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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朝朝是《被重生哥哥抛弃我成了众妖之主》中的主要人在这个故事中“言屿墨白”充分发挥想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而且故事精彩有创以下是内容概括:主要角色是朝朝,林宇,阿夜的脑洞小说《被重生哥哥抛弃我成了众妖之主由网络红人“言屿墨白”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30771章更新日期为2026-01-30 09:09:07。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被重生哥哥抛弃我成了众妖之主
主角:林宇,朝朝 更新:2026-01-30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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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被重生哥哥丢弃在桥洞后,我拥有了一个奇怪的家。我的爸爸十五岁,会偷来奶粉,
笨拙地喂我。我的妈妈十二岁,会偷来毛线,温暖我整个冬天。我的小爸爸十岁,
会偷来玩具,只为让我笑。他们用偷来的东西,在破败的老屋上为我造就了一个家。
当亲生父母找到我时,指责他们是小偷、是绑架犯时,
我冷冷扔了一句:“关你屁事!”他们不懂,有些家,生在金玉里,却充满恨。而我的家,
始于偷窃,却筑满了爱。第一章:桥洞里的家冬夜的冷风像淬了冰的刀子,
一刀刀割在襁褓上。我,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婴孩,被放在了南城最破败的桥洞底下。
一个约莫八九岁的男孩,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棉袄,蹲在我面前。他的眼神很复杂,有不舍,
有恐惧,最终都化为一种近乎残忍的决绝。“朝朝,别怪哥哥。”他颤抖着说,
将一块刻着“林”字的玉佩塞进我的襁含,“只有这样,我们家才能活下去。忘了我们,
好好地……活下去。”说完,他像是被什么东西追赶着,头也不回地跑进了风雪里。
活下去?把我丢在这种地方,是想让我自生自灭吧。我的哭声微弱得像小猫,
很快就要被风雪吞没。就在我意识快要模糊时,三个奇怪的身影出现了。为首的是一个少年,
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穿着一件单薄的黑色卫衣,身形清瘦,眉眼却像化不开的浓墨。
他蹲下来,伸出苍白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我的脸颊。“活的。”他的声音很轻,
带着一丝不易察含的惊喜。他身后,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女孩,约莫十二岁,探出头来,
大眼睛里满是好奇:“阿夜哥,她好小啊。”还有一个更小的男孩,虎头虎脑的,大概十岁,
用力点点头:“能吃吗?”“石墩!
”被称为“阿夜”的少年和麻花辫女孩异口同声地呵斥道。叫石墩的男孩委屈地缩了缩脖子。
阿夜没有再理会他们,他解开自己的外套,小心地将我整个包裹起来,揽进怀里。
他的怀抱并不温暖,甚至带着一丝阴冷,但那件单薄的卫衣却隔绝了外面致命的寒风。
“我们带她回家。”阿夜抱着我站起身,语气不容置疑。“可是阿夜哥,我们养不起她呀。
”麻花辫女孩小织担忧地说,“她要喝奶粉,要穿衣服,这些我们都……偷不来。
”“偷得到。”阿夜的眼神很坚定,他低头看了我一眼,“我说的。”他们所谓的“家”,
是桥洞旁边一栋快要塌了的二层小楼。墙皮大块大块地剥落,窗户用塑料布和木板钉着,
风一吹就发出呜呜的声响。我被放在一张破旧的沙发上,上面铺着一层还算干净的旧毯子。
我饿得发慌,哭声越来越大。“她饿了!”小织急得团团转。阿夜二话不说,
转身就冲进了风雪里。没过多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罐未开封的奶粉,身上落满了雪。
“你、你又去便利店了?”小织的脸色有些发白,“会被发现的!”“没被发现,就不算偷。
”阿夜言简意赅,他笨拙地研究着奶粉罐上的说明,用一个缺了口的碗冲泡了奶粉,
又找来一根干净的吸管,小心翼翼地喂到我嘴边。虽然技术很烂,但……是得救了。
温热的奶液流进喉咙,我渐渐停止了哭泣。小织拿出一团五颜六色的毛线,坐在我旁边,
开始笨拙地编织着什么。石墩则从他宝贝的破布袋里掏出一只掉了漆的塑料小鸭子,
放在我旁边。“给你,别哭了。”他瓮声瓮气地说。我看着眼前这三个奇怪的少年少女,
他们衣衫单薄,神情却异常认真。阿夜喂完我,就静静地坐在旁边,
用他那双漆黑的眸子看着我。那不是一个十五岁少年该有的眼神,深邃、古老,
仿佛沉淀了千年的孤寂。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我头顶稀疏的胎发,低声呢喃,
像是在对我说话,又像是在对自己承诺:“从今天起,你就叫‘拾一’。十一月,
我们捡到了你。”我叫林朝朝。但从这一天起,我在这个奇怪的家里,有了新的名字。拾一。
第二章:偷来的温暖时间一晃,就是六年。南城日新月异,高楼拔地而起,
但这片被遗忘的角落,依旧是那栋摇摇欲坠的小楼。我已经六岁了,
扎着小织给我梳的歪歪扭扭的辫子,身上穿着她用“偷”来的毛线织成的彩色毛衣。
这六年来,我逐渐明白了我们这个家的运作方式。我的“爸爸”阿夜,是这个家的顶梁柱。
他总是沉默寡言,但总能在我需要的时候,带回我需要的一切。
奶粉、尿布、小零食……甚至是我随口说了一句想看的绘本。我曾偷偷跟在他身后,
看他所谓的“偷”。他只是走进一家超市,在货架前站一会儿,然后空着手离开。
而等他回到家,那件他凝视过的东西,就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口袋里。没有监控拍到,
没有警报响起,仿佛那些东西是自愿跟他回来的。我的“妈妈”小织,
是个温柔又灵巧的女孩。她会“偷”来各种颜,色的毛线和布料。我亲眼见过,
一截被丢弃在裁缝店门口的碎布头,在她手中,会像活过来一样,自己编织、缝合,
变成一件漂亮的小裙子。我的“小爸爸”石墩,依旧虎头虎脑,力气大得惊人。
他最喜欢“偷”玩具。那些被孩子们遗弃在公园沙坑里的玩具车,被卡在树上的风筝,
都会在第二天出现在我的床头,变得崭新如初。他们不是小偷。他们是比小偷更神奇的存在。
“拾一,过来吃饭。”小织在门口喊我。我蹬蹬蹬地跑进屋。桌上摆着三菜一汤,
米饭是阿夜从一家高级餐厅的后厨“拿”回来的,还冒着热气。“阿夜爸爸呢?”我问。
“他在楼上。”小织给我盛了一碗饭。我扒拉了两口,就端着碗跑上二楼。
阿夜的房间总是很暗,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他正坐在窗边,凝视着窗外的一角。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是南城最繁华的CBD,那里有一栋最高的大厦,
顶端亮着“林氏集团”的招牌。“爸爸,吃饭。”我把碗递过去。阿夜回过神,接过碗,
却没有吃,只是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看着我:“拾一,今天有人在学校欺负你?
”我心里一惊。他怎么知道?今天在附近的临时小学里,有个男孩抢我的铅笔,
还嘲笑我是没爹没妈的野孩子。我没告诉任何人。“没有。”我摇摇头。阿夜没再追问,
只是摸了摸我的头,掌心依旧带着一丝凉意。“明天开始,不用去上学了。我教你。
”“为什么?”“那里太吵了。”他淡淡地说。我知道,这只是借口。他是不想我再被欺负。
在这个家里,我被保护得太好了。阿夜的保护是沉默而霸道的,小织的保护是温柔而细致的,
石墩的保护是憨厚而直接的。晚上,我躺在小织帮我铺好的床上,
她哼着不成调的歌谣哄我睡觉。我小声问她:“小织妈妈,我们到底是什么呀?
”小织的手顿了一下,她温柔地笑了笑:“我们是……守护者。”“守护谁?”“守护你呀。
”她的声音轻得像羽毛,“只要拾一在,我们就在。”半夜,我被一阵寒意惊醒。
我悄悄下床,看到阿夜正站在我的床边。月光从窗户的缝隙里透进来,照在他身上。
我看到无数细小的、流光溢彩的黑色丝线从他身上蔓延出来,像有生命一样,
轻轻覆盖在我的身上,然后又悄然收回。那些丝线所过之处,
原本侵入我身体的寒意便消失无踪。他不是在取暖,他是在为我驱散着什么。第二天,
我醒来时,阿夜已经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一本很旧的书。“爸爸,
我昨天看到你身上有黑色的线。”我鼓起勇气说。阿夜翻书的动作停住了。
小织和石墩也紧张地看向他。良久,阿夜合上书,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拾一,
你和我们不一样。你身体里,藏着一头快要醒来的野兽。而我们,是你的第一道笼子。
”第三章:金玉里的恨南城,林家别墅。水晶吊灯将客厅照得如同白昼,
光线落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上。林夫人周佩琴正优雅地品着红茶,
看着自己引以为傲的儿子——林宇。十八岁的林宇,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身姿挺拔,
眉眼英挺,是南城上流圈子里最耀眼的明珠。“阿宇,下周你爷爷的寿宴,你可要好好表现。
”周佩琴放下茶杯,语气里满是期许,“到时候各家的千金都会来,
你该考虑一下自己的事了。”林宇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目光却飘向窗外。又是冬天,
又是这样的风雪天。六年前的那个夜晚,像一根刺,深深扎在他心里。“在想什么?
”林父林建国从书房走出来,他如今是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意气风发。“没什么。
”林宇收回目光。这六年来,林家顺风顺水,公司规模扩大了数倍,
一跃成为南城的顶级豪门。所有人都说,这都是因为林宇这个儿子。他从小就聪慧过人,
极具商业头脑,仿佛天生就是来带领林家走向辉煌的。只有林宇自己知道,
这一切是怎么来的。他不是天才,他只是个重生者。上一世,林家并没有这么风光。
他们也有一个女儿,叫林朝朝。朝朝出生后,林家怪事不断,先是公司项目接连失败,
然后家人莫名生病,最后,在一场离奇的大火中,林家……满门覆灭。林宇亲眼看到,
在大火中,妹妹朝朝的身体里冲出一团恐怖的黑影,那黑影发出了足以撕裂灵魂的尖啸。
他重生在了妹妹出生前。为了不让悲剧重演,为了保护家人,他做了一个决定。
在妹妹出生的第三天,他偷偷将她抱走,
丢在了那个他观察了很久的、毫无生气的“绝灵之地”——南城桥洞。他以为,
只要妹妹不在了,那个恐怖的“东西”就不会被唤醒,林家就能平安无事。
事实也确实如他所料。“爸,我们公司在南城旧区改造的那个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了?
”林宇忽然问道。“哦,你说桥洞那一片啊。”林建国皱了皱眉,“不太顺利。
那边有个钉子户,一栋破楼,怎么谈都不肯搬,还用了些邪门歪道的手段,
搞得我们好几个工人都受了伤。”“邪门歪道?”林宇心里咯噔一下。“是啊,
什么推土机无缘无故熄火,工人走在路上被石头绊倒……我看就是些装神弄鬼的把戏!
”林建国不屑地说,“我已经找了人,准备用点强硬手段了。”林宇的心猛地一沉。
不知为何,他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个被他认为是“绝灵之地”的地方,
似乎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爸,这件事交给我来处理吧。”林宇站起身,
“我亲自去看看。”周佩琴有些不悦:“阿宇,那种腌臢地方,你去干什么?
让下面的人处理就好了。”“妈,那个项目很重要。”林宇找了个借口,语气却不容置疑。
他必须亲自去确认一下。确认那个他亲手抛弃的妹妹,是不是真的如他所愿,
早就在那个冬天……消失了。如果她还活着……林宇不敢再想下去。他眼底闪过一丝恐惧。
上一世那场大火,那声尖啸,是他永恒的噩梦。他绝不允许那样的悲剧,再发生一次。
第四章:第一次交锋黑色的宾利车停在泥泞的路口,与周围破败的景象格格不入。
林宇从车上下来,踩着昂贵的定制皮鞋,眉头紧锁地看着不远处那栋摇摇欲坠的二层小楼。
就是这里了。那个所谓的“钉子户”。几个穿着西装的下属跟在他身后,一脸为难:“林总,
这家就是油盐不进。我们开了三倍的价钱,他们都不肯谈。”“我亲自去会会。
”林宇冷声说,径直朝小楼走去。他刚走到门口,门就“吱呀”一声开了。
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站在门口,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外套,但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她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身形纤细,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可眼神里的清冷,
却不像这个年纪该有的。林宇的心跳漏了一拍。
这张脸……依稀能看出几分他母亲周佩琴年轻时的轮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们是谁?这里不欢迎你们。”女孩开口了,声音清脆,
带着戒备。“我们是林氏集团的,来谈拆迁的事。”林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恢复了高高在上的总裁姿态,“小姑娘,让你家大人出来说话。
”女孩冷笑一声:“我家没有大人,我说了算。”就在这时,从屋里走出一个少年。
他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身形清瘦,但那双漆黑的眸子扫过来时,林宇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心悸。
“阿夜。”女孩喊了一声,站到了少年身后。“拾一,进去。
”被称为“阿夜”的少年将女孩护在身后,目光冷冷地落在林宇身上,“这里不拆。滚。
”一个“滚”字,彻底激怒了林宇身后的下属。“你算什么东西!敢这么跟我们林总说话!
”林宇抬手制止了下属,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个叫“拾一”的女孩。这个名字,
让他感到一阵窒息。他抛弃妹妹的那天,是十一月。“你叫拾一?”林宇的声音有些干涩。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警惕地看着他。“不管你叫什么。”林宇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翻涌,
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这里是一百万,拿着钱,三天之内搬走。”他以为,
没有人能拒绝金钱的诱惑,尤其是在这种贫民窟里。然而,
那个叫阿夜的少年看都没看支票一眼。他只是伸出手,指向路口:“我再说一遍,滚。
”这种被无视的羞辱感,让林宇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他从小到大,都是天之骄子,
何曾受过这种待遇。“敬酒不吃吃罚酒。”林宇冷冷地说,“既然你们不识抬举,
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他转头对下属命令道:“通知工程队,明天就过来,直接推平!
”“你们敢!”拾一从阿夜身后冲了出来,愤怒地瞪着林宇。就在这时,
林宇的母亲周佩琴打来了电话,不耐烦地催他回家。林宇不耐地挂了电话,
回头却看到周佩琴的限量版豪车竟然也开到了这泥泞的小路上。周佩琴摇下车窗,
看到这里的景象,脸上满是嫌恶。当她的目光落在拾一身上时,却猛地一愣。
“这孩子……”她喃喃自语。随后,她看到了拾一身边的阿夜和小织他们,
立刻换上了一副鄙夷的神情:“阿宇,跟这些小偷、混混废什么话?直接让保安把他们赶走!
”她的话像一根针,狠狠刺痛了拾一。她可以忍受别人说她穷,说她没家教,
但绝不能忍受别人侮辱她的家人!“我们不是小偷!”拾一涨红了脸。“不是小偷?
你们住的地方,吃的穿的,哪样是干净的?”周佩琴刻薄地嘲讽道,“一看就是从小不学好,
跟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真是下贱。”林宇没有阻止母亲,他甚至觉得母亲说得对。
如果她真的是朝朝,那她这十六年,就是跟这些社会底层的人渣混在一起。然而,
就在周佩琴话说完的瞬间,她手腕上那只价值数百万的翡翠手镯,“啪”的一声,
毫无征兆地断成了两截!周佩琴发出一声尖叫。林宇也震惊地看着这一幕。只有拾一,
在短暂的愤怒之后,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在涌动。
她只是在心里想了一下“让她闭嘴”,那手镯就碎了。她抬起头,迎上林宇震惊的目光,
一字一句,冰冷地说道:“关你屁事!”第五章:觉醒的血脉回到破旧的小楼,
拾一还有些心神不宁。手镯碎裂的那一幕,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我……我好像做了什么。
”她看着自己的双手,有些害怕。“不是你做的。”阿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递过来一杯热水,“是它做的。”“它?”“你身体里的‘野兽’。”阿夜的表情很严肃,
“它感觉到了威胁,所以苏醒了。”小织和石墩也围了过来,脸上满是担忧。“阿夜哥,
这可怎么办?拾一的力量要是控制不住……”小织的声音都在发抖。“十六年了,
该来的总会来。”阿夜叹了口气,他示意拾一坐下,然后用一种前所未有的郑重语气说,
“拾一,有些事,是时候告诉你了。”阿夜告诉她,他们三个,都不是人类。
阿夜是“影魅”,诞生于无尽的阴影与黑夜之中。他所谓的“偷窃”,其实是操控影子,
将物品的影子与实体进行短暂的置换。小织是“织梦蛛”,
一种以人类遗忘的梦境和情感为食的精怪。她能将虚无的梦境丝线编织成实体,
所以她能“偷”来布料和毛线。石墩是“山精”,诞生于山岩之中,天生神力,
能与土石沟通。他能找回那些被遗弃的、还残留着主人情感的玩具。他们都是“散魅”,
是这个世界上最微不足道的灵体,没有固定的形态,只能依附于某些特定的环境才能生存。
而这座桥洞和旁边的废楼,就是他们的栖身之所。“那你呢?我呢?”拾一的心怦怦直跳。
“你……”阿夜的眼神变得复杂,“你是‘灵胎’。天生就拥有吸引和容纳一切灵体的能力。
你的身体,对我们来说,就像是沙漠里的绿洲,黑暗中的灯塔。”十六年前,
阿夜他们感应到了一股强大而纯净的灵力波动,才在桥洞下找到了还是婴儿的拾一。
“我们留在你身边,一方面是为了汲取你无意识散发出的灵力来维持自身存在,
另一方面……”阿夜顿了顿,“也是为了保护你。”“保护我什么?
”“保护你不被更强大的东西发现和吞噬。”阿夜的声音压得很低,“你的力量太纯粹,
太庞大了。就像一块绝世的璞玉,会引来无数贪婪的窥伺。同时,这股力量也非常不稳定,
一旦失控,就会像洪水猛兽,吞噬周围的一切,包括你自己。”拾一终于明白了。
为什么阿夜说他们是她的“笼子”。他们汲取她散逸的灵力,
其实是在帮她疏导这股过于庞大的力量,维持着一种脆弱的平衡。而今天与林家人的冲突,
强烈的负面情绪,就像一颗火星,点燃了她体内的火药桶。“那个叫林宇的男人,
他看你的眼神很奇怪。”阿夜忽然说,“他好像……认识你。
”拾一想起了那块从小就戴在身上的玉佩,上面刻着一个“林”字。
“我的力量觉醒……会怎么样?”她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不知道。”阿夜诚实地摇头,
“可能会让你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也可能会让你彻底被这股力量吞噬,
变成一个只知破坏的怪物。十六年来,我们一直在压制它,但现在看来,压不住了。
”拾一看着窗外。林氏集团的车还没有走,几个黑衣保镖守在路口,虎视眈眈。她知道,
平静的日子结束了。怪物吗?她握紧了拳头,如果变成怪物才能保护我的家,
那就变成怪物好了。她抬起头,看着阿夜、小织和石墩,
眼神前所未有的坚定:“阿夜爸爸,教我。教我怎么控制它。”阿夜看着她眼里的光,
沉默了许久,终于点了点头。“好。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拾一。”他一字一句地说,
“你是林朝朝。你要学的,不是控制,而是成为这股力量真正的主人。
”第六章:哥哥的恐惧林家别墅里,气氛压抑到了极点。
周佩琴看着梳妆台上断成两截的翡翠手镯,心疼得说不出话来。那可是她最喜欢的一件首饰。
“真是晦气!那片破地方的人,没一个好东西!”她愤愤地咒骂着。林宇却一言不发,
他脑海里反复回想着那个叫“拾一”的女孩,和那只毫无征兆碎裂的手镯。那不是巧合。
那是一种力量的显现。一种他无比熟悉,又无比恐惧的力量。“阿宇,你到底怎么了?
从回来就魂不守舍的。”周佩琴不满地看着他。“妈,那个女孩,你仔细看看,像谁?
”林宇沙哑地问。周佩琴一愣,仔细回想了一下,随即脸色一白:“你……你什么意思?
不可能!朝朝早就……”“她叫拾一。”林宇打断了她,“我们是在十一月把她丢掉的。
”周佩琴浑身一颤,瘫坐在沙发上,
嘴唇哆嗦着:“不……不会的……怎么可能还活着……那种地方……”“她不仅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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