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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竹马暗恋我十二年

贪笔 著

其它小说连载

小说《我的竹马暗恋我十二年》“贪笔”的作品之林晚周屿是书中的主要人全文精彩选节:男女主角分别是周屿,林晚,沈确的虐心婚恋小说《我的竹马暗恋我十二年由网络作家“贪笔”倾情创描绘了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本站无广告干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195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08 02:27:5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我的竹马暗恋我十二年

主角:林晚,周屿   更新:2026-02-08 06: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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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说他喜欢我,在我婚礼前一天我婚礼前一天,周屿把我堵在酒店走廊。

他身上有淡淡的酒气,白衬衫领口松了两颗扣子,眼圈发红,看着我,

像只即将被抛弃的小狗。“林晚,”他说,声音沙哑,“别嫁给他。

”我手里的捧花差点掉在地上。走廊尽头隐约传来婚礼策划师调试音乐的声音,

明天我就要穿着那件价值六位数的Vera Wang,走向另一个男人了。“周屿,

你喝多了。”我往后退了一步,后背抵在冰凉的墙壁上。“我没喝多。”他往前一步,

把我困在他和墙壁之间,“林晚,我喜欢你。喜欢了十二年,从高一到现在。

”我大脑一片空白。周屿,我的竹马,穿开裆裤就认识的邻居,帮我写过暑假作业的冤家,

我恋爱时给我出主意的“闺蜜”,我失恋时陪我喝酒的兄弟。他说他喜欢我。

在我婚礼前一天。“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知道。

”他盯着我的眼睛,“所以今天我必须说。林晚,别嫁给他。沈确不适合你。

”“他适不适合,我自己知道。”“你不知道。”周屿苦笑,

“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在外面……”“够了。”我打断他,“周屿,

我当你是最好的朋友。别在今天毁掉这一切,好吗?”他沉默了,就那样看着我,

眼神里的东西太重,重得我不敢直视。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是我的伴娘苏晓。“晚晚?

你在这儿啊,化妆师在找你试妆……”她看到周屿,愣了一下,“周屿?

你怎么……”“我走了。”周屿最后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背影挺直,

却透着说不出的落寞。“他怎么了?”苏晓走过来,小声问,“眼睛红红的,吵架了?

”“没事。”我扯出一个笑,“走吧,试妆去。”化妆间里,镜子中的我脸色苍白。

化妆师惊呼:“新娘子昨晚没睡好吧?黑眼圈这么重,得好好遮一下。”我确实没睡好。

不是因为婚礼前的紧张,是因为昨晚那个梦。梦里的我还是十六岁,穿着丑丑的蓝白校服,

在教室后排偷偷看小说。周屿坐在我旁边,趁老师转身,往我嘴里塞了颗柠檬糖。“别看了,

老班来了。”他小声说,手指温热,擦过我的嘴角。我惊醒时,凌晨三点。窗外的月光很亮,

照着床头那本相册——我和周屿从小到大的合影。第一张,三岁,我们俩在幼儿园滑梯上,

他拉着我的手,笑得见牙不见眼。第二张,十岁,我生日,他送了我一个丑丑的毛绒兔子,

耳朵缝歪了。他说是他自己做的。第三张,十六岁,毕业照,他站在我身后,

手虚扶在我肩上,眼神温柔。第四张,二十二岁,我大学毕业,他送了我一束向日葵,

说“恭喜”。第五张,就在上个月,我试婚纱,他陪我去的。我穿着婚纱出来时,

他愣了很久,然后说:“好看。”只是好看。没有多余的话。如果那时候他说“我喜欢你”,

我会怎么办?我不知道。“新娘子,笑一下。”化妆师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我扯了扯嘴角。

镜子里的女孩,穿着洁白婚纱,妆容精致,美得像童话。可心里,好像缺了一块。手机震动,

是沈确的消息:“晚晚,准备好了吗?明天你就是我的新娘了。”沈确,我的未婚夫。

家世好,长得好,对我更好。追我三年,温柔体贴,浪漫周到,

是所有人口中的“完美男友”。所有人都说,林晚,你命真好,找到沈确这样的男人。

我也以为我命好。直到刚才,周屿说,他喜欢我,喜欢了十二年。十二年。我人生的一半。

2. 十六岁的柠檬糖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教堂很大,宾客满座。我挽着爸爸的手臂,

走向红毯另一端的沈确。他很帅,穿着定制西装,笑容温柔,眼里全是深情。

所有人都看着我们,祝福,羡慕。我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宾客席。周屿坐在第三排,

穿着深灰色西装,系着我送他的领带——去年他生日时,我随口说“这条领带配你”,

他就一直戴着。他看着我,眼神平静,甚至带着笑意,好像昨天那个红着眼说喜欢我的人,

不是他。可我知道,那不是笑。是告别。司仪在说什么,我听不清。

只记得沈确给我戴上戒指时,冰凉的触感。交换戒指,亲吻,礼成。掌声雷动。

我成了沈太太。敬酒环节,周屿端着酒杯过来。“恭喜。”他说,声音很轻。“谢谢。

”我举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玻璃相撞,清脆一声。“一定要幸福。”他看着我的眼睛,

认真地说。“你也是。”他笑了笑,仰头喝掉杯中酒,转身离开。背影还是那么直,

却孤单得让人心疼。晚上,婚宴结束,回到新房。沈确去洗澡了,我坐在梳妆台前,卸妆。

镜子里的脸,精致,完美,没有表情。手机亮了,是周屿的消息。只有一张照片。十六岁,

我和他的合照。在学校操场上,夕阳西下,他搂着我的肩,我靠在他怀里,笑得没心没肺。

照片下面,一行小字:“我的青春,全是你。”我盯着那张照片,很久很久。

直到眼泪砸在屏幕上,晕开了那些像素。“晚晚,怎么哭了?”沈确从浴室出来,

从背后抱住我。“没什么。”我擦掉眼泪,“有点累。”“今天辛苦了。

”他吻了吻我的头发,“早点休息。”那天晚上,沈确睡得很沉。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脑子里全是周屿。十六岁的周屿。高一开学第一天,我和他分到同班,同桌。

他从小就长得好看,到了高中更是招蜂引蝶。开学一周,抽屉里就塞满了情书。“林晚,

帮我扔了。”他把情书全推给我。“你自己不会扔?”“懒得动。”他趴在桌子上睡觉,

侧脸对着我,睫毛很长。我一边骂他渣男,一边乖乖去扔情书。回来时,他醒了,

往我嘴里塞了颗糖。柠檬味的,很酸,很甜。“贿赂。”他说。“一颗糖就想收买我?

”“那两颗?”“成交。”从那天起,他每天的早餐,都有一份是我的。我每天的作业,

他都“借鉴”。我生理期肚子疼,他翻墙出去给我买红糖姜茶。我被欺负,他替我打架,

眼角留了道疤,到现在还在。所有人都说,周屿对林晚真好。我也觉得真好。好到以为,

我们会一直这样,一辈子。直到高二那年,我收到第一封情书。隔壁班的体育委员,

高高帅帅,打篮球很好。我红着脸把情书藏进书包,被周屿看见了。“谁写的?”他问。

“不告诉你。”他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笑了:“行啊林晚,有出息了。”那天之后,

他不再给我带早餐,不再帮我写作业,不再跟我说话。我慌了,去找他。“周屿,你生气了?

”“没有。”“那你为什么不理我?”“累了。”他趴在桌子上,背对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每天跟着他,像条小尾巴。“周屿,我给你带了酸奶。”“周屿,

数学作业借我抄抄。”“周屿,放学一起回家啊。”他不理我,但也没赶我走。一周后,

体育委员在教室门口等我,说要请我看电影。我还没说话,周屿站起来,拉着我就走。

“你干嘛?”“回家。”“我还没答应他……”“你敢答应试试。”他回头瞪我,眼睛很凶。

我被他拉出学校,一路沉默。走到家门口,他松开我。“林晚,”他说,声音很低,

“别早恋。”“为什么?”“因为……”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周屿是不是喜欢我?”又划掉。不可能。他要是喜欢我,

怎么会对我这么好,又对我这么坏?后来,体育委员又找了我几次,都被周屿挡回去了。

再后来,周屿恢复了以前的样子,给我带早餐,帮我写作业,陪我回家。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有我知道,有什么不一样了。比如,他不再往我嘴里塞糖,

而是把糖放在我桌上。比如,他不再搂我的肩,而是虚扶着。比如,他看我的眼神,

多了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以为那是疏远。现在才知道,那是克制。

3. 二十二岁的向日葵大学,我们考到了同一个城市。他在南大,学计算机。我在师大,

学中文。隔了半个城市,但每周都会见面。他来找我,或者我去找他。

我们一起吃遍学校周边的小吃街,一起在图书馆自习,一起挤公交去看电影。

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一对。连我自己都差点信了。大二那年,我恋爱了。对方是社团的学长,

温文尔雅,会弹吉他,会写诗。我兴冲冲地告诉周屿。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他对你好吗?

”“好啊,特别温柔。”“那就好。”他说,“什么时候带出来见见?”周末,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饭。学长很紧张,一直给周屿倒酒。周屿来者不拒,喝了很多,

最后是我和学长把他扛回去的。送到宿舍楼下,学长去买水,我扶着周屿。“林晚。

”他突然叫我。“嗯?”“他对你真的好吗?”“真的。”“那就行。”他靠在我肩上,

声音很轻,“要是他欺负你,告诉我,我揍他。”“知道了,暴力狂。”他笑了,笑着笑着,

眼睛红了。“你怎么了?”“没事,酒喝多了。”他站直身体,揉了揉眼睛,“回去吧,

你男朋友该等急了。”“那你……”“我能走。”他转身,摇摇晃晃地走进宿舍楼。

背影单薄,孤单。后来,我和学长分手了。因为发现他同时撩好几个学妹。我哭得稀里哗啦,

给周屿打电话。半小时后,他出现在我宿舍楼下,身上还穿着睡衣。“走,带你去喝酒。

”那晚,我们坐在学校湖边,喝了一打啤酒。我哭,他递纸巾。我骂,他附和。

我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说“对”。最后,我靠在他肩上,睡着了。醒来时,

天快亮了。我身上盖着他的外套,他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湖面。“周屿。”“嗯?

”“你会一直对我好吗?”“会。”“为什么?”“因为你是林晚。”他转头看我,

眼神温柔,“全世界只有一个林晚。”我鼻子一酸,又想哭。“别哭了,”他擦掉我的眼泪,

“为那种人不值得。”“那我该为什么人哭?”“为……”他顿了顿,“为值得的人。

”“谁是值得的人?”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晨光熹微,他的眼睛很亮,像藏着星星。

那一刻,我心跳得很快。我想问,周屿,你是不是喜欢我?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怕。

怕问了,连朋友都没得做。毕业那天,他送了我一束向日葵。“恭喜毕业。

”“为什么是向日葵?”“因为它永远朝着太阳。”他说,“你也要永远朝着光走。

”“那你呢?”“我?”他笑了,“我在你身后。”后来,我回了老家,进了出版社。

他留在那个城市,创业。联系渐渐少了。偶尔朋友圈点个赞,节日发个祝福。直到三年前,

我在一次行业酒会上,遇到沈确。沈确追我,温柔,耐心,周到。所有人都说,沈确多好,

嫁给他,你这辈子就稳了。我也觉得,是时候安定下来了。我告诉周屿,我恋爱了。

他说:“他对你好就行。”“你不来看看?”“忙,下次。”下次,又下次。直到我订婚,

他才回来。订婚宴上,他喝了很多,最后是我开车送他回去。车上,他靠着车窗,

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夜景。“林晚。”“嗯?”“要幸福。”“你也是。”“我可能,

幸福不了了。”他低声说,像自言自语。“为什么?”他没回答,只是闭上眼睛,

像是睡着了。现在想想,那时他就想说了吧。只是没说出口。就像过去的十二年,

他无数次想说,又无数次咽回去。4. 婚后的一个月婚后生活,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沈确很好,温柔体贴,事业有成,是完美的丈夫。可我们之间,总隔着一层什么。

像最熟悉的陌生人。他从不跟我吵架,也从不跟我交心。他的手机永远静音,

他的行程永远模糊,他的朋友我一大半不认识。我问,他就说:“工作的事,说了你也不懂。

”“朋友应酬,都是生意伙伴。”“手机没电了,自动静音。”我相信了,因为我想相信。

直到那天,我在他西装口袋里,发现一支口红。不是我的色号。也不是我的牌子。“沈确,

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面不改色:“客户落车上的,忘了还。”“女客户?”“嗯,

李总的秘书。”他走过来,抱住我,“晚晚,你吃醋了?”“没有。”“你就有。

”他笑着亲了亲我的额头,“放心,我心里只有你。”我看着他温柔深情的眼睛,

选择了相信。可那支口红,像根刺,扎在我心里。周末,高中同学聚会。周屿也来了。

他瘦了些,但精神很好。见到我,笑着点头:“最近好吗?”“挺好。”“那就好。

”饭桌上,大家起哄,让当年的“金童玉女”喝交杯酒。我和周屿对视一眼,都有些尴尬。

“别闹,”周屿说,“人家结婚了。”“结婚怎么了?喝个交杯酒而已,又没让你们入洞房!

”哄笑声中,周屿举起酒杯,看向我。“晚晚,要喝吗?”我看着他的眼睛,

那里面有什么东西,让我心跳加速。“好。”手臂交缠,酒杯相碰。他的手腕温热,

呼吸很近。“林晚,”他低声说,只有我们俩能听见,“如果不开心,随时找我。”我一愣,

酒洒出来一些。分开时,他自然地抽了张纸巾,帮我擦手。指尖相触,电流一样。“谢谢。

”“不客气。”那晚,我喝多了。不是故意的,是心里憋得慌,想醉。结束时,

周屿送我回家。车上,我靠着车窗,看着窗外。“周屿。”“嗯?”“你说,

人为什么要结婚?”“因为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如果,结婚后发现不喜欢呢?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就离。”“说得容易。”我苦笑,“才结婚一个月就离,

别人会怎么说?”“管别人怎么说。”他看着前方,侧脸线条冷硬,“你自己的人生,

为什么要活在别人嘴里?”我转头看他。“周屿,你后悔吗?”“后悔什么?

”“后悔没早点说。”他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后悔。”他说,“后悔了无数次。

”“那为什么不说?”“怕。”他笑了,笑容苦涩,“怕说了,连朋友都没得做。怕你为难,

怕你躲我。怕到最后,连站在你身边的资格都没有。”“周屿……”“林晚,”他打断我,

“如果沈确对你不好,告诉我。我带你走。”“去哪儿?”“去哪儿都行。只要你想。

”我看着他的侧脸,突然很想哭。如果,如果当初我先回头,如果当初我勇敢一点,

是不是现在坐在我身边的人,就是他?可惜,没有如果。到家时,沈确还没回来。

“他经常这么晚?”周屿皱眉。“应酬多。”“你一个人在家,不安全。”“没事,习惯了。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林晚,对自己好一点。”“嗯。”“我走了。”“路上小心。

”他转身要走,又停住。“林晚。”“嗯?”“那句话,永远有效。”“什么话?

”“如果你不开心,随时找我。”他看着我,眼神认真,“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在哪里。

只要你需要,我马上到。”我眼眶一热。“周屿,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因为你是林晚。

”他笑了,像十六岁那个往我嘴里塞糖的少年,“全世界只有一个林晚。”他走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车子尾灯消失在夜色中,很久很久。5. 口红的主人第二天,

我在商场,遇到了那支口红的主人。确切地说,是她认出了我。“沈太太?

”一个妆容精致的女人走过来,笑着打招呼。我认出她,沈确公司的公关总监,姓李,

在一次酒会上见过。“李总监,好巧。”“是啊,来逛街?”她目光落在我手里的购物袋上,

“买了不少东西嘛,沈总对你真好。”“还好。”“对了,”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

“上次我的口红落沈总车上了,他还给你了吧?”我手指一紧。“还了。”“那就好,

那支口红我很喜欢的。”她笑着说,眼神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沈总人真好,

还亲自给我送过来。那天晚上下那么大雨,真是麻烦他了。”晚上,大雨,亲自送口红。

沈确说,是客户落车上的,忘了还。可李总监说,是沈总亲自送过来的。谁在说谎?

“沈太太,你没事吧?”李总监关心地问,“脸色不太好。”“没事,可能有点累。

”“那你快回去休息吧。对了,下周我们公司年会,沈总会带你来吧?记得穿漂亮点哦,

今年沈总可是要上台领奖的。”她笑着走了,留下我站在原地,浑身发冷。晚上,沈确回来,

我问他口红的事。“她说你亲自送过去的?”沈确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她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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