觉到他的视线落在我的后背上,落在我叠衣服的手上。要是从前,我会心跳加速,
会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看他今天是不是比昨天更英俊了些,
看他眼底有没有一点对我的温度。现在不会了。“出差?”他问。我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
三年,他第一次问我出门做什么。“不是。”我把叠好的羊绒衫放进箱子,拉上拉链,
站起来转过身,“我搬走。”他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去看手机。
那个眼神我太熟了——漫不经心的,毫不在意的,
像是在看一件无关紧要的家具被挪了个位置。“哦。想通了?”想通了。
这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像烟灰一样落下来。我忽然有点想笑。三年了,
他以为我是在闹脾气,在等他挽留。我拎起箱子往外走。经过他身边的时候,
他伸出手挡了一下。我的心跳漏了半拍。“协议书,”他说,“在书房抽屉里。
签好了你拿走。”原来是要说这个。我点点头,绕过他的手臂,去书房拿那份离婚协议书。
他签了。龙飞凤舞的两个字,和签文件时一模一样。甚至没有多看一眼,没有犹豫一下,
没有把笔顿一顿。我拿着协议书走出来,他还站在原来的地方,连姿势都没变过。
“那我走了。”我说。他“嗯”了一声,眼睛始终没离开手机屏幕。我拖着箱子走过玄关,
打开门。门快要合上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又推开了一条缝。“沈砚。”他抬起头。
“你书房那张照片,”我说,“我收走了。放你那儿不合适。”他的眉头动了动,
像是想说什么,又像是根本懒得问。我没等他开口,把门带上了。电梯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看着电梯门上自己的倒影,灰扑扑的羽绒服,素净的一张脸,没有化妆,没有表情。
二十七岁,眼角还没有皱纹,眼底却已经没什么光了。我嫁给沈砚的时候二十四岁,
刚刚研究生毕业,在一场酒会上认识他。他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人群里,我一眼就看见了他。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也是一眼就看见了我——因为我穿着白裙子,因为我站在灯下的样子,
像极了一个人。一个他手机相册里存着、半夜会翻出来看、喝醉了会喊名字的人。
那人叫苏念。是沈砚的初恋,大学四年,毕业分开,去了法国。沈砚等她回来等了三年,
没等到。后来相亲认识我,我长得像她,尤其穿白裙子的时候。结婚那天晚上,他喝多了,
拉着我的手,喊的是她的名字。我当时想,没关系。人心都是肉长的,捂三年,总能捂热。
我捂了三年。凉的。二新租的房子在城东,老小区,六楼没电梯。
搬家公司的人帮我把行李抬上去就走了,我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听见楼下小孩在哭,
听见隔壁炒菜的滋啦声,听见水管里咕噜咕噜的水响。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我挽起袖子开始收拾。先拆床,再装衣柜,然后一样一样把东西归位。忙到半夜两点,
饿得胃疼,才想起来一整天没吃东西。冰箱是空的,橱柜是空的,连口热水都没有。
我裹着羽绒服下楼找便利店。三月底的夜里还是冷,风往脖子里灌。我缩着脖子走,
路过小区门口那棵歪脖子树,看见树下蹲着一只橘猫,瘦得皮包骨头,冲我喵了一声。
“明天给你带吃的。”我说。橘猫又喵了一声,像是听懂了。便利店的关东煮还剩最后一锅,
我全要了,站在门口就着冷风吃。萝卜煮得有点烂,鱼豆腐还行,汤有点咸。
我一口一口吃着,忽然想起和沈砚第一次约会,吃的也是关东煮。那年冬天,我还没嫁给他,
我们还只是相亲认识、在接触的阶段。有天晚上加班到十点,他开车来接我,
说带我去吃夜宵。我以为是什么高档餐厅,结果他把车停在七十一门口,
进去买了两杯关东煮,递给我一杯。“以前和苏……”他说了两个字,停住了,改口说,
“以前常吃这个。”我没问那个没说完的名字是谁。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他心里有个人,
我以为自己大度,能等。我们站在七十一门口,哈着白气吃关东煮。他偶尔看我一眼,
眼神里有点温柔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温柔是给我的,还是透过我看见的别人。
但我还是心动了。现在想想,真傻。吃完关东煮,我回去睡觉。房子还没收拾完,
只能先把床铺了。被子是新买的,有股阳光的味道。我躺下去,盯着天花板,
想明天要去办的事:办宽带,买日用品,去派出所办新的居住证……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没做梦。第二天醒来,阳光从没拉严的窗帘缝里漏进来,刺得眼睛疼。我摸出手机看了一眼,
早上九点半,没有未接来电,没有微信消息。也是。我和沈砚之间,
本来就没有什么需要联系的事。我起床洗漱,出门办宽带。下楼的时候又看见那只橘猫,
蹲在歪脖子树下面晒太阳。我记起昨晚的承诺,去便利店买了一根火腿肠,剥了皮给它。
橘猫吃得很快,吃完了舔舔嘴,拿脑袋蹭我的腿。“这么亲人,怎么没人养你?
”我蹲下来摸摸它的头,“要不你跟我回家?”橘猫喵了一声。“那说定了,
晚上给你买个窝。”办完宽带回来,已经是下午。我在楼下碰见一个人,
正在搬东西进隔壁单元。搬家公司的车堵在路中间,他站在旁边看着,
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卫衣,袖子挽到小臂。他先看见我,点了一下头。我也点了一下头,
从他身边走过去。走出两步,听见他在后面喊:“哎,等一下。”我回头。他跑过来,
脸上带着点歉意:“我刚搬来,不太熟,想问一下这附近有没有超市?家里什么都没有,
想买点东西。”“出门右转,走两百米有个便利店。再往前五百米有家大超市。”“谢谢啊。
”他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你住这儿?”“六号楼。”“巧了,我也是六号楼,三单元。
”他指了指我走过来的方向,“你呢?”“一单元。”“那咱们是邻居。”他伸出手,
“我叫陈屿,刚调到这边工作,以后多关照。”我握了一下他的手,
手心干燥温热:“林知意。”“林知意,”他念了一遍,“好听。”我笑了一下,没接话,
转身走了。走的时候听见他在后面喊:“林知意,改天请你吃饭,谢谢你指路!”我没回头,
摆了摆手。晚上我下楼扔垃圾,顺便把中午买的猫窝带上,放在歪脖子树底下。
橘猫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围着猫窝转了两圈,钻进去趴下了。我蹲着看它,
它眯着眼睛看我,尾巴一甩一甩的。“你要是愿意,以后就住这儿,我天天给你带吃的。
”我说。橘猫喵了一声。我忽然有点想哭。结婚三年,我跟沈砚说过无数句话,
他从没像这只猫一样,给过我一点回应。三离婚的事,我没跟任何人说。爸妈那边瞒着,
朋友那边也不提。我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从沈砚的生活里消失了,好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有时候我想,对他来说,大概也确实是这样。从来没有出现过。嫁给他的时候,
我认认真真布置婚房,买了他喜欢的灰色床单,买了他惯用的那个牌子的牙刷,
买了他常喝的那种茶叶。他书房里有一张照片,玻璃相框,摆在他每天都能看见的地方。
照片里是个穿白裙子的女孩,站在樱花树下,笑得灿烂。那张照片,我从没动过。
有次我打扫卫生,不小心把相框碰倒,玻璃磕掉了一个小角。那天晚上他回来,
一眼就发现了,皱着眉头问我怎么回事。我说不小心碰倒了。他没说话,把相框拿起来,
用手摩挲那个磕坏的地方。摩挲了很久。那是结婚第一年的事。我站在旁边看着他的动作,
忽然明白,那个磕坏的地方,比我的手指、我的脸、我的心,都重要。
后来我再没碰过那张照片。离婚那天,我把它收走了。不是嫉妒,是觉得既然离了,
这东西放他那儿不合适。万一将来他再找一个,人家姑娘看见膈应。
我把照片塞进箱子最底层,带走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走。也许是想留着提醒自己,
三年的感情,到底输给了谁。搬进新家第三天,我下楼扔垃圾,又碰见陈屿。
他拎着一袋水果站在单元门口,看见我就笑了。“林知意,正想找你呢。”他把水果递过来,
“我妈寄来的,太多了吃不完,分你一半。”我愣了一下,没接。“拿着呀,
”他往我手里塞,“邻居嘛,互相照顾。”我只好接过来,说了声谢谢。他站在那儿没走,
搓了搓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个……你吃饭了吗?要不我请你吃饭?
就当谢谢你那天指路。”我刚想拒绝,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他笑了:“看来是没吃。
走吧,我知道附近有家面馆,味道不错。”我想了想,反正也是一个人,吃就吃吧。
面馆不远,走路五分钟。他点了两碗牛肉面,又要了两个小菜。等面的功夫,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你做什么工作的?”他问。“之前做行政,刚辞职,还没找。
”其实是辞职了。离婚那天顺便辞的,不想在那个城市待了。换了个区,换了份工作,
换了种活法。“你呢?”“建筑设计,”他说,“刚调过来,参与一个新项目。
”“建筑师啊,听起来很厉害。”他摆摆手:“就是画图的,没那么高大上。”面端上来,
热气腾腾的。我低头吃面,听见他在对面说:“林知意,你看起来……有心事?”我抬起头。
他连忙解释:“不是,我就随便问问。你看起来不太开心的样子,一个人搬家,
一个人住……要是有事需要帮忙,别客气。”我笑了一下:“谢谢,没事。”他没再问,
低头吃面。吃完回去,天已经黑了。他送我到单元门口,说:“林知意,以后常联系。
我刚来这边也没朋友,多个邻居聊天挺好的。”我点点头,进了单元门。
上楼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从面馆回来的路上,他好像一直在说自己的事,
没有问我为什么一个人搬家、为什么看起来不开心。他像是故意的,不问那些我不想说的,
只陪我走了一段路,聊了一些有的没的。这个人,还挺细心。那之后,我常在楼下碰见他。
有时候是早上出门倒垃圾,他正好去上班;有时候是晚上回来,他拎着菜在楼下碰见我,
分我一把青菜、几个番茄。橘猫正式在歪脖子树下安了家。我每天早晚去喂它,
陈屿有时候也去,买点火腿肠、猫罐头什么的。“你也喜欢猫?”我问。“小时候养过一只,
后来丢了。”他蹲着看橘猫吃罐头,眼神软软的,“它跟你挺亲的。”“它跟谁都亲。
”“没有,”他摇头,“它看你的眼神不一样。”我不知道说什么,也蹲下来看猫。
橘猫吃完罐头,舔舔嘴,蹭蹭我的腿,又蹭蹭他的腿,然后大摇大摆地回窝里趴着了。
他笑了:“还真是一视同仁。”我也笑了。搬进新家第一周,沈砚没有任何消息。
我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有点失落?好像没有。有点庆幸?好像也没有。就是空落落的,
像是有一块东西被挖走了,剩下的地方灌满了风。有时候半夜醒来,
会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床的另一边。空的。三年来,沈砚从没半夜抱过我。他睡觉很规矩,
背对着我,两个人之间隔着至少二十厘米的距离。有时候我醒来,看着他后脑勺的轮廓,
会想,这个人离我这么近,又那么远。现在好了,连这二十厘米的距离都没有了。
离婚协议书我已经寄出去,等法院判下来,就彻底结束了。我告诉自己,这样挺好。
四离婚后的第十五天,沈砚来了。那天是周六,我起得晚,下楼扔垃圾的时候碰见陈屿。
他说今天没事,问我有没有空一起去花鸟市场逛逛,想买几盆绿植放家里。我说好。
我们走到小区门口,我忽然想起来猫粮快没了,说先去便利店买一袋。他说行,在门口等我。
我买了猫粮出来,远远看见他站在歪脖子树底下,蹲着逗猫。阳光很好,照在他身上,
灰色的卫衣被晒得有点发白。橘猫被他逗得翻肚皮,爪子在空中乱抓。我走过去,
正准备喊他,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我回头。一辆黑色的车停在小区门口,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人。白衬衫,黑西裤,眉眼冷峻。沈砚。他站在车边上,
目光直直地看过来,越过我,看向我身后。我下意识回头,看见陈屿还蹲在那儿逗猫,
浑然不觉。再回过头,沈砚已经走过来了。他走得不快,一步一步,
像是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他的脸很白,眼底青黑一片,下巴上冒出了胡茬。
我从来没见过他这副模样——他向来是收拾得整整齐齐的,衬衫永远熨得笔挺,
胡子永远刮得干净。他走到我面前,站定。“林知意。”他喊我的名字,声音哑得不像话。
我没动。他看着我,看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开口了。然后他说:“跟我回家。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像从前每次说“晚上不回来吃饭”一样,理所当然。我愣了一下,
忽然想笑。“沈砚,”我说,“我们已经离婚了。”他的眉头动了动,像是没听懂这句话。
“协议书你签了,法院判了,”我一字一句说,“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他站着没动,
眼睛死死地盯着我。这时候陈屿走过来,站在我旁边,看着沈砚,又看看我:“林知意,
这是……”“前夫。”我说。沈砚的眼神移到陈屿身上,从上到下扫了一遍。
他的眼睛眯了眯,眼底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你是谁?”陈屿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
但还是礼貌地说:“你好,我是陈屿,住这儿,是林知意的邻居。”“邻居。
”沈砚把这个词嚼了一遍,嘴角扯出一个笑,冷冷的,“邻居能站这么近?
”陈屿皱了一下眉头,没接话。我拉了拉陈屿的袖子:“走吧。”我们转身往里走。
走出两步,身后传来沈砚的声音。“林知意。”我没听。“你和他什么关系?”我还是没停。
身后突然一阵脚步声,紧接着我的手臂被人一把攥住,整个人被拽得转过身。
沈砚站在我面前,眼睛红得吓人。“我问你,”他一字一字从牙缝里挤出来,
“你和他什么关系?”我低头看他攥着我手臂的手,指节发白,用了很大力气。
我试着挣了一下,没挣开。“松手。”我说。他不松。“松手。”陈屿上前一步,
握住沈砚的手腕,“你弄疼她了。”沈砚的目光移到陈屿脸上,忽然笑了一下。
那笑容冷得让人发毛。“你算什么东西?”话音未落,他的拳头已经挥出去了。
陈屿躲了一下,没完全躲开,被擦着脸过去,嘴角渗出血丝。他踉跄了一步,站稳了,
没还手。“沈砚!”我喊出声,“你疯了?”沈砚转过头来看我,眼睛里的红色更深了。
“我疯了?”他低低地笑了一声,“对,我疯了。林知意,我疯了你不知道?
”他松开了我的手臂,忽然往后退了一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直直地跪了下去。
膝盖磕在水泥地上,闷闷的一声响。我愣住了。陈屿愣住了。路过的人停下来了,
窗户里探出脑袋来了,橘猫从窝里探出头,喵了一声。沈砚跪在地上,仰着头看我。
他的眼睛红透了,眼底有水光在晃。“林知意,”他说,“求你别不要我。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你把心挖出来给我看行不行?”他的声音在抖,“你挖出来,
我给你捧着。你不挖,我自己挖。”他说着,真的抬手去扯自己的衬衫领口。
白衬衫的扣子崩开两颗,露出苍白的胸膛。“你看见了吗?”他指着自己心口的位置,
“这儿,是你的名字。三年前就刻上去了,我不知道。我以为……”他哽住了,说不下去。
我的腿在发软,脑子在发懵。我想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动,什么都说不出来。
陈屿上前一步想拉他,还没碰到,沈砚猛地抬头。
那个眼神——我从来没在沈砚脸上见过那样的眼神。凶的,狠的,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
眼底烧着疯火,随时准备和任何人拼命。“滚。”他盯着陈屿,一字一字,“她是我的命。
”陈屿被他看得往后退了半步。沈砚又转过头来看我,眼神在一瞬间软下来,软得不像话。
他跪在地上,膝行两步,抱住我的腿。“知意,”他喊我的名字,声音抖得厉害,“知意,
我错了。三年,我知道你受了多少委屈。我喊过她的名字,我把你认成过她,
我……”他说不下去了,脸埋在我的膝盖上,肩膀在抖。我低头看着他的后脑勺,
头发有点长了,乱糟糟地支棱着。他身上还是那件白衬衫,后背的布料皱巴巴的,沾了灰。
三年来,我见过他无数次。西装革履的,衬衫笔挺的,头发一丝不乱的。
从没见过他这副模样。我张了张嘴,想说话。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掏出来看了一眼,
是个陌生号码。我接起来,那头是个女生。“喂,请问是林知意女士吗?
我是沈砚的助理小周。不好意思打扰您,有件事想跟您说一下……”她顿了顿,
像是在斟酌措辞。“沈总这半个月没去公司,电话不接,人也不见。今天早上他忽然来公司,
让我查您的住址,我就……对不起,我不该给的。但是他那个样子,我实在不放心。
他瘦了得有十斤,眼睛通红,胡子也不刮,衣服也没换……他开车走的,
我怕他出事……”我握着手机,低头看跪在我腿边的人。他的头发,他的后背,
他的手——那只手死死地抱着我的腿,指节凸起,青筋毕露。瘦了。确实是瘦了。“林女士,
”电话那头还在说,“我知道你们离婚了,我不该多管闲事。但是我跟了沈总三年,
从没见过他这样。他……”我挂了电话。陈屿在旁边站着,看着我,没说话。
橘猫从窝里钻出来,走到沈砚身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臂。他没动,脸还埋在我膝盖上,
肩膀还在抖。风从巷子口吹过来,带着三月天特有的凉意。头顶的歪脖子树抽了新芽,
嫩绿嫩绿的,在风里轻轻晃。我低头看沈砚的后脑勺,
看见他头发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几根白丝。三十二岁,有白头发了。
我忽然想起三年前第一次见他。那天他站在人群里,穿着一件白衬衫,意气风发,眉眼生光。
我一眼就看见了他。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一眼看见我,是因为我像一个人。三年了。
三年后的今天,他跪在我脚边,说我是他的命。我该信吗?五“你起来。”我的声音很平,
没什么情绪。沈砚没动。“起来。”我又说了一遍,“跪着像什么样子。”他慢慢抬起头,
眼睛红得像兔子,脸上有泪痕,嘴唇干得起皮。他看着我,像一只怕被主人丢弃的狗。
我的心软了一下,又硬起来。“你先回去。”我说,“有什么事,改天再说。”他摇头,
声音哑得不成样子:“不回。”“那你打算跪到什么时候?”他不说话,就那么看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转头对陈屿说:“你先回去吧,今天不能去花鸟市场了。改天再约。
”陈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沈砚,点点头:“有事给我打电话。”他走了。
围观的人也渐渐散了。我低头看着沈砚,他还抱着我的腿,不肯松手。“你抱够了没有?
”他摇头。我叹了口气,弯下腰,想把他从地上拽起来。他太重了,我拽不动,
反而被他带得往前踉跄了一步。他趁机站起来,扶住我。我抬头看他。瘦了,确实是瘦了。
脸颊凹下去,眼底青黑一片,嘴唇干裂,下巴上的胡茬乱糟糟的。那件白衬衫皱得不成样子,
领口崩了两颗扣子,露出锁骨下面苍白的皮肤。我从来没见他这么狼狈过。“你多久没睡了?
”我问。他想了想,摇头:“不记得。”“吃饭呢?”又摇头。我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也看着我,眼睛里的红还没退,眼底有一种我从没见过的东西。
那东西让我想起小时候在乡下见过的、被主人遗弃后守在门口不肯走的狗——又可怜,
又执拗,又让人心软。“你……”我张了张嘴,“你来干什么?”他伸出手,想摸我的脸。
我偏了一下头,他的手僵在半空,慢慢收回去。“找你。”他说。“找我干什么?
”他不说话,就看着我。“我们已经离婚了,”我说,“协议书是你签的,法院判了,
没有任何关系了。你找我干什么?”他的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你让我等了三年,
”我说,“三年里,你喊过她的名字多少次,你自己记得吗?你把我认成她多少次,
你记得吗?我们的婚房,你书房里摆着她的照片,你每天都能看见,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我越说越快,三年的委屈忽然涌上来,压都压不住。“我第一次去你家,你妈说,
这姑娘长得像念念。你爸打圆场,说像谁都一样,都是沈家的媳妇。你呢?你坐在那儿,
一个字都没说。”“新婚那天晚上,你喝多了,抱着我喊念念。你知道我当时什么感觉吗?
我想哭,又想笑。我想问问你,你看看清楚,站在你面前的是谁。”“可我没问。我想,
你喝多了,不怪你。以后慢慢来。”“后来你喝醉的次数越来越多,
喊她名字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有次你发烧,烧到三十九度,我照顾你一晚上。
你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着我,说念念你回来了。我笑着说,对,我回来了。你拉着我的手,
说念念别走了,我想你。”我的声音哽住了。沈砚的脸色白得像纸。“第二天你退烧了,
问我昨晚是不是了了什么。我说没有。你哦了一声,再也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说吗?
因为我怕说出来,你会尴尬,会不知道怎么面对我。
我怕我们之间连这点表面的平静都维持不住。”“可维持住了又怎么样呢?
你还是会在某个喝醉的晚上,抱着我喊她的名字。我还是会在某个深夜醒来,看着你后脑勺,
想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三年。”我看着他,“沈砚,三年。你哪怕有一次,
在清醒的时候,认真地看看我,喊我的名字,问我今天过得怎么样,我也能骗骗自己,
说你其实是在乎我的。”“可是没有。”“一次都没有。”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下来的,
我伸手一抹,满手的水。沈砚看着我,眼眶也红了。他伸出手,这回我忘了躲。
他的手落在我脸上,粗糙的指腹擦过我脸上的泪痕,动作轻得像是怕弄疼我。“知意。
”他喊我的名字。我没应。“知意,”他又喊了一遍,“对不起。”我看着他。“我不知道,
”他说,“我不知道你受了这么多委屈。”“你不知道?”我笑了一下,眼泪又流下来,
“沈砚,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想知道?”他的手僵在我脸上。“你书房那张照片,
我每次打扫卫生都能看见。我故意把它碰倒过一次,相框磕坏了一个角。你回来发现,
那个脸色,我到现在还记得。你用手摩挲那个磕坏的地方,摩挲了多久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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